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母親和兒子可以分戶嗎
法律分析:規定兒子和父母如果滿足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以及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此時即可進行分戶。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2. 老人要和兒子分開戶口,但房產早己經過戶給兒子了,這樣可以分戶嗎
可以的,父母的戶口可以與兒子分開,但需要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是兒子必須成年人,第二是需要有兩處房產,兒子的戶口落戶到另一處房子里。如果不具備以上兩點,戶口就不可以分開。家庭成員仍住在自己的住址內,因結婚、財產權變動需要分居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和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請:1.結婚證;2.離婚證或人民法院的證明書、離婚判決書、調解書;3.人民法院關於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劃分(夫妻之間權利確認除外)的判決、裁定、決定;
3. 法律規定兒子和父母可以分戶嗎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兒子和父母可以分戶,規定兒子和父母如果滿足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以及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此時即可進行分戶。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夫妻之間、未成年女之間與父之間不分戶;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4. 一個老人一個兒子可以分戶嗎
可以,一個兒子只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是可以分戶的。
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5. 父母上了六十歲可以分戶嗎
與父抄母分戶的可以說是分戶的基本要求,也是最多的情況,需要滿足以下4點要求:1、分戶子女為農村戶口,只有農村戶口才有權享受集體土地的分配試用,如果戶口遷出了不僅無權分戶,還無權繼承土地,只有房屋的自然使用權;2、分戶人為非獨生子女,因為獨生子女是要繼承父母土地的,因此原則上不允許分戶多得土地;3、分戶人經濟獨立,非獨生子女家庭子女想要分戶,需要滿足年滿18周歲且有勞動能力,在生活上已經脫離父母,能夠證明自己經濟獨立,生活獨立;4、不與父母同住,原則上非獨生子女家庭且有經濟來源的子女要分戶,最好是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也就是說,子女成家以後理應有自己的住所,可以分戶。
6. 年滿十八周歲,可以和父母的戶口分開嗎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7. 父母與二十四歲的子女可以分戶嗎
父母跟已經成年的子女可以拆分戶口,但必須有一個子女的戶口保留在父母的戶口本上。
8. 父母親年紀大了,有一個女兒上門的,能不能分戶
可以分戶需有獨立住房符合以下條件,並按規定辦理:
一、戶口本分戶條件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二、戶口本分戶手續怎麼辦?
(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三、申請分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綜上所述,日常生活中,戶口本分戶的情況很多,主要是子女從戶口本分離出去的比較常見,如果夫妻離婚,也要辦理分戶手續。戶口本分戶條件因為分戶的原因而不同,如子女成年,有獨立的住房和經濟收入,其就符合分戶條件,就可以將戶口遷出去,自己單獨立戶。
9. 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離戶口
一般說來,子女想從父母的戶口本上,單獨分離出來,另立戶口自己做戶主,需要子女是結婚的情況下,建立新家庭,並且有自己獨立的住房,這樣可以成為獨立的一戶,可以分戶口本,同時,需要父母也就是原戶主的同意,原戶主必須寫一份書面的同意書。
另外,有些地方會規定,分戶的父母,子女之間要有合法有效的財產協議。有些地方會規定,子女年滿18周歲,有自己的獨立經濟能力,也就是說,如果有工作證明的話,並且自己也有獨立的住房。
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分戶口的。 關於戶籍政策啊,每個省市的具體規定不太一樣,具體細則方面,還是有些出入的。因此,建議查詢自己當地省市的戶籍管理規定。
戶籍規定會根據每個省市具體情況,有一些具體規定,戶籍管理工作要適合當地的發展需要,因地制宜,因此,可能會有些出入。
已婚子女與父母的戶口分開需要什麼條件?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法律依據:《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
10. 十八歲後可以和父母分戶嗎
可以把自己的戶口和父母的戶口分開,分戶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本人已為成年人;
二、有一個合法的固定住所且為定居的常住人口;
三、因婚姻關系與原家人分開居住的;
四、單身居住的,可以單立為一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