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援藏幹部子女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幹部、職工(含援藏幹部、職工和曾在我區工作過的幹部、職工)、城鎮居民、農牧民子女戶籍在藏的,可以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B. 援藏子女高考是否加分
法律分析: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准;台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幹部部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要求執行;
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號)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 第三十七條 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適當降低分數,擇優錄取。
對散居於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少數民族班招生,從參加當年高考的邊疆、山區、牧區等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中,適當降低分數,擇優錄取。
C. 父母援藏孩子加分嗎
加分項目每個考生只能享受一項,符合其中兩項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項: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加10分;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歸國藏胞、歸國藏胞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加10分;
4.邊境縣所屬邊境鄉鎮農牧民子女,加10分;
5.執行漢族錄取分數線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6.在區內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不含地(市)所在地縣及鄉鎮基層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現仍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正式教師、農牧科技人員、醫務工作者或從以上崗位退休的正式職工子女,加10分;
7.門巴族、珞巴族、僜人、夏爾巴人,加10分。
(二)進藏幹部、職工在藏工作每滿一年(截止時間為當年7月31日),其子女報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檔。父母雙方在藏工作,以工齡較長一方為准,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
在西藏民族大學、駐內地辦事處(格爾木辦事處除外)工作時間不計入加分。
(三)自治區級先進雙聯戶家庭中參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條規定加分投檔條件的,同時又符合自治區級先進雙聯戶高考加分條件,兩項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數不得超過20分。第(二)條進藏幹部職工子女工齡加分另外計算。
D. 援藏子女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目前的高考政策對援藏子女沒有相關的特別規定。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 第三十七條 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適當降低分數,擇優錄取。
對散居於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少數民族班招生,從參加當年高考的邊疆、山區、牧區等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中,適當降低分數,擇優錄取。
E. 援藏幹部子女高考優惠政策
1、對在藏工作的進藏幹部(包括援藏幹部)職工的親生子女,其戶籍在藏的,可以報考區外高等院校;
2.對符合《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關於改革西藏戶籍管理制度放寬入戶條件的規定的通知》規定的直系親屬,戶籍遷入西藏的考生,可以報考區內外高等院校;
3、進藏幹部職工(包括援藏幹部)和按照規定將戶籍遷入西藏人員的非直系親屬考生,以及以其他理由將戶籍遷入西藏的考生,只能報考區內院校或區外非重點院校;
4.長期在藏工作的進藏幹部職工依法收養的子女和撫養的非直系親屬從小學至高中在藏就讀的,可以報考區內外高等院校。對符合本規定第一條、第四條的考生,按父母或撫養人在藏服務年限,在招生錄取時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適當加分照顧。
高考加分政策是什麼?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長生加分政策,主要為了彌補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於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會的議論。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檔」、「增加10分投檔」和「優先錄取」3種加分形式。參加高考的學生擁有體育、文藝等方面的專長,又經過了專業部門的測試,在考試成績之外給予一定的加分,是在應試教育體制下,鼓勵學生注重全面素質提高的一項措施。
法律依據:《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規定》第三條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人員,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已從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身體健康。同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我區幹部(含援藏幹部)、職工、城鎮居民、農牧民子女,戶籍在藏,可以報考區內外高等學校。
(二)曾在我區工作過的幹部、職工離藏後,其子女戶籍在藏的,可以報考區內外高等學校。
(三)我區機關、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聘用任用的區內外中級職稱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其子女戶籍按《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公安廳關於改革我區戶籍管理制度放寬入戶條件的規定的通知》(藏政辦發[2001]82號)(以下簡稱82號文件)遷入西藏,且戶籍在藏時間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戶,下同),具有西藏高中學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報考區內外高等學校。
F. 父母援藏孩子加分嗎
法律分析:父母援藏孩子加分。進藏幹部、職工在藏工作每滿一年(截止時間為當年7月31日),其子女報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檔。父母雙方在藏工作,以工齡較長一方為准,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在西藏民族大學、駐內地辦事處(格爾木辦事處除外)工作時間不計入加分。
法律依據:《2021年西藏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第十二條 進藏幹部、職工在藏工作每滿一年(截止時間為當年7月31日),其子女報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檔。父母雙方在藏工作,以工齡較長一方為准,加分不超過30分,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
G. 山東援藏幹部子女高考條件
戶籍在藏即可報名。
目前,根據《西藏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子女戶籍在藏的可以報名參加藏區高考。
建議持續關注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發布的政策通知等信息,及時了解我區高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