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石家莊元氏縣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符合下來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自《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原配夫妻:
1、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
2、結婚證明;
3、孩子准生證;
4、出生證;
5、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
6、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提交到單位或居委初審——經計生辦審核——經區計生委審批——計生委發證及獎勵。
溫馨提示:《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到所在單位領取,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