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入戶嗎
法律分析: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雙方關系證明。
(4)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
(5)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據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
(二)市、鎮職工在農村的父、母,不得遷入市、鎮。如確無親屬依靠,生活難以自理,必須到市、鎮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戶。市、鎮職工寄養在農村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或原在農村無親屬照顧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鎮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❷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如下:
1、全日制專科緊缺專業,35周歲以下;
2、具有地市級以上人事部門頒發的中級職稱及以上;
3、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或者成年子女需要照顧父母的;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後等,年齡45周歲以下。
落戶口手續怎麼辦理
1、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
2、公民領取遷移證件,並注銷戶口;
3、公民需要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❸ 成年子女要如何才能投靠父母落戶
1、審批條件
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2、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
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3、申請人到前台辦理受理手續後,人口管理科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獲批準的簽發《准遷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元。申請人持《准遷證》第二聯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持《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戶口辦理窗口辦理入戶。
未成年子女跟隨父母親落戶是不需要任何條件的,而成年子女進行落戶則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成年子女跟隨父母親進行落戶手續的辦理,一般需要攜帶父母親的戶口簿、子女的出生證明等材料,到戶籍登記部門進行申請。
❹ 成年子女可以把戶口遷到父母名下嗎
申請條件:與城鎮范圍內居住的被投靠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可申請投靠落戶
申請材料:落戶申請、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親屬關系相關證明或親屬關系書面聲明(夫妻投靠提供結婚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選擇辦事事項,填寫落戶申請信息,上傳業務所需全部申請材料,提交申請。
2、派出所(戶政大廳)預審核通過後,申請人收到系統推送的到場辦理簡訊通知後,帶齊材料到擬落戶地轄區派出所(戶政大廳)戶籍窗口核實材料。戶籍內勤核對申請材料,材料齊全並符合遷入條件的,當場受理。
❺ 成年子女可否遷入父母戶口下
成年子女可以遷入父母戶口下。
符合以下的情形,都是可以隨著父母遷戶口的:
1、未婚的子女如果來投靠父母,是可以跟著父母一起遷戶口的;
2、男性60周歲以外或者是女性55周歲以外,夫妻兩個人需要投靠成年子女的;
3、投靠結婚對象的。
遷移戶口需要入戶派出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然後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最後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需要准備的證件有: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等。
遷戶口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遷戶口都需要證件:
1、所內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2、所間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❻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
我國的戶口登記條例規定,一般情況下,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條件是: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受任何條件限制;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的,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父母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身邊無子女;(2)共同生活為條件。該產權房包含: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滿足其中一個條件才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辦理落戶需要條件
1、具有城鎮戶籍;
2、身體狀況能夠勝任正常工作;
3、具備與工作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4、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5、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6、不屬於正在接受監察、紀檢、司法部門調查的人員,正在被執行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者仍處於處分期內的人員。
❼ 子女已經成年能投靠父母的戶口嗎
嗯,你這種情況了,可能各地有不同的規定的,只能講北京來講的話,成年的子女不能投靠父母的戶籍所在地了,只有未滿十八歲,可以投靠父母,具體你當地的規定可以向當地的戶籍派出所去咨詢。
❽ 成年子女可以隨父母落戶嗎
法律分析: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但是成年子女目前不能投靠父母落戶北京。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農戶條件為投靠人是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