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把無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趕出家門,犯法嗎
1,子女已經成年,抄且具有獨立生活的,父母不再負有撫養義務,趕出家門不犯法
2,對於成年但不具有行為能力的子女,父母做為法定監護人的,應當保障其生活
3,可以參考相關規定
(1)《民法通則》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一) 配偶;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B.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需要把孩子養到多大,才能讓他獨立,如果才15歲就讓他自己獨立該怎麼辦
一、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期限,正常情況下,應當到年滿18周歲為止。 父母對子女在未成年時承擔撫養的法定義務。《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條規定「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從這一規定來說,父母對子女撫養的義務一般情況下是在其18歲之前。 二、年滿16周歲的,特殊情況下,子女也可...以獨立生活。 按照《民法通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因此,如果子女已經年滿18周歲的,在法律上父母已經沒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了。當然,在現實中,正在上大學的絕大多數子女,實際上並不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父母應該繼續提供必要的幫助。另外,如果已經年滿16周歲的,父母可以讓子女到社會上鍛煉,這在法律上,也並不違法。如果才15歲的,父母不管子女,那在法律上構成遺棄,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C. 父母和子女的生活應當各自獨立嗎
不是把,不管子女多大都是需要跟父母有所交流的,主要是生活上的交流
D. 父母健在,想把財產單獨給已婚子女一個人,行不行
這個是可以行的,前提是你怕其他的孩子不鬧,其他的孩子如果要鬧的話,家庭很難和睦的,建議不要一把所有資產給一個孩子,可以等個人死了之後立遺囑就可以了。打官司也是那個孩子的。
E. 當子女完全獨立,父母對子女完全失去價值,父母該怎麼牽制子女
子女獨立是好事,因為他們己是雄鷹不再是雛鳥,牽制等於捆綁,失去親情意義,讓兒女幸福才是父母祝願,孝敬是彼此的相信,以心換心才能永久。
F. 父母為什麼老是榨乾子女的錢不讓子女獨立。
如果把錢幫你存下來了 是怕你亂花 如果他們自己花了 ,是教你要孝順父母
G. 父母可以讓未成年子女一個人單獨居住嗎
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離開父母一個人單獨居住。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身心相對都比較成熟,而且有些已經接受完義務教育,有些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經濟來源,有能力自己照顧自己。但對於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都還沒有成熟,還需要父母的照顧和教育,沒有能力獨立生活,父母不可以讓其一個人單獨居住。
H. 面對父母的寵愛,子女如何才能獨立的成長
作為父母應該相信孩子,大膽地放手,讓孩子在自由的空間中獨立成長。
作為父母,你有沒有想到過小朋友有沒有原則的愛情,寵物的時間變長,還有小盆友有很多問題?在生活中,我們發現,如果父母抱怨小盆友不能好好地吃飯,就會出現小盆友在家吃飯時一定要給他們吃飯的現象。 如果父母抱怨小盆友的自我辯解能力差,在平常的生活中一定是父母幫助的很多,父母抱怨小盆友什麼都想要,如果永遠不腳丫子,那一定是父母沒有節制的給予.這些個是小盆友嬌縱的表現。
父母必須有選擇地使小朋友滿意腳丫子,為了正確的三觀,可以合理地使小朋友的要求滿意,不能勉強使其滿意腳丫子,父母必須遵循原則。在小朋友身上制定規則。 沒有規則周圍是不可能的。 養成小朋友的好習慣。對小朋友的賞罰很明顯,全家人都必須主張。 表達得好要贊揚,做壞事也要讓小朋友積極承認錯誤。讓小朋友作出選擇,家庭大小的事情可以讓小朋友參加意見。
剝奪小朋友選擇的權利就是剝奪他思考的能力。 為了讓小朋友從小就獲得這些個的權利,從小尊重小朋友的選擇,長大後才不盲從。
I. 從法律上講,子女成家後且戶口獨立,和父母還是一家嗎
分家過日子
是獨立生活
還是親情
還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