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去世家庭補償
法律分析:根據《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補助新規》特別扶助制度規定,獨生子女死亡或者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滿49周歲後,政府分別給予夫妻雙方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或者100元的扶助金,並還從生產、生活等多方面進行幫扶。
申請人本人帶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對象申報表》。獨生子女傷殘的,須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殘疾人證》等證明材料;獨生子女死亡的,須提交子女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六條 特別扶助對象是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女方年滿49周歲;
(三)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四)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省級人口計生部門依據上述基本條件和國家人口計生委的有關政策解釋,結合本地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特別扶助對象確認的具體政策。
第七條 扶助金標准:特別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發放。
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
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以時間先到為准)。 扶助金自女方年滿49周歲開始發放。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方可發放扶助金。已超過49周歲的,從其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扶助金。扶助對象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後,中止發放扶助金。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全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Ⅱ 重慶市雙女戶有哪些政策規定
【法律分析】
一、重慶兩女戶國家補貼政策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二、如何申請?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以個人為單位申請。符合條件的對象到戶籍地鄉鎮(街道)、村(社區)申請(夫妻戶籍地不一致的在本人戶籍地申報)。填寫書面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具體解釋
1.夫妻曾經生育子女的認定,以生育活嬰為准。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不納入農村獎勵扶助范圍。
2.夫妻中女方懷孕後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離家前男方已生育一個子女或出走後收養一個子女的,不納入農村獎勵扶助范圍。
3.獨生子女死亡後,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符合農村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可納入扶助范圍。
4.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和收養子女,一方符合農村獎勵扶助條件,且在辦理結婚登記時,生育子女方還未享受獎勵扶助的,未生育方可納入;再婚前生育子女方已享受獎勵扶助的,未生育方不納入。未生育方享受獎勵扶助後,同生育方離婚的不再繼續享受。未生育方納入獎勵扶助後,生育方死亡,未生育方可繼續享受,但未生育方再登記結婚的不繼續享受。
【法律依據】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Ⅲ 獨生子女去世補貼政策
獨生子女去世可以申領失獨家庭扶助金。
國家規定有規定扶助金,另外,各地的標准也不盡相同,主要跟經濟發展水平有關
對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夫妻雙方都可以領取特別扶助金,自2014年起將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法律依據
《全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 特別扶助對象是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女方年滿49周歲;
(三)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四)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省級人口計生部門依據上述基本條件和國家人口計生委的有關政策解釋,結合本地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特別扶助對象確認的具體政策。
《全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扶助金標准:特別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發放。
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
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以時間先到為准)。
扶助金自女方年滿49周歲開始發放。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方可發放扶助金。已超過49周歲的,從其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扶助金。
扶助對象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後,中止發放扶助金。
Ⅳ 重慶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
重慶市計劃生育有關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按照國家規定,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對象為每人每年600元;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為每人每年1200元,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為每人每年960元,這是,目前最新的計劃生育獎勵政策。一、獨生子女獎勵政策:1、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仍按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2、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在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前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提出再生育申請的;從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已享受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不予收回。3、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在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後生育一個子女、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又提出再生育申請的,在辦理再生育審批時應退回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二、獎勵扶助制度: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子女後,符合國家及市級獎勵扶助政策的,繼續享受獎勵扶助有關待遇。三、社會撫養費徵收政策。1、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後符合再生育條件但在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前已再生育子女的,仍按違法生育處理。2、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妻,未經區縣(自治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再生育子女的,按《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Ⅳ 獨生子女死亡賠償標准
獨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國家有補助,叫失獨家庭扶助金。中國獨生子女 傷殘 、死亡家庭夫妻扶助制度,是國家對於是失獨家庭老人提供的補償金。2013年12月國家提高城鎮失獨家庭扶助金標准,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自2014年起實施。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自2014年起,獨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800元,獨生子女傷殘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
Ⅵ 2022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發放標準是多少
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是什麼意思?2022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發放標準是多少?
一、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是什麼意思?
1.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對象:
我國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
2.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條件:
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方年滿49周歲,只生育一個子女或符合有關法規收養一個子女,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二、2022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發放標準是多少?
