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算獨生子女嗎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可認定為子女為獨專生子女,且可以申請辦理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一對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生育第一胎為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辦理《光榮證》,但在其填寫《初育雙(多)胞胎夫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申請書》後可以領取一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Ⅱ 老公有一個姐姐,但是死了,算獨生子女嗎
要看他姐姐有沒有入到戶口本上,沒入戶口,對外就是獨生子女
Ⅲ 我以前有個姐有病死了,這算獨生子女嗎
算啊。都沒戶口,應該也是在你出生之前去世的吧。不允許生2胎的時候,都允許再生一個的。
Ⅳ 我有一個姐姐生了個兒子,然後去世了,我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絕對符合獨生子女戶條件,所謂的獨生子女,就是指在世的家庭子女,只有一個。你可以向當地的計生部門提出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件。
Ⅳ 我們兄弟兩人,姐姐出嫁了,母親去世了,到計生辦說,我是獨生子女,會被查出來嗎
不要有僥幸心理,確實,這是可以操作的。只要不負責,別人也可以不追究,計回生辦說有單位證答明,單位說他不了解,最後還是得落到你身上。現在是沒什麼,但現在都是終身追責,秋後算賬呢?何況哪有不透風的牆,有人舉報呢?而且你姐姐也不會憑空消失,出嫁了,還有個戶口遷移的記錄吧?怎麼可能查不出來。
所以,想生,按規定交社會撫養費,或者其他合法途徑吧!
Ⅵ 原有姐弟二人,弟弟意外去世,姐姐還算獨生子女嗎
不算~
Ⅶ 我這樣的算不算獨生子女,我有個姐姐,可是她因病去世了,
如果你姐姐是你出生以前去世的,然後要得你可以算獨生子女,如果你出生以後你姐姐因病去世的你不能算獨生子女。
無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繼、養兄弟姐妹)的獨生子、獨生女或者依法收養的獨養子女為獨生子女。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低於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夫妻雙方都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另一方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全額支付。夫妻雙方都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鄉財政共同安排解決;
(二)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社會救助,子女入托、入園、入學等方面的優先照顧;
(三)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時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或者基本養老金;
(四)農村獨生子女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給予定期免費的健康檢查;
(五)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農村獨生子女困難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以及劃分宅基地、介紹就業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獨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前款第(三)、(五)項規定的待遇不變。
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後,經批准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從批准之月起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停止享受本條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符合再生育規定的農業人口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養)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獎勵和優待外,由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Ⅷ 姐姐出家算不算獨生子女
死亡了也要沒子女才算
Ⅸ 以前有一個姐姐,因病去世了,我是獨生子嗎
你問的是常理?還是我國獨生子女法規的里的是否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專
按常理,你算老二,不算獨生屬子。雖然你姐姐已經去世了,但她就是你的姐姐!
按我國獨生子女規定就看情況了。
1.你在你姐姐去世以後生下來,你父母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2.如果你在你姐姐活著的時候生出來,你算二胎,但各地農村條件還有不同,特別是父母均是農業戶口,允許在第一胎是女孩子的情況下生二胎,並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具體請問當地計生辦。
Ⅹ 我姐姐有殘疾,已經去世了,我能算是獨生子女了嗎
算獨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