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再婚雙方各有一個孩子能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分怎麼算,你再婚,你就失去了撫養孩子的義務與權利,你的另一半可以要求無償的孩子歸其所有,孩子的獨生子女政策也與你無關,
第一,根據獨生子女政策,是其家庭沒有再婚的情況下,如果你是孩子的撫養人與監護人,那麼你再婚,你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就有權利要求你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孩子要跟你的另一半生活,而且你要支付其撫養費生活費等,但是孩子仍然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
第二,可以享受,但是前提是沒有人舉報你,不然會根據具體的政策罰款等 。
Ⅱ 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以生幾個孩子啊
1,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個子女。
2,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具體辦法由各省規定。
3,以北京市規定為例,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要求包括:
(一)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並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三)婚後五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農村居民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並書面表示自願贍養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
(八)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九)在深山區長期居住並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
(十)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於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於二十八周歲。
4,《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
第十八條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Ⅲ 現在國家是不是只要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就可以生第二個小孩
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只要雙方都有獨生子女證的.無論生第一個小孩是男還是女的.只要憑雙方的獨生子女證和結婚證到街道辦事處所屬戶口地辦理第二胎的准生證就可以.而第一個小孩就不用辦理獨生證了.
Ⅳ 雙方獨生子女一個小孩法院該判誰
一般處於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由母親扶養,因為尚處於哺乳期內的;十歲以上孩子要聽取孩子意見;法院在處理子女撫養問題遵循的是對子女成長有利的原則出發的,一般來說考慮到子女的生活條件、生活環境、父母雙方的綜合素質等等,如果雙方父母都差不多條件,那法院還會考慮離婚過錯方的問題。
Ⅳ 如果夫妻雙方都是公務員,雙方本身是獨生子女,那麼生兩個小孩算是超生嗎
在上海曾經有一段時間,夫妻雙方若都是獨生子女的,可以生兩個小孩子,但我國計劃生育政策還是一項基本國策,現在好像已經沒有這個政策了. 你們最好還到當地計生部門去問一下,因為不同地區,有的政策也不一樣.
Ⅵ 組合家庭中雙方各有一子女,請問雙方的小孩是屬於獨身子女嗎
獨生子女按下列復標准確定:制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註:依據第四條規定,雙方的子女原本都屬獨生子女,那麼現在也屬獨生子女。
Ⅶ 判定是否獨生子女依據的法律法規,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Ⅷ 離異雙方各帶著一個孩子算是獨生子女嗎
漢網消息(記者付莎)昨日,市民袁女士向本報「傾聽熱線」咨詢,離異再婚的夫妻雙方各自帶有—個獨生子女,組成家庭後孩子還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嗎?袁女士稱,15年前,她與前夫離婚後獨自帶著獨生女生活,後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丈夫也有—個獨生女兒,「最近去辦理獨生子女獎勵,卻被告知不能享受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但聽說只要沒有血緣關系,再婚後的獨生子女仍算獨生子女,這是怎麼回事?」市計生委相關負責人稱,離異再婚的夫妻雙方,如果都有—個獨生子女,婚後兩個孩子都不能再享受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
Ⅸ 兩個女孩算獨生子女嗎
兩個女孩不是獨生子女,獨生子女指的是個男孩或是個女孩。兩個女孩算是雙女戶。
Ⅹ 我現在只有一個孩子,算是獨生子女嗎
算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換句話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內獨生子女容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
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10)雙方各有一小孩是否算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