2022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是每人每月59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是每人每月460元。但由於各地方案不同,因此發放標准會有差異,具體以當地官網公布的方案為准。部分地區2022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發放標准如下:
1.2022安徽淮北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發放標准:
2022安徽淮北將計劃生育傷殘、死亡家庭扶助金標准在省標准基礎上統一提標至每人每月500元。女方年滿49周歲開始領取特別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已超過49周歲的,從其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扶助金。
Ⅶ 重慶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
我們知道如果自身的家庭是屬於獨生子女的,那麼就可以按照規定領取一定的補貼了,但是現在政策發生改變,那麼對於今年來說山東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是怎樣的呢?一、山東2020獨生子女補貼政策計劃生育、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婦,每年可獲不低於120元的獎勵。符合條件的死亡或傷殘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35元,傷殘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的扶助金。根據《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調整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財社〔2018〕22號)以及《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的實施意見》(魯衛家庭發〔2016〕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全省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准由現在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准由現在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二、一至三級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人員特別扶助金標准由現在的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300元、200元。三、調整標准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按照規定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各地財政、衛生計生部門要落實地方應負擔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管理,保證及時、足額按調整後的標准發放特別扶助金。二、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就是對於獨生子女的家庭在孩子還沒有滿18歲之前都是可以領取補貼的,每個月都有一定的標准。
Ⅷ 獨生子女身亡怎樣補貼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死亡,父母不再生育孩子的,根據《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補助新規》特別扶助制度規定,獨生子女死亡或者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滿49周歲後,政府分別給予夫妻雙方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或者100元的扶助金,並還從生產、生活等多方面進行幫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並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
Ⅸ 獨生子女死亡補貼最新政策2022
2022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為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按照國家規定,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對象為每人每年600元;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為每人每年1200元,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為每人每年960元,這是,目前最新的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一、辦理獨生子女證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
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
二、獨生子女證辦理的主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Ⅹ 重慶市計劃生育有關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
重慶市計劃生育有關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如下:
一、重慶獨生子女補助費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 只有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
1、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
2、機關、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縣(市、區)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二、重慶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1、夫婦年滿60歲以後,由中央或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進行獎勵扶助。獎勵扶助的標準是,符合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於600元的標准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已超過60周歲的,以該政策開始執行的實際年齡為起點發放。
三、重慶獨生子女證辦理程序: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夫妻必須保證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經夫妻雙方申請,並且獨子的母親未滿49周歲。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提供如下手續:
1)失業證(在單位辦理不需要,如果是自己在街道計生辦辦理需要提供失業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書面申請(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辦領取申請表並如實填寫,雙方單位簽意見、蓋章);
3)節育措施證明材料;
4)申請人一寸免冠相片兩張。
5)最後去戶口所在街道計生辦辦理或交給單位辦理。
四、無工作人員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無工作人員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申請辦理,女職工單位申請,由單位代為辦理。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提供如下手續:
1)失業證(在單位辦理不需要,如果是自己在街道計生辦辦理需要提供失業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書面申請(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辦領取申請表並如實填寫,雙方單位簽意見、蓋章);
3)節育措施證明材料;
4)申請人一寸免冠相片兩張
(10)重慶市獨生子女死亡扶助擴展閱讀:
1、自2016年1月1日起,夫妻生育一孩、二孩,生育登記服務機構對登記對象進行現場登記、核實信息,對材料齊全、情況屬實的,當場發放新版《生育服務證》,並加蓋發證單位公章。
2、自2016年1月1日起,夫妻申請再生育獲得批准後,由審批單位發放新版《再生育服務證》,並加蓋審批單位公章。《再生育服務證》需張貼女方一寸免冠照片。有效期為三年。
3、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發放舊版《生育服務證》和《再生育服務證》。此前已經發放的,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持證人要求更換新證的,原發證單位可以為其換發新證。
4、《生育服務證》編號共十八位,第一位為英文字母「S」,代表生育服務證;第二位至第十八位為阿拉伯數字,其中第二位至第三位的「10」或「20」分別代表生育「一孩」或「二孩」,第四位至第七位為登記年份,第八位至第十三位為區縣代碼,第十四位至第十八位為區縣辦證順序號。
5、《再生育服務證》編號共十八位,除第二位至第三位的「30」代表再生育以外,其餘編碼含義均與《生育服務證》一致。
6、《生育服務證》和《再生育服務證》在重慶市計劃生育網上便民服務系統中自動生成、列印。如因辦公設備、網路等原因不能列印的,可暫時由人工填寫證件,但發證單位應將相關內容錄入系統,以便規范管理。
7、新版《生育服務證》和《再生育服務證》(式樣見附件1、2)由市衛生計生委統一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