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到哪裡領取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在工作單位或者是街道辦和村集體領錢。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② 獨生子女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到戶口所在地社區領取表格,帶著相關證件及按要求填寫的表格到戶口在街道辦事處辦理。
需要資料:
1、雙方戶口原件
2、雙方結婚證原件
3、雙方身份證原件
4、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填寫表格一式三份,夫妻二人二寸合影彩色照片四張;只有一方有工作單位的填寫表格一式二份,夫妻二人二寸合影彩色照片三張;雙方都沒有工作單位的填寫表格一份,夫妻二人二寸合影彩色照片二張。
【法律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③ 獨生子女證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國家給與的一種榮譽,頒發給那些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其具體的申領程序為: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表後,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3)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④ 獨生子女證到哪裡辦理
獨生子女證在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
一、具體流程為: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表後,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3、審批通過後,對符合條件的發放獨生子女證。
二、辦獨生子女證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證明;
2、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張;
5、已有子女狀況的聲明;
6、子女的戶籍證明;
7、子女的出生證明或收養證明;
8、獨生子女父母獨生子女證申領表;
9、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須提供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10、現居住地辦理的,還需提供現居住地登記證明。
三、獨生子女證的辦理條件是: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四、補辦獨生子女證:
1、網上辦理,申請人可通過當地政府手機APP客戶端或「計劃生育網上辦事大廳」自主申請辦理。
2、窗口辦理,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可在男方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辦理;夫妻雙方或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可在女方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辦理。窗口工作人員首選網上辦事大廳辦理。
五、獨生子女證補辦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原辦理《光榮證》時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或者辦理獨生子女保險的相關材料,或者單位出具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憑證,或者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3000元一次性獎勵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確實領取過《光榮證》的佐證材料。
六、獨生子女定義: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⑤ 獨生子女證在哪辦理
獨生子女證在當地的居委會辦理,需要的證件如下:
1、雙方戶口本;
2、光榮證;
3、雙方失業證;
4、結婚證;
5、離婚的要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
6、喪偶的死亡證明;
7、帶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的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申請表;
8、已經領取過一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家庭,每年8到9月份,將失業證年審後,帶失業證和戶口本到所在社區再次申請當年的獨子費。不再申請的家庭將視為已就業或戶口遷出,自動放棄領取獨子費。領取補貼流程:
(1)要去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辦申請再到當地政府機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如果是有工作單位的父母,可以拿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獨身子女父母光榮證,到工作單位人事部申請,在領取;
(3)如果在經商,可以帶齊所需證件到當地街道辦事處申請在領取;
(4)如果是城市戶口,但是但是待業在家,也沒有工作單位,也沒經商,就到戶籍所在地,提交資料,申請再領取;
(5)如果是農民,要備齊所有證件,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申請,再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國家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⑥ 獨生子女證去哪裡辦
獨生子女證是針對一些只生一個寶寶的家庭來說的光榮證件,辦理獨生子女證後都會有相應的待遇可以享受。有很多家庭都選擇只生一個寶寶,但是他們並不知道該怎麼辦理該證件。 獨生子女證去哪裡辦 呢?
一、獨生子女證在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
二、申領程序:
1、夫妻雙方寫申請書,
2、夫妻雙方戶口復印件一份(需要用A4紙進行復印),
3、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
4、夫妻雙方結婚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
5、孩子的戶口復印件(需要用A4紙復印),
6、雙方所在單位開具證明(證明需寫明夫妻結婚時間,孩子出生時間,為計劃內生育情況屬實特此證明等字樣),
7、到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申請登記表。 首先報好孩子出生戶口,符合領證條件者,填寫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一式兩份,分別 由雙方所在單位簽名並蓋公章。
三、辦理時需要攜帶出生證明,准生證,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父母及小孩合影,具體可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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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獨生子女證在哪裡辦理
1、符合規定擬領取《光榮證》的公民,向本人戶籍地或辦理了現居住地登記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但夫妻雙方均為本市戶籍的,向女方戶籍地或其中一方辦理了現居住地登記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在收到申請人申請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1)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2)按規定不由本機關受理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3)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屬於本機關受理范圍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3、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受理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並將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
4、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送的審查意見和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作出是否發放《光榮證》的決定。五個工作日內不能辦結的,經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五個工作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5、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後,按照下列情況予以處理:(1)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給《光榮證》。(2)發現申請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發放《光榮證》,並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①申請人為非本市戶籍的;②申請人已經再生育子女的;③申請人違法生育子女的;④子女超過十六周歲的;⑤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的;⑥不符合領取《光榮證》條件的其他情形。
⑧ 獨生子女證去哪裡辦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 收養 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 離婚 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 撫養 ,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 再婚 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 結婚證 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⑨ 獨生子女證去哪裡辦
獨生子女證一般需前往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且具體方式為:首先,由女方到所在單位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其次,經雙方單位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審批後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