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殺死孩子會判刑嗎
父母殺死自己的子女也算犯罪。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版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權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為了任何人,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我國不承認「家法」,對一切違法犯罪人都應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法律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處死他人。行為人對違法犯罪的親屬,也只能交由司法機關處理,私自處死違法犯罪親屬的,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在民國父母殺害子女犯法嗎
無論在哪個時代,父母傷害子女都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3. 父母殺死自己的子女算犯罪嗎
算,如果是故意的屬於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父母殺害子女擴展閱讀
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並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之前提。
我國不承認「家法」,對一切違法犯罪人都應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法律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處死他人。行為人對違法犯罪的親屬,也只能交由司法機關處理,私自處死違法犯罪親屬的,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
4. 父母殺死孩子為什麼沒有判死刑的
為什麼不判處死刑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孩子不贍養父母,甚至還毆打內,虐待父母特容別嚴重的,這個時候父母殺了兒女,因為有這種不得已的情形在裡面,所以,法院一般不會適用死刑,再比如,父母殺的時候,年事已高,已經過了75周歲的,如果殺人手段不殘忍,法院也不判死刑,這是基於人道主義,所以,你的問題太絕對了,為啥不然死刑你得先搞清楚案情才行。
5. 父母將兒女虐殺是什麼罪
父母將女兒虐殺是什麼罪?滅殺到什麼程度?如果出了人命,那就是殺人罪,如果是虐待,那就是虐待罪,父母對子女也是虐待的話,也是有罪的
6. 父母會害子女嗎
會。有種母親會害子女。就是沒結婚前做女孩子,喜歡吃喝玩樂,享受,還好吃懶做的女孩子,跟異性男女關系混亂,用身體換錢的女孩子。找個不知道情況的男人結婚,婚後這個女的有家庭有孩子,依舊背著丈夫跟男人鬼混,用私生活混亂換錢的妓女。妓女就是會害自己的孩子,她們會逼孩子去做傷害他們的事,但是她能從嫖客那裡獲利,她會甘願讓孩子被嫖客叫來的人欺負孩子,她也會聽嫖客的話自己折磨孩子。這個世界有父母不會害子女。但是一定不是做妓女的母親。有父母會保護孩子,但是妓女不一定,妓女對於子女大部分都在利用,利用孩子從嫖客那裡獲利。世界上傷害子女的父母,一定有妓女。百分百沒有例外。
7. 現代法律 父母殺死子女 如何判
你好,是故意還是過失呢?
8. 父母殺害孩子是不是無罪
單身父親狠心捂死病兒求解脫 自稱不堪撫養腦癱兒子重擔 被判故意殺人罪獲刑15年 「看見他那麼痛苦,我心裡不是滋味,就想幫他有個了斷,然後再判我個死刑,我們爺倆都解脫了。」26歲的年輕爸爸程亮因女友離家出走,自己不堪撫養腦癱兒子的重擔,竟狠心親手把年僅3歲的兒子捂死。日前,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發 「臨時女友」報警 此案緣於程亮網上征來的「臨時女友」報警。2014年5月25日晚,小丹網上聊天時遇到一男子,對方稱打算找個「臨時女友」來糊弄要來北京的父母,小丹決定「應征」。二人如約見面談細節,不過面對男子邀請去家裡談的提議,小丹心存顧慮,男子主動說自己家裡還有個孩子,讓小丹放心。二人當晚聊到深夜三點,其間,睡在小床上的孩子還不時翻個身。 第二天下午,小丹應對方要求到達男子暫住地,她坐在床頭玩弄手機,男子突然說自己把孩子給悶死了。小丹起初不相信,男子隨即掀起小被子,小丹看到孩子面色青紫,身上也沒有血色,搖晃孩子也不動。小丹見此情景十分害怕,遂借口稱要先回姐姐家吃飯,借機前往附近派出所報警。 回顧 獨自照顧腦癱子 經審查,男子程亮,1989年出生,在海淀區一家游泳館打工。面對民警的訊問,程亮很快承認自己將親生兒子掐死的事實。 程亮講述,他2009年從老家來北京打工,認識女友後同居,2010年9月,女友生下兒子小強,因生產時孩子窒息了10多分鍾,所以留下腦癱後遺症。小強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飯喝水都要喂,也不能走路。女友因此辭掉工作全職在家照顧孩子,2014年春節後不久,女友因無法忍受現在的生活,扔下孩子回了老家。 此後孩子奶奶有時過來搭把手,大多數時候還是程亮自己照顧孩子。而因為女友產子時年紀太小,無法領結婚證,因此孩子也一直沒能上戶口。 事發 突然想了斷兒子 案發前一天,一個人帶孩子深感苦悶的程亮在網上以「招女友」的方式將女網友小丹約到家中,向其傾訴心中苦悶後感覺心情好了很多。 第二天程亮給兒子喂水時,孩子不小心嗆到。案發後,程亮供述稱,自己「看到兒子痛苦的樣子心裡很不是滋味,想想生活那麼不幸,突然想了斷兒子」,於是他用手捂住孩子口鼻,「我就想幫他有個了斷,然後再判我個死刑,我們爺倆都解脫了。」程亮供述稱,整個過程孩子沒有哭鬧掙扎,眼見兒子沒氣了,心有不忍的他曾試圖給孩子做人工呼吸,卻依然沒有挽回孩子的生命。 事後,程亮一時糾結是否去自首,於是又把小丹約出來道出實情。小丹陪著他商量如何處置孩子屍體,其間,程亮曾把孩子屍體裝進一個大旅行包,打算天黑後去郊區埋屍。隨後小丹說回家吃晚飯後就回來,沒過多久,他下樓接小丹時被民警抓獲。 庭審 孩子生母代求情 案發後,程亮沒有委託辯護人,法院在徵得其同意的情況下通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定辯護人。庭審中,程亮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未提出異議,但辯稱自己並未打算處理兒子的屍體,且准備晚一些去自首,他知道小丹會報警,卻依然留在家中,自己的行為構成自首。 案發後,法院也同孩子的生母取得聯系,告知其作為被害人的近親屬在法院審理期間的訴訟權利。得知事情經過後,孩子生母十分傷心,不過表示沒必要再搭上程亮的命,同時表示不向程亮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並提交書面意見,請求法院對程亮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後認為,程亮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得到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及本案的具體情節,可依法對程亮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程亮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北京晨報記者 何欣 來源: 北京晨報
9. 父母故意殺害子女怎麼判刑的
故意殺人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 父母殺害子女的案子是不是一般都判得很輕
很長一段時間確實是這樣,有的人覺得孩子的命是父母給的,就應該任由父母處置,所以即便發生了虎毒食子案,有關部門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生怕封建愚孝的遮羞布掉落下來。但是現在,別說是虎毒食子案,家暴都管的很嚴,別以為為人父母就可以為所欲為,更別以為父叫子亡子就不得不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