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有沒有權利看父親的遺囑
法律分析:父母簽字的遺囑所涉及的遺產是兩人所有,兩人有權利單獨、共同處分其所有的財產,其真實意思表達簽字的遺囑沒有經過公證也是有效的。
遺囑生效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必須具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在場見證。如果立錄音遺囑,也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二)自書遺囑,須由立遺囑人本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三)代書遺囑,由立遺囑人口授他人代書的遺囑,也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為代書人,代書後,將代書的遺囑在立遺囑人面前宣讀無誤後,經立遺囑人認可,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
(四)公證遺囑,立遺囑人請當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公證遺囑在法律上證據效力是最強的,為了立遺囑人的利益,公證機關對遺囑內容保密。
(五)無論立哪種形式遺囑,立遺囑人必須具備行為能力。由於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確表達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遺囑。
(六)遺囑內容不得違返法律規定,不得剝奪有撫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人的繼承權。
(七)遺囑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意思表達真實。立囑人不能受到脅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㈡ 成年子女有權干涉父母的財務嗎
我覺得是有的。
既然子女已經成年,既然都是一家人,那就有權可以過問家裡的財務。但是現在我們國家很多家庭,子女其實是沒有權力、也沒有這個意識想要去過問家庭財務狀況的。
父母不要總是把孩子當做小孩看,有些事情他們反而可以給你建議。比如,上大學的時候,我一個同學就建議父母在雄安新區買房子,因為在上課的時候,老師有提到這樣一個新信息,而父母每天做生意很多資訊都不知道。
因此,我認為成年子女有權干涉父母的財務,幫助做一些理財規劃和建議。作為家庭的一員,財務不僅僅是父母的事情,而是一家人的事情。
㈢ 兒女強行索要父母財產能向法院訴訟嗎
兒女無權索要父母的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兒女未成年時,父母有利用個人財產撫回育子女的義務。但是,子女成答年後,除非父母處於親情無私的繼續拿出自己的財產支持子女成家立業以及消費,否則,父母沒有繼續給與子女財產的義務。即|:給是親情,不給是本分。
說句更實在的,如果子女不肖,父母臨終前將個人的財產全部另行處理、一分錢都不讓子女繼承,也是法律支持的。比如,你讓你的父母傷透了心,他們臨終前將財產立遺囑贈送給了外人,你是無權索要的。
因此,子女還是要好好孝順父母,一家人和和美美過好日子,父母才會心甘情願的為子女付出。
㈣ 子女有沒有權利看父親的遺囑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一、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立遺囑人:(身份基本情況)
二、立遺囑原因:
三、立遺囑人的所有財產的名額、特徵:
四、立遺囑人對身後所有財產的具體處理意見:對於不動產,應寫明財產坐落的地址五、所立遺囑的份數:立遺囑人:見證人父母立遺囑不需要子女都在場。立遺囑是個人的合法權益,但是並不是義務,所有個人立遺囑是自願的。並且立遺囑人進行訂立遺囑,也不需要經過繼承人的同意,當然了繼承人也是可以享受繼承權利,也可以放棄繼承權利。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父母在生前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立下遺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進行安排分配的,如果立遺囑人設立的是代書遺囑、錄音遺囑與口頭遺囑則一般需要有遺囑見證人參與遺囑的訂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㈤ 爸媽離婚後孩子歸母親撫養孩子有權分割父親的財產嗎
父母離婚時撫養權判給了媽媽孩子也能繼承父親的遺產,除非父親在遺囑中指定了其他的繼承人,而且父親的遺囑是有效的,不然孩子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也是第一順序繼承。
㈥ 子女怎樣繼承父母房產
子女怎樣繼承父母房產
