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獨生子女的繼承權問題
只要被繼承人死亡事實和親屬關系清楚、遺產確實存在,獨生子女辦理繼承手續和一般繼承一樣。
首先,死者死亡後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前提要按照遺囑辦理繼承。
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死者所有合法財產。
需要這位獨生子女,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和死者的親屬關系證明,死者死亡證明和婚姻證明,房產證或者財產證明,和其他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得到公證書就可以到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B. 人壽保險理賠死者,要獨生子女證嗎
不需要,如果買保險時指定了受益人就會直接賠償金給指定受益人,如果受益人寫的是他自己或者法定,那麼就是配偶子女
C. 獨生子女車禍死亡,父母未滿六十歲有沒有贍養費
你說復的是被扶養人生活費。制
如果父母無勞動能力,且沒有生活能力,就有!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D. 故意推人下水導致意外死亡,死者為獨生子,應賠償死者多少費用。前提不知道死者不會游泳
這種情況最好按對方家屬所提的要求,才可能達成諒解。
不知道對方不會游泳,這不能成為量刑參考條件,同樣可以按故意殺人罪論處,輕則三至十年有期徒刑,重則可判處死刑。
《故意殺人罪判斷方法》
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即為故意。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危害結果的發生以及明知必然發生危害結果而放任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又可分為兩種情況,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間接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所謂放任,是指行為人對於危害結果的發生,雖然沒有希望、積極地追求,但也沒有阻止、反對,而是放任自流,聽之任之,任憑、同意它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