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單位的,由單 位領取,沒有單位的 ,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 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 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
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
(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② 晉城市農村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農村獨生子女證很長一段時間都是縣級人民政府委託鄉鎮辦事處在辦理,不知道你回們哪兒對答農村獨生子女證的辦理權是否回收到縣,如果沒回收,就直接到鄉鎮計生辦去辦理,如果回收了,就向鄉鎮計生辦提供相關材料,由計生辦的同志將你的資料收整後報縣級辦理,一段時間後會通知你去領取農村獨生子女證。具體所需材料估計各地方不太一樣,但大體應該需要以下幾樣東東:子女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子女的戶籍證明子女的出生證明或者合法收養子女證明節育證明
某些地方可能需要夫婦雙方共同寫一份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書面申請。
③ 我是晉城市大箕鎮河西村人,我家三代獨生子女,家庭在全村算是最窮的了,想問駐村幹嘛是誰,怎麼辦貧困戶
這樣的問題你應該去村委會看看貧困戶申請須知,看看是否符合條件規定,如符合按規定提供手續申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