子女怎樣繼承父母房產,父母過世以後都是由子女繼承的,現在很多的老年人都給自己准備了養老的房子,而這套房子在他們百年後一般都是會留給自己的子女。以下看看子女怎樣繼承父母房產及相關資料。
父母在世和去世兩種情況,子女繼承房產方式
父母在世時,子女繼承房產方式包括贈與和買賣過戶。
其中,贈送給直系親屬需要繳納印花稅、公證費、契約稅等,免徵個人所得稅。
買賣過戶的流程和稅費和平時買房子沒什麼區別,要看房產證是否達到一定的年限。房產證滿兩年可以不收營業稅,滿5年可以再免1%的稅。
父母去世時,子女繼承房產有兩種繼承方式。
一種是民法典最新規定的,那就是遺囑繼承,法律尊重當事人個人意願訂立的遺囑繼承人來執行。
另外一種是當事人沒有訂立遺囑的,國家規定是按照民法典最新的規定來處理。不過最新規定和之前的規定有所不同,這里增加了直系晚輩親屬的繼承權,比如外甥和侄子等。
打個比方,有兄弟三人,沒有妻子兒女的老二去世了,他留下一處房產。如果按照繼承法來說,老大老三按法律是各能繼承一份,但是如果老大也不幸去世了,老大還有個孩子。按照新規,老大繼承的那份應該轉給他的孩子,因此老大的孩子和老三各能繼承一份老二的房產。
遺囑繼承新規定
我國《民法典》在今年已經開始正式實行。從今年起,法律處理事情都需要按照新頒布的《民法典》中的規定進行。《民法典》中,就有繼承父母房產的相關規定。
第一,增加當事人立遺囑方式。以前法律規定。老人在立遺囑的時候,都必須要本人去公證處辦理,考慮到有些老人腿腳不便、或者有重大疾病不能舟車勞頓,所以新的《民法典》新增錄像、列印這兩種立遺囑的方式,這樣對於不方便出門的老年人在家就能立遺囑,也方便了一些耳聾、眼花的老年人。
第二,立遺囑需要見證人。以前立遺囑都是老人自己,或者子女陪在身邊。有很多的不孝子女為了搶財產大打出手,甚至威脅老人改立遺囑。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國家法律規定立遺囑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這樣就大大保障了老年人自己的真實想法,不會受到子女的危險,也不會讓老人心寒。
第三,新增「寬恕」規定。繼承人之前被取消繼承資格,但是後來改過自新,並且獲得老人的`諒解,那繼承人就可以重新恢復繼承資格,這也是給繼承人一個悔過的機會,也讓老年人沒有遺憾。
第四,無論是幾份遺囑,都是最近的一次遺囑有效。以前國家規定的遺囑都是必須得到公證遺囑才有效,但是現在不是,當事人哪份遺囑是最新立的,法律就會按哪份遺囑進行執行。
新規的訂立,為房產的繼承製度又完善了很多,在新規的約束下,很多老年人不用再怕房產繼承糾紛的問題了。
第一:父母可以自主選擇由誰來繼承自己的財產。當孩子未能盡到贍養義務的時候,將不再繼承父母的遺產。就算是子女不同意,通過法律起訴也是沒有用的。
第二:父母可以對自己的房子設置「居住權」。而所謂的居住權則是,父母不僅可以設立遺囑或者遺產贈送,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決定自己的財產。比如說,有的父母在年老的時候,是由保姆照顧的,其父母在立遺囑的時候決定把房子的居住權給保姆,但是房子的擁有權,給自己的子女。
第三:如果說老人去世以後,第一、二順位繼承人也不在的情況之下,老人的侄女、侄子、外甥、外甥女也可以繼承財產。
第四:立遺囑的方式發生了改變。以前的遺囑生效的方式都是公證、自書、錄音、口頭等等,如今,立遺囑的方式增加了列印遺囑和錄像遺囑。
從以上改變可以看出,新規的遺產繼承非常靈活,也更加人性化。不得不說的是,盡孝一定要趁早,莫要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在。錢財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夠花就行,珍惜親情才是最重要的!
一、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1、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如果獨生子女想要繼承父母的房產,那麼就必須將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一般來說,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並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不動產權證過戶手續
對於業主而言,不動產權證是唯一能夠證明你是該房屋的產權擁有人,因此繼承父母房產一定要辦理不動產權過戶手續。一般來說,辦理不動產權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遺囑繼承;法定繼承。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上面只是房產過戶的手續,如果想要房子真正的屬於你,那麼就得辦理過戶登記,申請人可以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書、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契稅完稅憑證。
二、繼承房產有哪些方法?
