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子女繼承財產的法律問題
這個問題從表面看,並不復雜。就是繼承的問題。
兒女的繼承權不因父內母的婚姻關系的解除而喪容失,也不因年齡而喪失,也就是第一個問題,女兒雖判歸母親,也已成年,但對其生父仍有法定繼承權。
由於父親再婚,再婚之前的財產屬於其個人所有的財產,再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再婚夫妻共同財產,其遺產部分包含再婚前個人財產和再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其個人的部分,其遺產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分配一般是平均分配。當然,如果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的,才會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進行。也就是說,其個人遺產由再婚後的妻子和女兒平分,有父母也有加上父母。
其再婚妻子僅能平分其再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而不是所有財產的一半。
2. 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需要哪些法律程序
子女合法繼承父母的遺產,一般安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根據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存款遺產根據繼承權公證書到相關銀行領取存款。辦理繼承公證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戶口注銷證明或者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
2、親屬關系證明(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般由死者生前單位根據其人事檔案出具或街道出具);
3,遺產的相關憑據(產權證、存款證明);
4、所有有繼承權的人持身份證戶口本到公證處辦理。
3. 配偶,父母繼承遺產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我國《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法定繼承中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1、配偶:配偶是處於合法婚姻關系中的夫妻相互間的稱謂。繼承人的配偶必須是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合法的婚姻關系。配偶的繼承權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已達成離婚協議但未依法定程序辦理了離婚手續的,雙方的婚姻關系不為解除,此時如一方死亡,另一方作為死者的配偶,有繼承死者遺產的權利。第二,夫妻雙方一方已經向法院起訴離婚,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或者在法院已經作出雙方離婚的判決但判決尚未發生效力前,雙方的婚姻關系也並未解除。如在此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仍為配偶,故仍享有繼承對方遺產的繼承權。
2、父母: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最密切的人身關系與財產關系。子女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父母也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繼承法》上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1)生父母。生父母對其親生子女的遺產有繼承權,不論該子女為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但親生子女已由他人依法收養的,父母對其遺產無繼承權,特別要指出的是,即使生父母受過被人收養的子女的撫養仍沒有權利繼承被收養子女的遺產。(2)養父母。養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發生,也可因收養關系的解除而消滅。在養子女死亡前已經解除收養關系的,不論解除收養關系的原因是什麼,收養人均無權繼承其遺產。(3)繼父母。只有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已經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有權繼承繼子女的遺產。
4. 子女繼承父母遺產
配偶、子女、父母屬於同意順序繼承人,繼承份額一般均等。父母、子女有多少算多少,比如有三個子女、配偶和父母都健在,遺產就要分成六份。但這里要區分死者的遺產和死者夫妻共同財產,繼承人只能繼承遺產...
5.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合法嗎
當然合法,獨生子女不繼承父母的遺產誰繼承,當然父母的遺產並不只是子女可以繼承,還有父母的爸爸媽媽,也就是你的爺爺奶奶,如果還在,他們也有權繼承。
6. 子女繼承父母遺產需要進行公證嗎
遺產繼承作為一種繼承方式在很多情況下都是不需要公證的,當然,如果需要公正版的也可以到專權門的公證機構去辦理,相關程序參照法律依據。公證不是遺產繼承的必經程序。但為了以防對財產繼承發生糾紛,可以對遺產繼承進行公證。所以,只要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證。總之,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做為遺產,將會依照法律的規定決定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行使繼承權。一般按照繼承的法定情況。遺產繼承是不需要公證處公證的。當然,如果你在實際生活中遇到遺產繼承的問題。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7. 關於父母遺產子女分割繼承的法律問題。
1、由三人共同繼承,母親佔4/6,兩兒子各佔1/6
2、該房產由兩子女共同繼承,一人一半,沒有獲得遺產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進行不低於其所獲遺產價值的相應補償
3,如有遺囑,按遺囑執行。未獲遺產的無權要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