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的父母是否優先上深圳戶口
不是這樣的。
深圳市沒有對獨生子女父母投靠子女遷移戶口優先的政策規定,因此不是。
按規定父母投靠深圳戶籍子女的必須符合條件規定,不符合條件規定的不予辦理。
所以不是這樣的情況。
Ⅱ 子女先有廣洲市戶籍後擁有深圳戶籍,父母想隨子女入遷深圳戶籍年限怎麼算
從遷入深圳的那一天開始算起,按照隨遷政策。也就是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遷入日期。廣州戶口跟深圳不搭界。
Ⅲ 深圳積分入戶之後子女的戶籍怎麼遷
1、父母一方為深圳市戶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投靠入戶。
2、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子女可隨遷:
(1)本人生育且撫養權歸屬本人的未滿18周歲以下子女(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隨遷子女需與本人在同一戶口本上,且同為城鎮戶籍或同為農業戶籍。
法律依據:根據《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
第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經審批可辦理政策性遷戶:
(一)父母一方為深圳市戶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投靠入戶。
(二)夫妻一方為深圳市戶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請投靠入戶:
1.在深有就業,且同時符合本規定第八條條件的,直接辦理人才引進遷戶;
2.在深無就業,或者雖有就業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八條條件的,分居時間滿2年後可以申請入戶。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或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條件人員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時間限制並予優先解決。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所述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在讀學生的,其遷戶年齡可以放寬至20周歲以下。
(3)父母先子女後遷入深圳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
第六條 戶籍遷入劃分為人才引進遷戶、納稅遷戶、政策性遷戶和居住社保遷戶四個類別。
本規定所稱政策性遷戶,是指按照國家、廣東省、深圳市有關規定,對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員,按規定辦理入戶,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隨遷、軍轉幹部安置、軍人家屬隨遷、軍休及復員幹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駐深機構人員入戶等。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籍遷入申請條件 :
1、申請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
2、申請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責任(或徵得有撫養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 年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戶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
(2) 本省生源且戶口已遷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後未正式落實接收單位,父母戶口已遷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請人為被投靠人繼子女,其市外戶籍有撫養權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條件的,該繼子女可單獨投靠繼父或繼母。
4、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Ⅳ 我是深戶,獨生子女,可否將父母戶口遷往深圳
1.申請人身邊無子女(如申請人有多子女,且都不在身邊的,根據其子女戶籍地的情況,按「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戶口遷移原則受理);
2.申請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夫妻雙方須一並提出申請(離異或喪偶除外);
3.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有本市住宅用途房產;
4.申請人已辦理深圳市居住證;
5.被投靠人屬集體戶(含代管戶)人員,須在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房產立戶後辦理隨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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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身邊無子女」:指申請人在同一市、鎮(或縣、村)范圍內未有登記為常住戶口的子女;
「就近不就遠」:指申請人應投靠與其戶籍地距離較近的子女;
「就小不就大」:指申請人應投靠戶籍地城市級別較低的子女。
申請人身邊有未成年子女、病殘成年子女、未成年養子女、繼子女及正在服刑子女均視為身邊有子女;
申請人子女為現役軍人的,視為身邊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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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備材料
父母隨遷入戶深圳流程申請人或被投靠人如實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1.戶口簿(A4復印件1份,個人登記頁及登記事項變更頁復印在一張紙上,核查原件);
2.居民身份證(A4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核查原件);
3.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核查原件);
4.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原件、A4復印件各1份;
5.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申請人屬離異,與前配偶一並或單獨提出申請,均須提供離婚證(A4復印件1份、核查原件);
(2)申請人屬再婚,現配偶一並申請投靠繼子女的,提供被投靠人到場簽署同意贍養的書面聲明或公證書(A4復印件1份、核查原件);
(3)申請人喪偶,戶口簿「婚姻狀況」欄未登記「喪偶」的,須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及原結婚證(A4復印件各1份,核查原件)或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A4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配偶系外國籍公民,港、澳、台、僑人員,提供配偶在國(境)外的身份居留證件(A4復印件1份,核查原件);
(5)房屋產權屬被投靠人夫妻共有(分別佔有份額),提供房產證明或一個月內出具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原件、A4復印件各1份);房屋產權登記為被投靠人配偶的,提供夫妻共同財產聲明的公證文書,或由被投靠人夫妻到場簽署同意父母投靠聲明(原件、A4復印件各1份);房屋產權屬被投靠人與親友共有的,被投靠人須佔有該房產50%以上份額的產權,其他產權人應到場簽署同意被投靠人父母投靠的聲明(原件、A4復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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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提交復印件核查原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的提交原件。
材料復印件應使用A4紙張豎向復印。
家庭戶口簿須同時復印戶口簿扉頁、當事人頁;集體戶口簿只復印蓋有戶口專用章的當事人頁;登記項目發生變更的,須在同一紙上復印「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載」頁;身份證應在同一張A4紙上復印正反兩面;結(離)婚證須復印婚姻登記員簽章頁、蓋有登記機關專用鋼印章的當事人信息頁和證號印製頁。
提出申請
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攜帶入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區公安分局或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隨遷申請並現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
