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的後果
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如果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女方可以聯系法院的執行庭,申請執行,如果男方仍拒絕交出孩子撫養權,女方可以到當地派出所報警,以男方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要求當地派出所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1)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准遷證明;
3) 持准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准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對於男方不配合戶口遷移的問題,根據目前的戶口管理規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圍,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遷移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口公安機關管理為由,讓當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
也可以拿著判決直接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進行調解,經調解基本都可以解決,如果經調解男方仍拒絕出具戶口本的情況下,派出所可以對其進行強行分戶,然後就可以把孩子的戶口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