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辦理親屬關系公證
親屬關系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版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權》、《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⑵ 子女和父母的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怎麼開親屬關系證明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的戶口同屬一個派出所管轄,可憑借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等申請出具戶籍證明。如不屬同一派出所管轄,其登記不能證明你們雙方的親屬關系,建議您帶著雙方戶口簿到所屬地派出所,讓其幫助查詢原始登記地址。
親屬關系公證,需要到本人或本人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市級以上公證處辦理。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下列內容:
①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②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
(2)如何辦理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擴展閱讀:
親屬關系公證
茲證明XXX,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根據其檔案記載,其親屬關系如下:
父親: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在XX省XX市XX路XX號X房;
母親: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在XX省XX市XX路XX號X房;
胞兄/弟/姐/妹: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在XX省XX市XX路XX號X房
XX(稱謂),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XX省XX市/XX國。
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部門的,由申請人檔案所在地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本人與關系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當然,不同的公證處對材料及證明的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您先向當地的市一級公證處咨詢。
每一個縣市都有公證處 ,沒有明確的地域限制。
⑶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怎麼開
用現在的戶口,父母戶口和你的戶口分離在中國是正常現象,如果只需要證明不需要戶口本,就到學校開證明或者到父母戶口的街道派出所開。
⑷ 辦理子女關系證明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拜託各位大神
也不知道你需要的是那一種用途,其實你自己也可以辦的.舉例說明一下: 1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明上有寫父親的名字。 你戶口是從原來地方遷出去的,上面有你遷出的紀錄,也有你的名字和你和你爸爸的關系。 帶上你的戶口紙,身份證,你爸爸的身份證,父女關系證明(可以是:獨生子女證/出生證明/戶口本) 去公證處辦理。如果要出國,需要到具有涉外資格的公證處。一般一個星期後可以拿,加急的3個工作日。2、農村獨生女考生攜帶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體現父母與女孩關系的戶籍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身份證、到戶口所在鄉(鎮、街道)計生辦。計生辦對照條件,審核證件,給予出具證明,並做好出具證明登記。 3、考生持鄉(鎮、街道)計生辦出具的證明、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體現父母與女孩關系的戶籍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身份證原件及以上證件復印件到縣計生局,縣計生局審核後給予出具證明。考生將縣計生局出具的證明交學校,報縣中招辦。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戶的申請 1、《入戶申請審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該子女及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驗原件); 3、16周歲以上子女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擬遷入地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隨遷入戶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5、該子女的原始性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6、提供該子女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婚的提供有關離婚的法律文書,父或母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7、提供父(母)遷入本市時的有關材料(復印件1份,驗原件); 8、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還須提供生父母另一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件文書或當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未婚證明(境外人員只須提供身份證件,不是用中文簽發的則自行在復印件上旁註翻譯),被投靠人的婚姻證件文書或區民政部門未婚證明,支持本次申請的撫養權確認或變更的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9、屬收養子女投靠養父母的,須額外提供的材料為合法辦理的《收養登記證》、辦理收養時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的收養計生證明復印件加蓋該機關核驗章(如果當時未履行此程序性要求,現在才開收養計生證明或者是計生部門拒絕開具只出具隨遷入戶計生證明的情況較普遍,雖違反法定程序,但可以受理),生父母為送養人的還須提供生父母與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訂的不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協議復印件加蓋收養登記機關核驗章;在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棄嬰、孤兒及自行揀拾的棄嬰童不需提供出生證明,但需提供入院審批手續;凡未按法定程序收養或公安機關認為有疑義的組織親子鑒定(市公安局組織,根據情況追加其他子女參與鑒定)。
⑸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都需要什麼手續
你可以到你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據證明,來證明你和母親的關系,他們那裡是有你和母親關系的檔案材料的。
⑹ 子女父母關系證明怎麼辦理,需要什麼資料到什麼地方,需要本人嗎謝謝
戶口本 或者戶口本復印件應該可以
你是因為其他原因遷戶口到廣州了,當初遷戶口的時候沒有手續什麼的嗎?以前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是有資料的
⑺ 子女戶口遷出後如何證明與父母的關系
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上若需要證明親屬關系,只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出生證明原件,父母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親屬公證。
現階段,公安部門不再出具親屬關系證明,對於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戶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戶口簿原件用於證實親屬關系。
對於父母跟本人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面,戶籍部門無法查詢到親屬關系是有權不給予開具戶籍證明。
(7)如何辦理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擴展閱讀:
《關於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
第二條 公民在辦理相關社會事務時,無法用法定身份證件證明的事項,需要公安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辦理。主要包括下列9類情形:
1、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公民更正或者變更姓名、性別、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等5項戶口登記項目內容,或者因戶口遷移,憑居民戶口簿無法證明的事項,需要開具相應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查閱戶籍檔案並出具。
2、注銷戶口證明。公民因死亡、服現役、加入外國國籍、出國(境)定居、被判處徒刑注銷戶口,或者因重復(虛假)戶口被注銷,需要開具注銷戶口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出具。
3、親屬關系證明。曾經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系,歷史戶籍檔案等能夠反映,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實後應當出具。
⑻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應在哪部門開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在那部門開
⑼ 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上怎樣證明親屬關系
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上若需要證明親屬關系,只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出生證明原件,父母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親屬公證。
現階段,公安部門不再出具親屬關系證明,對於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戶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戶口簿原件用於證實親屬關系;對於父母跟本人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面,戶籍部門無法查詢到親屬關系是有權不給予開具戶籍證明,因此公民只可以帶上父母身份證原件,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出證明原件等資料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親屬關系公證。
(9)如何辦理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擴展閱讀:
法律法規
第一,親屬的產生只能基於血緣、婚姻或法律擬制三個原因。因婚姻而產生的親屬,是指男女因結婚而形成夫妻關系,也稱為配偶。由此產生夫對妻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妻對夫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的姻親關系。因血緣聯系而產生的親屬,限於自然血親。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伯、叔、姑與侄子女等。
因法律擬制產生的親屬。即基於某種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法律認可主體之間互為親屬,如因收養成立而發生的養父母與養子女。因扶養關系而發生的繼父母與繼子女,均被我國法律確認為擬制血親。
第二,親屬有固定的身份和稱謂。親屬關系產生後,主體間的親屬身份和稱謂一般是固定不變的,除依法律規定外,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親屬間的身份和稱謂,從其形成的原因和可否變更或解除的角度,可分為兩種:
一是因出生而自然形成的親屬身份和稱謂,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屬於絕對的永久性的親屬身份和稱謂。當事人無法變更;
二是基於婚姻或法律擬制而形成的親屬身份和稱謂,如配偶、姻親、養父母子女等。屬於相對的可變更的親屬身份和稱謂。也就是說,這些稱謂可依法離婚或解除收養而終止。但當事人不得隨意自行解除。
第三,法律確認一定范圍的親屬相互之間具有權利義務關系。正如恩格斯所說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稱謂並不是簡單的榮譽稱號。而是一種負有完全確定的。異常鄭重的相互義務的稱呼。這些義務的總和便構成這些民族的社會制度的實質部分。」
參考資料:
公安部官網-《關於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