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黑名單,可以當兵嗎
不會受太大影響,當兵注重政治審查,列入黑名單屬於經濟問題;對特殊兵種,如政治條件並,可能不行!
B. 父母有犯罪記錄子女可以當兵嗎
父母有犯罪記錄有犯罪記錄對孩子是不能當兵的。
根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2)父母黑名單子女可以參軍擴展閱讀
當兵政審的內容:
1、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本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
2、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撫養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面貌、職業、政治表現及與本人的關系等。對於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系、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的范圍。
3、直系親屬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撫養其長大的養父母和由其撫養子女。長期同本人一起生活、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時也應了解他們的政治情況。
4、學校出的政審材料主要是對你的日常表現,品德、學習、行為、紀律德才方面做出鑒定。
5、街道辦事處、當地派出所的政審鑒定是,主要看本人(驗本人身份證)是否有犯罪前科和違法行為和不良現象等,最後是家訪。
C. 父母上了信用黑名單如果不算是犯罪會影響孩子當兵時的政審嗎影響大嗎
沒有什麼影響,政治審查中不會影響的。政治審查:主要考察對方本人是否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
2、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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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信列入黑名單的後果:
1、無法貸款、申請信用卡。信用程度關繫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旦逾期。逾期記錄會被上傳到央行徵信,將會對借款人以後申請貸款、信用卡造成阻礙。不僅無法在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貸款創業、資金周轉成了枉然,連申請房貸、車貸都會被拒之門外。
2、生活中處處受限,無法乘坐飛機高鐵等。《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遊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
3、影響家庭,子女無法上重點學校。個人信用記錄除對自身影響外,也影響一個家庭,比如老公信用記錄不良,那麼老婆按揭貸款也會遭拒。一些故意拖延債務的「老賴」將被拉入黑名單,子女將無法上重點學校。
4、影響個人職業生涯。連續逾期情節嚴重的,銀行或債權人會在媒體上公布身份證號、逾期信息,或告知工作單位。惡意欠款或有意拖欠的,銀行將會起訴,會影響到就業升職。
5、發律師函,到法院起訴。貸款機構會依法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的約定,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
6、判決後會強制執行。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貸款損失。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7、養老金可直接劃扣。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8、情節嚴重者將被判刑。如果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生效法律裁判文書,將受到法律制裁。特別說明的是,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償還的情況下,要承擔償還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政審
D. 父母犯罪子女可以當兵
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的相關條件,父母受到刑事處罰的,其子女是不能應征入伍的,有犯罪記錄對子女入伍或者報考公務員都有影響。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是不能當兵的。
E. 父母黑名單,我可以參軍嗎
會有一定影響。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七條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國家,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斗。
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第九條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組織或者非法活動的;
(二)收聽、收看境外反動廣播、電視等傳媒,傳看過反動宣傳品、淫穢物品,思想受影響,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竊、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
(四)參加各種宗教組織或者進行過迷信活動的;
(五)文身的;
(六)長期在外地,現實表現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有不滿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情形的。
F. 如果父母被人告了即將拉入黑名單那孩子能當兵嗎
如果家庭有記錄檔案的,而且是已經被列入黑名單的失信人員,他們的家人也會受到牽連。
G. 父母個人徵信拉黑,會影響子女當兵的政審嗎
既然父母都是失信人員,對子女當兵政審肯定會有影響的,估計很難通過的。
H. 家裡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作為子女可以參軍入伍嗎
家裡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作為子女不可以參軍入伍。
根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七條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國家,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斗。
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第九條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
(八)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情形的。
根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三十一條新兵到達部隊後,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應當組織對新兵進行政審檢查。對不符合徵集公民服現役政治條件的,應當作退兵處理;對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依法採取控制措施。
對作退兵處理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與原徵兵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聯系,先行調查核實。原徵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及時將核實結果通報部隊。
第三十二條經查實確屬政治條件不合格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的保衛部門審查,報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作政治退兵處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達部隊之日起至批准退兵之日止,不超過90天。對超過期限發現的政治條件不合格的新兵,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處理。退兵後不再補換。
對作退兵處理的新兵,部隊應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辦妥退兵手續,並派專人送回原徵兵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政治復查期間,屬於思想原因不安心服役的,一般不作退兵處理,部隊應當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對經教育仍拒絕服兵役的,在與其原徵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商妥後可作退兵處理。退回的新兵由原徵集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按拒絕服兵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