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在世時給的錢,2年後其他子女還能要回嗎
無論什麼錢,只要是當時贈予給你的,那法律上你就是所有權了
B. 父母都在世,子女有三個,如果父母中一方想將財產轉移給子女中的一個可以嗎一方同意生效嗎
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認定,區別對待。
1、父與母任何單方,都不能轉移夫妻共有財產給他人,即使是轉移給自己的子女,也是違法的。如果有饋贈合同,也是無效的——他(她)對共有財產不能單獨行使處分權。
2、父與母只是將屬於自己的財產,以饋贈方式給他人或自己的子女,是合法有效的——他(她)對個人所有的財產有處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節錄)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C. 我想問一下父母健在的時候其中之一把錢給了子女等其死後另一個有沒有全利要回
這裡面涉及到兩個抄問題,一襲是夫妻二人都在世時將財產贈予他人的行為是否有效,二是其中一方死後遺產如何分配。我們先假定給子女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現金很難明確屬於夫妻一方財產)女方把錢給了兒子,後來女方去世。現在開始分析,贈予行為必須是明示同意,不能默示同意。如果女方把錢給兒子,男方並不知情,那女方就是處理了雙方共同的財產,其中的一半是男方的,女方無權把男方的一半錢送給兒子,男方可以把屬於他的那一半要回來。這還沒完,從你的描述看,女方死後沒有留下遺囑,她的遺產分配要按照法定繼承來進行,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女方的父母已經不在人世,就只有一個兒子,那麼就是男方和兒子平分女方的遺產,也就是女方有權給的那一半錢裡面,男方再分走一半的一半也就是總數的四分之一。最終結果是男方拿回四分之三,兒子拿走四分之一。
D. 父母有權未經同意轉走未成年子女銀行卡上的錢嗎
從法律層面來講,是不合法的。
我國法律保護所有人的私有財產安全,包括未成年人的私有財產安全只要是個人銀行卡上的錢,都是只能歸本人支配,他人無權在本人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支取,包括其父母在內的親屬。
法律角度是這樣的。不過是你父母,還是希望通過互相溝通來解決。
E. 父母在世前已經把工資分給了子女,父母死後子女還能分撫恤金嗎
你父母在世前已經把工資分給了子女了,
父母死了以後,
如果還有撫血金的話,
當然還是要分配的呀。
F. 子女未經父母同意將錢私自轉走是犯罪嗎
理論上是
G. 父母(在世)贈與子女財產屬於何種民事法律關系
你好、
父親留錢給兒子,屬於贈與法律關系
母親代管這筆錢,屬於監護法律關系。
希望可以幫到你
H. 如果父母在世,財產轉移給其中一個子女,需不需要其他
如果父母在世,復父母財制產轉移給其中一個子女,是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的,因為這種情況是父母處置自己的財產,是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贈與其中一個子女,是無需任何人同意的。
《物權法》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