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的房子的房產證想加上孩子的名字可以嗎
從操作上,是可以的。這個結論包括兩個意思:
1.父母房子,要在房產證上增加孩子名字,從政策法規、辦理程序上,是完全允許的。
2.加上孩子名字可以操作,但是是否會帶來一些後續的影響,需求題主斟酌。
還會有其他一些情況,不再羅列。在此僅做提醒:上述影響,各有利弊,不能說絕對好壞。所以,父母在房產上增加子女名字,要考慮清楚目的是什麼。例如,父母就是想提前給孩子分一些財產;又如,夫妻之間可能就不太信任,雙方反而共同信任的是孩子……等等。
目的清楚了再做決定,可能最終的結果會好一些。
② 父母房產證加子女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父母房產證加子女名字需要以下手續:
一、房屋贈與辦理流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根據《契稅暫行條例》規定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3、辦理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房屋買賣流程:
1、購房資格核驗(住宅類);
2、網簽合同;
3、地稅部門核定契稅;
4、房屋發證大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婚姻文件或獨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供給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預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銷售處理加名字時,房子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參加。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房屋贈與是指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產贈與一般需要雙方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並且可以做房產贈與公證。辦理房屋贈與手續需要提交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產權證書、贈與公證書等資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③ 父母房產添加子女的名字的利弊
利端:
1、規避過戶產生的稅費
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主要有三種,贈與過戶,買賣過戶和繼承過戶,贈與過戶需要繳納3%
4%的契稅,還有公證費、產權辦理費;買賣過戶由於情況不同,需要繳納的稅費不同,最少需要繳納房價1%的契稅和登記費;繼承過戶是最省錢的,只需要繳納公證費和登記費,通常是幾百到幾千不等,這三種過戶方式都要產生價值不菲的一筆稅費。如果父母直接把房產證登記在孩子名下,那麼就可以省去這些過戶的費用了。
2、離婚時婚前財產不會被分割
婚前父母給孩子購置的房產,或者共有的房產加了孩子名字,如果是將來孩子意外離世,其配偶有權利繼承一部分房產,但如果是離婚,房產就是屬於孩子的婚前財產,其配偶沒有權利分割房子。
3、規避家庭破產的風險
如果父母經營的企業因為資金鏈斷裂申請破產清算,父母的房產可能會被收走抵債,但孩子名下的房產,如果不是屬於惡意轉移資產的情況,那麼孩子的房產不會受到波及,全家人不至於流離失所。
弊端:
1、孩子獨立買房成本增加
父母買的房子,沒有登記孩子名字,孩子日後買房還是首套房,但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孩子名字,以後再買房就是二套房,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房貸利率和契稅稅費。將會增加孩子的買房成本。
2、被房地產稅擼羊毛
房地產稅是補充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稅收,將來一定會全面落地開征,參考已經徵收房地產稅的上海和重慶,房地產稅徵收不會一刀切,每人會給出一定的免徵面積,如果孩子名下房產的累計面積超過免徵面積,就需要繳納一筆房地產稅費了。
3,房產會被配偶繼承
如果孩子婚後意外離世,那麼配偶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有權利繼承你孩子名下的所有資產,就算是你和孩子共有的房產,孩子配偶也有權利要求分割,如果不能把房產給孩子配偶,說不定還得支付一筆經濟補償。
4,房產抵押轉賣麻煩
如果房產證加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那麼將來父母不能隨意處置房產,房產抵押、轉賣都只能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為了孩子上學,支付醫葯費等等,就算孩子成年後,將來房產轉讓時,必須要孩子親自到場,但孩子的發展有無限可能,萬一孩子出國了,或者在外地工作,來回辦手續費事費力,也是非常麻煩的。
5,限制孩子發展空間
如果過早給孩子買房,或許能把孩子綁在身邊,但是也會限制孩子發展空間,比如在縣城給孩子買了房,將來孩子大概會在縣城工作和生活,可能會磨滅孩子的鬥志,讓孩子變得隨遇而安。
房產證加子女名字的流程有哪些
假如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可以通過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進行。
1、房屋贈與辦理流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根據《契稅暫行條例》規定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3)辦理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房屋買賣流程
相比房產贈與,把房子賣給子女是個比較省錢的辦法。一是贈與的費用過高;二是房產繼承的流程也比較復雜;三是雖然名義是「賣」,但無需房款,所需費用主要為各種稅費。
(1)購房資格核驗(住宅類);
(2)網簽合同;
(3)地稅部門核定契稅;
(4)房屋發證大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④ 父母房子加上子女名字可以嗎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產證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將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產權贈給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也屬於房屋贈與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⑤ 父母房產證加子女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父母房產證加子女名字需要的手續如下:
1、可以採用買賣的方式,房子無貸款的話,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有房貸時,應先到借貸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還可以採用贈與的方式,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必須辦理公證,然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就可以;
3、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包括: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未成年子女需供給戶口本或出生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繼承房產更名的流程
1、先去辦理房產公證,提交相關材料,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
2、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更名的登記了;
3、繼承人將對房產交納一定的稅費,所以要到專業的房產評估機構對房產進行評估,然後再按照國家制定的標准進行繳費。
⑥ 父母的房產證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父母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孩子的名字。父母將其共有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產權贈與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擁有的房屋產權證上加名的行為,屬於房屋贈與行為。權利人決定增加子女姓名後,應當與子女共同申請轉移登記。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款後,由申請雙方持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共同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1、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2、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4、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5、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6、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