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的弊端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的弊端:影響社會經濟發展,影響國民素質,影響國防.因為獨生子女,嬌生慣養,意志力薄弱.因為獨生子女從小在贊美中成長,長大後受不了挫折受不了批評,據調查自殺的多是獨生子女.獨生子女內向,交際能力不強.下崗的也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因為他們的謀生能力差.當家庭出現了大事時,獨生子女沒人幫助出主意,當家庭遇困境時,沒人分擔.我不是批評我們社會上的獨生子女,總之,為我們的社會擔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一)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參與邪教、迷信活動或者接受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學、輟學;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圖書、報刊、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網路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八)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以外的勞動;
(九)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十)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財產權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義務的行為。
第十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觸電、燙傷、跌落等傷害的安全隱患;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提高戶外安全保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發生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
第十九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展狀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前,聽取未成年人的意見,充分考慮其真實意願。
第二十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應當及時了解情況並採取保護措施;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八周歲或者由於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交由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適宜的人員臨時照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生活。
第二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照護;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照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確定被委託人時,應當綜合考慮其道德品質、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與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聯系等情況,並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被委託人:
(一)曾實施性侵害、虐待、遺棄、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有吸毒、酗酒、賭博等惡習;
(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長期怠於履行監護、照護職責;
(四)其他不適宜擔任被委託人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將委託照護情況書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學校、幼兒園和實際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加強和未成年人所在學校、幼兒園的溝通;與未成年人、被委託人至少每周聯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心理等情況,並給予未成年人親情關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接到被委託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幼兒園等關於未成年人心理、行為異常的通知後,應當及時採取干預措施。
第二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應當依照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時間和方式,在不影響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權的除外。
② 獨生子女憑什麼加分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教育補貼。過去號召獨生子女的時候,很多家庭其實承擔了比較大的社會壓力,比如農村家庭將少很多勞動力,而且很多地區還有重男輕女的傳統。所以很多地區推出了對獨生子女家庭提供的教育補貼,分為現金補貼和加分補貼。各地區現金補貼金額不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③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遺產
首先,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未成年獨生子女由於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法獨立行使權利和提起訴訟,在確定監護人之前,繼承其父母的遺產就更存在著現實的障礙。
其次,因繼承人要求繼承的遺產絕大多數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義在銀行開戶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沒有就財產進行說明的,繼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摺或者不知道存摺、信用卡的密碼。而遺產在繼承開始後實際分割前屬於繼承人共同共有狀態,銀行因無法確定繼承人是否為唯一權利人而不願為其辦理支取存款及辦理掛失支取手續,從而導致繼承人無法實現繼承權。
另外,即便有證據可以證明獨生子女為唯一合法繼承人,銀行鑒於自身規章制度的原因,經常存在不積極配合權利人行使繼承權的情形。
④ 戶口本上的獨子是孫子的監護人嗎
不是,只有孩子的的父母才是孩子的監護人。根據查詢監護人顯示,戶口本上的獨子不是孫子的監護人,只有孩子的父母才是孩子的監護人。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監護人應具有監護能力,符合法定資格,並克盡監護職責,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⑤ 再婚雙方各有一個孩子能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分怎麼算,你再婚,你就失去了撫養孩子的義務與權利,你的另一半可以要求無償的孩子歸其所有,孩子的獨生子女政策也與你無關,
第一,根據獨生子女政策,是其家庭沒有再婚的情況下,如果你是孩子的撫養人與監護人,那麼你再婚,你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就有權利要求你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孩子要跟你的另一半生活,而且你要支付其撫養費生活費等,但是孩子仍然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
第二,可以享受,但是前提是沒有人舉報你,不然會根據具體的政策罰款等 。
⑥ 獨生子女的父母離異後,雙方都去世,他的繼父能領取獨生子女費用嗎
前言:現在隨著人們生活的提高,而中國婚姻離婚率也逐漸呈現升高的趨勢,很多人在婚姻感情不和之後都會選擇再婚。如果一對父母只有一個孩子,在父母雙方都去世之後。這個繼父有權利繼承這部分的遺產嗎?
關於父母離異之後並且這個孩子的父母都已經離世的獨生子女費用領取問題,現在這個孩子他的繼父能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費用,關鍵的問題還在於這個繼父是否盡到了撫養這個孩子的責任和義務。所以說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個繼父如果直接撫養了這個孩子那麼獨生子女的費用,就可以有單方進行申請領取。如果各位網友們有關於離婚之後獨生子女費用發放問題的疑問,可以在專區進行咨詢。
⑦ 獨生子女光榮證可以證明監護人身份嗎
朋友你好。
獨生子女光榮證上都寫明父母的名字。
應該就可以證明監護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