Ⅰ 法律規定的財產繼承人包括哪些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版兄弟姐妹、祖父母權、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Ⅱ 子女繼承父母財產合理嗎
你好,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合理的呀。
但是那是在父母沒有單獨立遺囑的情況下,如果父母立下遺囑,遺產另有安排,那麼必須遵照遺囑執行,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了。
Ⅲ 新財產繼承法規定父母有權把財產給其中一個孩子嗎
父母有權將自己個人財產給子女中的一個子女。
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父母的財產,父母有權處分。父母依照繼承法規定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子女中的一人繼承,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父母以贈與的方式將個人財產給子女中的一個子女,也是法律允許的。
Ⅳ 遺產繼承法有規定老人能繼承兒子的遺產嗎
兒子死以後,老人是否可以繼承兒子的遺產,看具體情況來定。如果兒子有遺囑指回定繼承人答,就需要依照遺囑執行繼承,這種情況下只要遺囑沒有指定父母繼承,父母是沒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的。如果兒子沒有遺囑,那父母就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兒子的遺產。如果在兒子死亡之後,父母也死亡。那麼兒子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父母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父母死亡後,他倆繼承份額可以作為遺產,辦理轉繼承手續。如果父母是先於這位兒子死亡,那麼,這種情況下父母就沒有繼承兒子遺產的繼承權。當然繼承的時候,要看兒子名下的財產是否是兒子和兒媳婦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共同財產,那首先要析產,確定了哪些是遺產,才能進行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Ⅳ 財產繼承法規定內容有哪些
按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內:
(一)公民的收入;
(二容)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Ⅵ 父母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第十七條(四)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Ⅶ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財產有什麼規定
參考我國 繼承法 相關規定。
繼承法沒有針對獨生子女繼承部分進行特別約定。法專律規定只有法定繼承人和屬非法定繼承人的區分,不涉及是不是非獨。
參考:北京大學法學院民訴法專家劉哲瑋認為,盡管「獨生子女無法繼承」顯然誇大事實,但之所以會在證明材料上「卡殼」,也反映出房屋登記機關存在的行政不作為問題。我國房屋登記機關強制要求在房屋過戶時提供繼承公證書或者法院判決書,這樣就推卸了自己在實質審查方面的責任。因此,即使無法完成繼承公證,房屋登記機關也應在審查合格後讓房屋順利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