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女已經成年,父親再婚,對繼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沒有,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僅限於親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成年後父親再婚娶的妻子,子女對其沒有贍養義務。
繼父母子女關系是由於生父或生母再行結婚,子女與繼母或繼父之間形成的關系。根據法律規定,繼父母和未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形成的是姻親關系,相互間並無權利義務關系。
因此,未受繼父母撫養教育的繼子女,沒有贍養繼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對於繼子女主動承擔贍養扶助義務的行為應當予以鼓勵和支持。
那麼,從法律上分析,他們也就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關鍵是法律規定只有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才有贍養義務。繼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並已獨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撫養教育;
(3)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對其進行了撫養教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1)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擴展閱讀
免除給付贍養費義務的情形
出現下面3種情況的時候可以不付贍養費: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被害子女自願贍養的,法律並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Ⅱ 父母離婚後,成年子女對父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首先,子女與父母的關系是絕對不會因父母的婚姻結束而結束,但具體的扶養義務或許會因協定等等原因而不同。
《婚姻法》第21條第2項:未成年的貨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但其中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以及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21條的相關條文注釋中有提及「父母對成年子女的扶養是特定條件下的義務。」中有「一,成年子女因生理、心理的客觀障礙和短期內學習條件的限制,沒有勞動能力或者獨立經濟來源,確實需要他人供養或者扶助。二,父母在現實條件下具備承擔供養義務的經濟承受能力或者提供扶助的身心操勞能力。」
而對於在校大學生的扶養,則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不過一般來說,年滿了18後,父母便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也有不少的大學生向父母以扶養義務為由索要扶養費以敗訴告終。
但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入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中: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尚在校就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總的來說,還是要看具體的情況,不過就演算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出於道德親情,父母還是會對沒有經濟能力的孩子付出。
Ⅲ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義務,但沒有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人都是有感情的,何況是生你養你的父母,他們有困難時,你怎能坐視不管。
Ⅳ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是不是基本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所規定的,都是基本義務!
所以,「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是公民基本義務。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Ⅳ 為什麼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怎樣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
保障未成年子女
受到九年義務教育
健康成長
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
當父母年老體衰沒有能力勞動時
兒女自然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需要保障父母
物質及其精神上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