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沒有獨生子女證怎麼辦,原來一直沒有辦理,現在還能補辦嗎
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事流程:
1.准備好《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沒有原件,復印件需有當時出示證明單位的領導簽字蓋章,同時註明「法律效率同原件」。
2.夫妻雙方單位出示婚育狀況現狀,表明無再婚、超生等情況。離開原來單位的由現在單位或居(村)委會出示證明(沒有單位的)。
3.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准生證、一家三口2寸合影4張到女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填表補辦。
4.如有再婚情況,需有離婚協議書。
5.如有喪偶情況,需有死亡證明。
(1)以前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現在可以辦不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規定,申請《獨生子女證》的夫妻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且孩子在16周歲以內的。
2.合法收養一個孩子並再未生育,且孩子在16周歲以內的。
3.雖有兩個符合計劃內生育的孩子,但其中一個死亡,另一個在16周歲以內的。
4.喪偶後,僅有一個孩子且在16周歲以內的。
5.離婚後,婚前唯一一個孩子由自己撫養,孩子在16周歲以內的。
6.再婚後的家庭,夫妻雙方只有一個一方帶來的孩子且在16周歲以內,且沒有再生育的。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符合申領規定:
1.孩子留在國內某市,父母親均在國外的。
2.未婚生育之後永不再結婚的。
3.單身人士(包括離婚)收養孩子的。
4.夫妻雙方原有兩個孩子,離婚後各自撫養一個。而後兩者復婚或與未生育過的人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應發給父母而非獨生子女本人。
2.《獨生子女證》的申領以自願為原則,非自願提出申請者不能領證。
3.沒有戶口的獨生子女不能領證。
4.必須先有《生殖健康服務證》才能領證,如果沒有需補辦後領證。
5.超過16周歲的獨生子女,如果自願也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但需註明「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獨生子女證
⑵ 以前沒有辦理過獨生子女證的現在想辦了該怎麼補辦
現在是不能辦理了,從
全面二孩政策
出來後,
獨生子女證
就不再辦理了,以前辦理的繼續有效,新的不能再次辦理的。
⑶ 以前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問嗎
只要獨生子女不滿十六歲都可以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證全稱是《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擴張資料:
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情況:
(1)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⑷ 以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現在孩子30歲,能辦么
現在已經沒有獨生子女政策了,所以不能辦獨生子女證的
⑸ 以前沒有辦過獨生子女證現在怎麼辦理
應該補辦不了。
現在實行二胎政策後,過渡期內可以補辦但是現在都3年多了考慮不能補辦,建議你到當地計生部門咨詢當地能不能辦。
⑹ 以前不懂辦獨生子女證現在是不是不能辦了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一般超過十六歲就不給辦理了
如果你沒有到十六歲
而且就生了一個孩子
應該是可以辦理的
具體你可以去咨詢一下
⑺ 的待遇了.以前沒有辦過獨生子女證現在可以補辦嗎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以前沒辦獨生子女證現在可以補辦嗎?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二0一六年一月全面實施二孩生育,取消准生證和獨生子女證辦理業務。所以說,原來沒辦獨生子女證,現在不能辦理了,祝好運!
⑻ 兒子20歲了,以前沒辦獨生子女證,現在補辦行嗎,怎麼辦理
可以,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獨生子女,依舊可以辦理或者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舊享受以往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但是2016年1月1日起,自願只生一個子女的家庭,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不能享受相關的獎勵政策。
辦理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8)以前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現在可以辦不擴展閱讀:
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⑼ 以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現在還可以辦理嗎孩子已經10歲了
可以說只要是獨生子女,就可以辦理 不過現在說起來已經晚了,因為我們國家從今年開始放開了兩個孩子 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的政策,不會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