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8年辦獨生子女的需要什麼手續
在戶口所在的居委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領表」,符合條件的,准備1、一內家三口的2寸合照;2、戶口本(地容址頁和一家三口每個人那頁);3、夫妻雙方的身份證;4、結婚照;5、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以上2~5項要准備原件和復印件。
帶著填寫完整的申領表和以上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辦理獨生子女證。
『貳』 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材料2018
辦理獨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回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答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叄』 2018年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一、辦理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二、辦理材料
原配夫妻:
1、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
2、結婚證明;
3、孩子准生證;
4、出生證;
5、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
6、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離婚對象:
1、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
2、離婚證明。
喪偶對象:
1、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
2、喪偶的證明。
再婚對象:
1、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
2、離婚證明;
3、結婚證明。
三、辦理流程
1.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2.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3.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3)2018年山東獨生子女證辦理擴展閱讀:
事項名稱 獨生子女證辦理
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
服務對象 個人
分類 證件辦理
設定依據 無
法律程序
一、申請前的准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一)辦理對象及范圍:本市范圍
(二)辦理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可申請辦理《光榮證》。
1、一對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三)對特殊情況的規定
1、夫妻雙方均為中國內地公民、其中一方戶口在本市的,可以辦理《光榮證》。
2、女方因出國不在本市的夫妻,可由男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光榮證》。
3、女方戶口在外省市、男方戶口在本市的夫妻,符合辦理《光榮證》條件,子女已經在本市入戶的,可由男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光榮證》,女方應當按本市規定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女方憑證在其戶口所在地享受各項獎勵待遇。
4、生育第一胎為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辦理《光榮證》,但在其填寫《初育雙(多)胞胎夫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申請書》後可以領取一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5、非婚生育子女的,不得辦理《光榮證》。
6、夫妻雙方均為公派出國人員的,由其子女戶口所在地辦理《光榮證》;夫妻雙方均為自費出國人員的,在夫妻出國期間,暫不辦理《光榮證》。
7、一方為外國人或港、澳、台同胞及華僑,另一方為我市居民的,符合本規定關於領取《光榮證》條件的,可以申請在我市居民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光榮證》,但獎勵費只發放我市居民一方。
外國人或港、澳、台同胞及華僑在境外還有子女的,其子女合並計入夫妻現有子女數,不得辦理本市《光榮證》。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的收養子女的,不予辦理《光榮證》。
9、夫妻離異或喪偶後、未再婚前,原先辦理的《光榮證》繼續有效;再婚時,原先辦理的《光榮證》無效,應當交回原辦證機關;夫妻離異,均未與他人再婚過,這對夫妻又復婚的,《光榮證》有效;
夫妻離異後,其中一人與他人再婚,後又離異與前夫(妻)復婚的,如果雙方在與他人再婚期間均沒有生育(包括收養)過子女,可以重新辦理《光榮證》。
10、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再婚前雙方已領取了《光榮證》的,再婚後應交回《光榮證》;此對夫妻如又離異,雖雙方各自只有一個子女,但不再辦理《光榮證》。
『肆』 山東省獨生子女證怎麼補辦
這個簡單啊,直接帶著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就可以去民政局補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