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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父母與子女

發布時間:2023-01-23 10:29:53

Ⅰ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配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配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配,在生活當中,相信很多小夥伴都或多或少了解過財產繼承,其次根據遺囑來繼承接著才是按著法定繼承的順序來繼承,下面我整理了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配。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配1

一、幾個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分配是怎樣的

尊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自然血親關系,不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繼承權。收養關系成立後,養子女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但不能繼承其父母的財產,在繼承其父母財產的同時,仍然有權繼承自己生父母的財產。有贍養能力的子女未盡贍養義務,喪失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或者應當少分或不分。

二、法定繼承人繼承順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而且,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處理父母子女間的繼承權問題時,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尊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自然血親關系,不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繼承權。親生父母之間婚姻的離異和變化,不影響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繼承權。即使父母離婚時,離婚父母與其親生子女間仍享有繼承權。

收養關系成立後,養子女取得與養父母的親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但不能繼承其父母的財產。收養關系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間的繼承權即行消除,與生父母間的繼承權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協商確定不恢復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的除外。

繼子女與繼父母間形成了撫養關系的,相互有繼承權。繼子女在繼承其父母財產的同時,仍然有權繼承自己生父母的財產。繼子女與繼父母的親生子女、養子女在繼承上地位相同;繼父母與繼子女的親生父母處於相同的法律地位。

有贍養能力的子女未盡贍養義務,遺棄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節嚴重的,喪失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遺棄父母或者虐待父母情節不嚴重,雖不喪失繼承權,但在分配父母遺產時,應當少分或不分。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配2

一、法律規定父母遺產子女怎麼分配

1、如果有遺囑就按遺囑分配。

自古以來,人死之前都可以立遺囑,當人死之後,就必須要按遺囑來分配財產了。因此當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可以直接通過遺囑來進行分配,這樣既不傷與親戚,兄弟之間的和氣,也可以讓分配顯得更加合理,尊重父母的選擇,不會讓他們看到我們因為財產分配問題而鬧得家庭不和諧。

2、如果只有你一個子女,一般情況下那就都屬於你。

如果你的父母只有你一個子女(親生子女),那麼你就屬於第一財產繼承人,你可以完全的獲得你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當然啦,如果你的父母收留了其他的孩子,並撫養長大,但如果沒有立遺囑,按法律上來說,還是只有你才有財產的繼承權。

3、多個兄弟姐妹時,應該大家平均分配。

對於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最難解決的事情就是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商討如何分配的`問題。畢竟對於父母來說手心手板都是肉,一樣的心疼,按理說應該平均分配,但每個人都有私心,如果父母有遺囑留下都還好,如果沒有,而且你的兄弟姐妹都想多獲得遺產的話就比較難分配了。這種情況應該私下討論怎麼分配財產比較好。

4、如果是法律上斷絕了父子關系的,是不能分配遺產。

如果當你與你的父母以前鬧僵了,而且還從法律上取消了你父母對你的責任權,斷絕了父子關系的話。這種情況你是不能分配到財產的,你父母的財產只能由除第一繼承人(你)之外,最近的一個人來繼承,比如他的兄弟姐妹,帶有親戚關系的人來繼承。

5、如果多個兄弟姐妹對分配不滿意,可以上法律提起訴訟。

一般來說,無重大的事故責任的話。你的兄弟姐妹應該是和你平均分配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的,但很多時候,他們會對平均分配方案不滿意,或者你不滿意(你照顧父母比較多一點)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這不是私心,而是你該得的一部分。

二、最新遺產分配的原則是什麼

遺產分配原則是指依法繼承人之間在分割遺產時應遵循的准則。按《繼承法》第13條的規定,依法繼承中遺產分配應遵守以下原則:

1、份額均等原則。

按《繼承法》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體現養老育幼的原則。

我國《繼承法》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即多分點遺產。

繼承法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配3

一、父母財產繼承順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1、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遺產繼承的類別有哪些?