准備審批
經審批符合條件逐級上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審批。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根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入戶計劃,按受理時間先後順序輪候審批(如當年入戶計劃執行完畢,順延至下一年度辦理)。如無調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隨遷申請材料從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審結。
領取證明
父母隨遷入戶深圳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持受理回執和身份證到指定機關領取《准予遷入證明》,並在《准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辦理遷移
在《准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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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入戶
在《遷移證明》有效期內,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准予遷入證明》、《遷移證明》、結婚證、辦理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一張二代證標准照片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並現場攝像。成年申請人和16周歲以上未成年申請人入戶需本人辦理,居民身份證須一並申請。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入戶可由監護人代辦,但涉及收養、雙胞胎等較特殊情況時,未成年人應到場並現場攝像。
申請人根據入戶地選擇情況需分別提供結婚證、配偶戶口簿、相應房產證核驗。其中,提供《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的,須戶主或業主同時到場確認。
Ⅳ 父母能隨子女把戶口遷入深圳嗎
可以,辦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戶,一般是要求年滿60歲,已經退休
Ⅵ 未成年子女隨父母遷入深圳戶口
未成年子女,
不需要同去。
父母親自己
去就可以了。
Ⅶ 父母隨子女遷戶到深圳 父母可以以父母名字購房嗎
可以,辦理遷戶口流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內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容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Ⅷ 父母隨子女入遷深圳能享受當地的社保和醫保嗎
父母隨子女入遷深圳能享受當地的社保和醫保,如果戶口轉移到深圳就可以,如果戶口仍然在老家自然不可以。
Ⅸ 子女在深圳怎麼申請父母戶口遷移
父母投靠子來女隨遷必備材料
首先要滿源足的條件:
父親滿60周歲,母親滿55周歲。滿足條件後雙方同時隨遷。
深戶獨生子女注意:
養老保險和醫保還不能隨遷,退休金仍在老家發,在深就醫住院的話,可以持住院費用清單、醫保證明、住院證明回老家的社保局申請報銷,所報比例視地區不定(具體可詢老家社保局)
Ⅹ 軍人退休落戶深圳條件隨子女子女落戶深圳後,父親軍隊退休後如何隨遷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網站資料,http://www.szga.gov.cn/ZWGK/YWGZ/HJGL/201405/t20140518_65313.htm
事項內容:老人投靠子女隨遷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數量及方式:根據市政府當年計劃安排,符合條件的,按受理時間先後審批。
條件:
一、申請人身邊無子女(如申請人有多子女,根據其子女戶籍地的情況,按「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戶口遷移原則處理);
二、申請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夫妻雙方須一並提出申請(離異或喪偶除外);
三、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戶成員;
四、申請人(隨遷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及隨遷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二、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三、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況證明;
四、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申請人屬離異,與前配偶一並或單獨提出申請,均須提供離婚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申請人屬再婚,現配偶一並申請投靠繼子女的,提供被投靠人到場簽署同意贍養的書面聲明或公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3.申請人喪偶,戶口簿「婚姻狀況」欄未登記「喪偶」的,須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及原結婚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或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
4.申請人配偶系外國籍公民,港、澳、台、僑人員,提供配偶在國(境)外的身份居留證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戶掛靠成員的,還須提供《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或附該聲明的《公證書》。
申請受理機關:被投靠人戶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戶政窗口(其中被投靠人戶籍在羅湖、福田、南山、鹽田四區及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的,到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區(新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隊)申請;被投靠人戶籍在寶安、龍崗兩區及龍華新區的,到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程序:
一、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攜帶入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區公安分局(被投靠人戶口屬寶安、龍崗兩區和龍華新區的,到戶籍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隨遷申請並現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
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市政府下達的人口機械增長指標按申請類別、受理時間先後順序審批。收養子女入戶的由市公安局委託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DNA鑒定;親子關系存疑的,由市公安局委託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親子鑒定;
三、申請人、未成年申請人的法定監護人接到通知後持受理回執和身份證到指定機關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在《准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並在《戶口遷移證明》有效期內,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結婚證、辦理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16歲以下申請人自願提供)、一張二代證標准照片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並現場攝像。成年申請人和16周歲以上未成年申請人入戶須本人辦理,居民身份證須一並申請。隨遷收養子女、雙胞胎子女的,該16歲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場攝像。提供《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的,該戶戶主需持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到場確認;
四、申請人虛假申報或騙取、偽造證件、證明材料,或使用騙取、偽造的證件、證明材料的,不予審核(批),納入城市徵信系統,兩年後方可重新申請。已經入戶的,注銷戶口,回原籍復戶。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辦理老人投靠子女隨遷入戶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