如果獨生子女想要繼承父母留下來的房產,那麼就得按照國家規定來做。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獨生子女得按照「公證」資料來繼承父母留下來的房產。
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建議獨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應當辦理遺囑公證,了解房產繼承的基本流程和相關資料,避免將來子女陷入繼承遺產障礙。
其實,「繼承」對於中國人而言是帶有傳統性質的。
因為自古以來,我國就有著千年的「繼承大統之說」,而且不僅在貴族裡有繼承的做法,普通平民百姓家也是有繼承傳統的,而對於父母的房產,子女則是「正統」的繼承人,因此上面的內容就對大家很有幫助了,如果你繼承了父母的房產,那麼就不用購房了,也就解決住房問題了。
㈦ 父母離婚後,子女有權利分父母的家產嗎
從法律角度來講,夫妻雙方離婚,存在最大問題就是財產分割問題。我們協議離婚,財產就是雙方約定好,進行分割。也有打官司離婚,主要就是對離婚財產分割不滿意。
父母離婚後,子女沒有權利分割父母家產。財產分割只是針對夫妻離婚進行分割,在孩子這一塊,父母財產,孩子有繼承權。
作為父母,即使我們離婚了,也應該把財產留給孩子,畢竟他們我們骨肉,血濃於水。給孩子留一份財產,讓孩子生活幸福,也是間接幫助孩子。
為了孩子,不要輕易說離婚,給孩子一個完整家,是我們成年人責任。
㈧ 母親的錢讓兒子保管其它子女要查詢母親的錢有權力嗎,請大家告訴我
母親的錢讓兒子保管,其他子女要查詢母親的錢有權利嗎,其實我覺得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查詢你母親的個人財產,畢竟這個屬於他個人的隱私和權利,不管是她自己的子女還是其他人都是沒有這個權利的,因為你母親自己的錢交給他兒子於管是他授權他兒子,其他的兒女不但沒有權利去查詢他的隱私和賬戶,如果你們強行要去看你母親的錢,這樣的話你們是違法的行為來的,因為在這個隱私和權利上面來講,你們都沒有權利是看你母親所存的錢,不管他是給兒子保管還是給她自己保管都是不行的,
㈨ 想請問一下關於父母財產的問題
如果你父親的2處房產是在跟第二任前妻婚姻延續期間取得的,那麼在你父親去世前,他與第二任前妻所生育的孩子有權利要求分割房屋的。如果該房產不是在你父親與第二任前妻婚姻延續取得的,那麼在你父親去世前,第二任前妻的孩子則沒有權利要求分割。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如果你父親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或其他遺贈撫養協議的,那麼他的親生兒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以及去世前這一任配偶,你父親的父母,還有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都將成為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最後,房產需要看看是在什麼時候取得的才能做判定,因為婚姻延續期間房產約定一般是一人一半的,所以繼承發生時還要看看哪些人能繼承哪一部分。下面給個繼承法第九條到第十五條供參考。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㈩ 女子去世7年多83萬存款無人支取,子女如何查看過世父母的存款呢
現實生活當中很多家庭的老人家都有儲蓄的習慣,特別是一些離退休的老人,他們在離開世上的時候,自己的銀行存款也是一筆相當不菲的數目。在此當中確實也有人會面臨到這么一個難題,假如自己的親屬離世過後,他在哪家銀行留有存款,存款有多少都不能詳細明知。假如家屬沒有主動過問的話,這筆錢也只能一直呆在銀行裡面吧 。
相關銀行業內人士也建議一些老人在存款儲蓄的時候最好把自己的相關存款信息記錄下來,告知自己的繼承人以及信賴得過的人,假如老人因病而離世過後這筆存款在沒有人動用的前提之下,繼承人可以憑借逝者的死亡證明以及相關的繼承證明到銀行領取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