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可以出國留學嗎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簽證被拒概率比較大,因為父母是失信人員,這就是說明他們沒有經濟能力去支持孩子的出國留學,即使是公費留學出國留學也是要花錢的,所以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子女還難出國留學,所以如果是失信人員,盡快還錢,改掉失信狀態,再申請吧
『貳』 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可以出國留學嗎
法律分析: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國留學。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中規定:一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二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叄』 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可以出國留學嗎
明確的說,這是會影響家庭所有的直系親屬的根本就不可以去的是禁止出國的。
『肆』 父親是失信被執行人,會不會影響女兒出國留學簽證
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父親是失信被執行人,會影響女兒出國留學簽證。因為『伍』 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可以出國留學嗎
應該是不行的,因為出國留學要審查你的父母。你的父母工作啊,工作單位還有很多方面。
『陸』 父母進入執行人失信名單後成年子女可以出國留學嗎
是可以出國留學的
失信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被納入國家徵信系統,將限制其一部分社會能力。
1、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4、子女不能上私立院校。
但是作為成年子女。
成年就是達到法定成年年齡的公民,凡是滿18周歲的公民,不論其性別、精神健康狀況如何,均視為成年人。達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公民能夠通過自己的獨立行為進行任何民事活動。
成年子女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是獨立的自然人。可以自己獨立進行任何民事活動。所以是可以出國留學的。
(6)父母失信子女出國留學擴展閱讀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
『柒』 父母進入執行人失信名單後成年子女可以出國留學嗎
父母進入執行人失信名單之後,成年女子是不可以出國留學的。雖然是父母被執行失信人了,但是子女出國的話也是不被允許的。
『捌』 父母徵信黑名單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家長失信影響孩子上學方面,主要是限制失信被執行的人子女上私立的費用很高的學校,對於孩子上公立學校,也就是說,正常的上學、錄取是沒有影響。
父母失信,子女上學受影響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其中明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一、父母陪同孩子去學校報道,不能買一等座,不能乘坐飛機有些父母在失信後成為被執行人,孩子考上了大學,如果遠的情況下,那麼父母就不能陪孩子去學校報道了。失信父母是不能乘坐飛機的,坐高鐵也只能二等座。像錘子科技前領導羅永浩,因為債務問題被列為失信人員,出行不能坐飛機、列車軟卧及高鐵了。最後也只能坐普通汽車來回奔波。
二、給孩子轉生活費只能借用他人的銀行卡如果失信人員的銀行卡內有存款,可能會被法院凍結,會被轉走,用於償還金額機構或者債權人的債權。試想下,如果孩子在讀書期間需要用錢,要是卡里有錢進去,可能就直接凍結或者被轉走了。
三、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國留學法律規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孩子出國留學的費用最起碼萬元以上,最高可至數十萬元,所以出國留學屬於高消費行為,所以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國留學。
四、就業影響很多查得比較嚴格的公司,會對家庭做背調,如果父母有失信行為並有違法行為的,是不予錄用的。除此之外,一旦成為失信人員,孩子在同學面前也是抬不起頭的。身心也會受到極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