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西獨生子女護理假15天包含雙休日嗎
不包括。廣西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1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陪護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⑵ 廣西獨生子女父母生病住院有陪護假嗎
法律分析:可能有的。依據廣西出台的政策是可以享受的。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 第一條 如果年滿60歲的父母患病住院,廣西的獨生子女可以享受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帶薪護理(稱護理假)。
⑶ 獨生子女陪護假
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2018年7月25日,《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草案)》,草案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的護理假。 10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
2020年6月30日,《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明確提出設立獨生子女護理假。
016年12月,河南省老年人口1534萬,占常住人口的16.1%,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實施的《河南省老年人保護條例》,自1990年5月開始實施。
2018年3月1日起,《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施行。條例規定,老年人是獨生子女父母的,如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
其中,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河南、廣州則是在地方計劃生育管理規定中進行了明確。 [1]
2018年7月25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二審稿,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26日,法制委員會召開會議,作了約50處修改,形成了草案表決稿。27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草案)》,草案規定
⑷ 獨生子女陪伴父母假期規定
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還明確了市民可享受的優生健康服務。
一、獨生子女護理假有假難休的原因:
1、細則不明確。廣西壯族自治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溫舒表示已接到不少咨詢電話,除了市民反映不知如何請假外,不少單位和公司也不知道怎麼批准。
2、監管不明確。廣東省民政部門表示,老齡辦負責政策的細化,而具體的執行監管應該是勞動監察部門。記者調查發現,湖北省人大、省政府明確將開展執法檢查,此外一些省份並未對該項假期的落實開展執法檢查。
3、處罰不明確。該項假期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甚至有部分企業以相關條款未作細化明確為由拒絕執行。企業違反規定有什麼罰則並未體現,這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獨生子女陪護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
1、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周年計算)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
2、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三、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2022年獨生子女家庭福利補貼政策)
1、免費假期
2、2000元的免徵額度
法律依據:
《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五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⑸ 獨生子女陪護假2022年新規定有幾天
獨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各省份具體規定如下:
1、北京的具體規定是:獨生子女父母需要護理的,獨生子女每年獲得累計不超過十個工作日的護理假,視同出勤,待遇由單位按本人出勤發放。
2、天津的具體規定是: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二十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十日的護理假。假期待遇未明確。
3、河北的具體規定是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需要二級以上護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於十五天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於七天的護理照料時間。假期待遇未明確。
4、山西的具體規定是:生育(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的,給予子女每年不超過十五日的照料假。可以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5、內蒙古的具體規定是:老年人患病住院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贍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贍養人陪護時間;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假期待遇未明確。
6、遼寧的具體規定是: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的,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照料假。可以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7、黑龍江的具體規定是: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二十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十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8、浙江的具體規定是: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滿六十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9、福建的具體規定是: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0、江西的具體規定是: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每年給予適當的護理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1、河南的具體規定是: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二十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12、湖北的具體規定是: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13、湖南的具體規定是: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因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每年可累計享受十五天的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假期視為出勤。
14、廣東的具體規定是:獨生子女夫妻年滿六十周歲,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護理假;患病住院治療的,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假。假期待遇未明確。
15、廣西的具體規定是: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的,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天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用人單位不得扣減。
16、海南的具體規定是: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7、重慶的具體規定是: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8、四川的具體規定是: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9、貴州的具體規定是:職工年滿60周歲的父母或者由其贍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鼓勵所在單位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依據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給予職工陪護假。職工是獨生子女的,每年陪護假累計不超過15天;職工是非獨生子女的,每年陪護假累計不超過7天。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20、雲南的具體規定是: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的護理時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
21、陝西的具體規定是:獨生子女父母單方年滿六十周歲的,給予其子女每年不低於十五天的陪護假。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22、甘肅的具體規定是: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單位給予每年不少於十五日的陪護假。
23、寧夏的具體規定是: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陪護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獨生子女父母需要護理的,獨生子女每年獲得累計不超過十個工作日的護理假。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六條 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二十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十日的護理假。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七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需要二級以上護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於十五天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於七天的護理照料時間。
《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生育(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的,給予子女每年不超過十五日的照料假。
《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十五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贍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贍養人陪護時間;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的,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照料假。
《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十二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二十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十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八條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滿六十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二十七條 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
《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七條 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每年給予適當的護理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二條 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二十日的護理假。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條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因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每年可累計享受十五天的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假期視為出勤。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六條 獨生子女夫妻年滿六十周歲,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護理假;患病住院治療的,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假。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
第二十二條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的,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天的護理假。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若干規定》
第二十四條 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三十條 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
《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三十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
《貴州省養老服務條例》
第六十五條 職工年滿60周歲的父母或者由其贍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鼓勵所在單位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依據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給予職工陪護假。職工是獨生子女的,每年陪護假累計不超過15天;職工是非獨生子女的,每年陪護假累計不超過7天。
《雲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二十四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的護理時間。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意見稿)》
第五十八條 獨生子女父母單方年滿六十周歲的,給予其子女每年不低於十五天的陪護假。
《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單位給予每年不少於十五日的陪護假。
《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十四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
⑹ 獨生子女父母生病有陪護假嗎
2020年獨生子女護理假有多少天
2020年獨生子女護理假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
獨生子女護理假有多少天
近日國家老齡辦在京揭曉2017年全國「十大老齡新聞」:到2017年底,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包括黑龍江、福建、河南等。
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用人單位不得扣減。10月13日通過的《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截至年底,黑龍江、福建、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等8個省(區、市)通過地方立法,建立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
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
原來的《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還明確了市民可享受的優生健康服務。比如,本市戶籍居民和在本市居住以上的非戶籍居民按照規定享受婚前和孕前免費醫學檢查、生殖保健咨詢、跟蹤隨訪等優生健康服務。免費優生健康服務的具體規定由市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此外,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可以到出生缺陷綜合防控定點服務機構接受其提供的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等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控服務,出生缺陷綜合防控定點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提供優生健康服務。具體條件由市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出生缺陷綜合防控定點服務機構的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還完善了實行節育手術職工的節育假及其配偶的看護假制度。職工按照規定參加婚育學校學習、自願接受節育手術、參加優生健康檢查的,所在單位應當給予相應假期,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職工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⑺ 獨生子女陪護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周年計算)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例如,獨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時年滿六十周歲,則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獨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該《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提出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
明確贍養人應當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當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於其家庭成員的平均生活水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婚姻變化、分戶生活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要求老年人給予經濟資助或者物質幫助,或者要求老年人承擔其因婚姻、購置資產等原因形成的債務,老年人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