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要辦什麼手續
在多數情況下,若是父母去世,對於父母生前的財產,其子女是能繼承的。而子女們在繼承父母留下的財產時,是要到相關單位辦理手續,這樣所獲得的遺產才合法有效。那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要辦什麼手續呢?就讓我們帶著這些疑問,一起來了解下相關內容吧!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要辦什麼手續
先由子女到當地派出所注銷父母的戶口,並辦理有效的死亡證明;接著由子女帶上個人的身份證件、關系證明等資料,到當地的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若是父母立有遺囑,子女則要先辦理遺囑公證,再帶上相關資料去辦理房產過戶。
繼承房產要注意什麼
1、准備好相關材料
在辦理繼承之前,繼承人要准備好相應的材料、證件,然後按照相關的流程手續,對遺留的房產進行過戶。若是材料未准備齊全,就會影響到繼承的順利辦理,在准備材料時,不僅要准備死亡證明、房屋產權證、身份證件等,另外還要准備公證等 其他 憑證。
2、注意公證的時間
若是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那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前,是需要攜帶遺囑,以及其他的證件資料,到公證處進行公證,之後再帶上公證書去辦理繼承。通常公證的時間是在提出申請那天的15個工作日內,若有特殊情況,時間則要另外計算。
3、夫妻共同房產繼承公證
倘若被繼承人的遺產是夫妻雙方共有的,則要考慮遺產的分配問題。若是被繼承人已去世,而配偶在世,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只能繼承死者的份額,被繼承人配偶的那部分是不能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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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兒女繼承父母的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相應材料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C. 繼承父母房產需要哪些手續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要什麼手續D. 子女繼承父母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的手續:
①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②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③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④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⑤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權證書、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或契稅完稅憑證。
需要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房屋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繼承登記去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E. 子女繼承過世父母房產要辦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一、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二、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四、所需費用:
1、繼承公證費;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4、契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F. 兒子繼承父親的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兒子繼承父親的房子需要的材料如下: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注銷戶口證明;
3、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4、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5、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除親自到公證機構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房產繼承的流程是什麼
1、繼承人先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攜帶相關材料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G.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繼承人需要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需要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需提交的資料:1、申請書原件,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范格式;2、當事人身份證件;3、如由委託代理人辦理,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4、房地產權證原件;5、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一式兩份;6、契稅完稅證(備查聯)及契稅完稅貼花原件,納稅後提交;7、被繼承人死亡證明;8、繼承權公證書原件或者繼承財產協議原件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等;9、其他有關文件。H.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的手續: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攜帶房屋的產權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材料;
3、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一式兩份;
4、不動產登記機關審核證件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考察;
5、不動產登記機關核實後,予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