1、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製度。法定繼承是一個強制性規范,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

2、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被繼承人生前通過立遺囑的形式確定其個人財產在其死亡後的繼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133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3、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其父母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法律制度。

該制度的設立是基於,繼承權的行使主體應為實際生存,若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顯然無法行使繼承權利。為了保障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的物質及經濟利益,因而設立了代位繼承製度。

Ⅱ 父母能與子女分家產嗎

法律分析:父母在世,他們的財產屬於他們個人,不屬於孩子,他們可以任意支配。他們的財產能否分要看父母的意思,如果他願意,就可以分;如果父母不同意,那就不是分財產,是父母的個人財產受到侵犯,肯定是不能分的。

一般來說,分家產可以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1、共有財產屬於父母的,不屬於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無權分割。但要注意不能將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當作家產分割。

2、如果家產是父母與子女共同創造的,可按貢獻大小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一十三條 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

Ⅲ 兒子和父母分家家產怎麼分

一、兒子和父母分家家產怎麼分
1、與父母分家時,先要把家庭共有財產和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區分清楚。分家析產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家析產時,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來分割,達成一致後需要訂立分家析產協議書。父子分家財產法律上有個原則性規定,房子和宅基是不分的(房隨地走、地隨房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二、分家產協議書範本
立約人:
男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女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見證人:
某某,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某某,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_________(男)與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於女方撫養孩子,家裡的財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書籍,其餘均歸女方所有;
(二)_________,_________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所有物並無爭議;
(三)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_________待離婚申請批准後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_(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著平等、自願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本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男方(簽字):_________女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Ⅳ 父母財產子女怎麼分

一、父母財產子女怎麼分
1、父母財產子女一般不可分配。但在父母死後,子女可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法定繼承的順序分配遺產。且法定繼承中,先由第一順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全部繼承,第二順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父母的遺產女兒有繼承權嗎
父母的遺產女兒有繼承權的。且一般情況下,女兒對父母的遺產具有法定繼承權。若父母生前依法設立遺囑指定女兒特定繼承的,則除法定繼承外,女兒還可取得遺囑繼承權,且遺囑繼承的效力優先於法定繼承的效力。

Ⅳ 父母財產子女怎麼分

父母財產子女具體怎麼分有如下情形: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5、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Ⅵ 父母財產子女怎麼分

法律分析:父母給予子女的財產,明明是給予子女一方的,或者登記在子女名下的,子女的配偶無權要求分割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一般來說,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所佔的份額應該相等。繼承人沒有勞動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難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給予照顧。已盡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一份。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扶養義務的,不得分配或者少分配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Ⅶ 父母財產子女怎麼分

若父母有遺囑,那麼子女就按照遺囑的內容來分配遺產。若是沒有合法有效的遺囑,那一般是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與其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一樣,在分配遺產的時候是有優先繼承權的,往往也是均等的分割遺產。
遺產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1、實物分割。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適用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對可分物,可以作總體的實物分割。如對糧食,可劃分出每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數量。但對不可分物,則不能作總體的分割,只能作個體的分割,如電視機、冰箱等。對不可分物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當採取折價補償的辦法。
2、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
3、補償分割。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願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
很多人認為,要是父母去世的話,遺產自然而然就應該有子女繼承,這樣說也沒有錯,但子女僅僅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父母的父母、合法配偶也是屬於法定繼承人的。所以,一般情況下,應該是在所有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均等的分割遺產。當然,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均等繼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Ⅷ 父母與子女財產分割

法律分析:子女和父母分割財產可以,但是共有財產屬於父母的,不屬於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無權分割。如果是父母個人財產,那麼父母就有權利自己決定分還是不分,作為子女是不能分割家產的,否則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那麼共有人是可以要求分割,但是需要所有的共有人一起協商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違法行為。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那麼共有人是可以要求分割,但是需要所有的共有人一起協商分割。

Ⅸ 父母財產子女怎麼分

若父母有遺囑,那麼子女就按照遺囑的內容來分配遺產。若是沒有合法有效的遺囑,那一般是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與其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一樣,在分配遺產的時候是有優先繼承權的,往往也是均等的分割遺產。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父母遺產的子女分配問題如下:有遺囑的,按遺囑規定的內容來繼承。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的方式,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順序繼承人優先於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父母遺產子女分配比例:
1、父母遺產子女的分配如下: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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