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父母的安置房寫在孑女名下,離婚時屬於共同財產嗎
父母的安置房已經寫在子女名下,就是表明你們夫妻共同決定把房子給了孩子,在法律意義上講所有權已經是孩子了,父母離婚這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貳』 父母安置房登記在已婚子女名下,是否屬於子女夫妻共同財產
是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嗎?是否有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如果是登記版在自己子女名下且沒有動權用過子女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屬於子女個人財產;
以上意見僅供參與,建議帶上相關的材料當面咨詢律師,以便律師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意見
『叄』 父母離婚前的動遷房回遷時寫的我的名字,他們離婚後離婚協議中提到房產的二分之一,父親有永久性居住權
如果你父母離婚時,動遷房已經登記在你名下,應視為父母對你的贈與,則你就是該版房子的所有權權人,父母無權處分。
故他們的離婚協議中關於「房產的二分之一,父親有永久性居住權」的約定是無效的。
即便是出於親情,你爸爸也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且隨著你父親的去世而滅失。
他的再婚妻子和所生女兒對該房子沒有什麼權利。
『肆』 我的戶口不跟父母在一個戶口本,拆遷的安置房能否寫子女的名字
提供下戶口本之前的變更頁就可以了。
去當地派出所提供一個父子證明或親子證明。
『伍』 父母拆遷安置房在父母名下,用兒媳婦部分面積還債(兒子兒媳婦的債)離婚兒媳婦怎麼分配安置面積
房屋面積沒法分割,只有進行評估,然後是貨幣補償一方。
『陸』 父母拆遷安置房產權證只寫一個子女,其他子女有繼承權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繼承的法律,你是有繼承權的。但是,依照現行法律,你的繼承權只有在你的父母過世後,才能實際行使。現在你的父親仍健在,你母親去世後屬於她的財產部分現在由你的父親一並管理,實際上目前你們做子女的仍無法繼承。所以,你現在只有等待。但同時,你可以向你的父親提出,拆遷後新分配的房子,只寫你姐的名字是不對的,你也有繼承權。聽聽你父親的意見。你要明白,子女有權繼承父母親的財產,但是,父母親同樣也有權將屬於自己的財產,贈與自己的親人或其它人。這是他們的權利,如果你的父親想將屬於他的財產全部贈與你的姐姐,因你和你姐均已成人,並獨立成家,父親不再對你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所以,你是無權干涉你父親的贈與決定的。但是,對於遺產中屬於你母親的部分,你是有權繼承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的。所以,你可以通過與你的父親溝通,聽他的意見。如果他同意在你去世後,你和姐均分繼承,那現在最好有個說法。不能由你姐一人取得房產權。如果他想將全部財產給你姐你可以理直氣壯地爭取屬於你自己的、你母親留給你的那一份。
『柒』 父母沒過世,拆遷安置房寫在兒子名下,兒媳離婚,是否也要分房
因為房產是父母的,女媳又離婚了沒權利來分房。
『捌』 父母拆遷安置房寫兒子的名字兒媳有所有權沒有
如果是父母的拆遷安置房,那麼所有權房屋的所有權理所應當是歸父母所有,包括父母將房子的名字寫成,兒子和兒媳婦,那麼就理解為父母贈與該套房子,所有權給兒子和兒媳婦,成為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所謂的共同財產就是夫妻期間取得的財產,然後的,如果一旦有任何的變故,會按照法律規定分配。
認真回答,希望能夠幫到你,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