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家三兄妹,兩個哥哥還沒結婚就去世了,就我一個,能算獨生子女嗎
獨生子女就是說一對父母只有一個孩子就叫獨生子女。在你哥哥姐姐還在的時候不算,但是現在,就可能算了。這是個特殊情況。,
B. 兩個孩子死了一個還算獨生子女嗎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C. 獨生子女的判定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內二十條第一款第容(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D. 兩兄弟,哥哥10歲死了,弟弟算不算獨生子,可不可以領出獨生子女證
根據中華共和國法律是不可以的。
E. 我是兄弟兩人,弟弟在20歲的時候意外死亡了,像我是不是獨生子女
不是,獨生子女必須是沒有兄弟姐妹,中途死亡後也不給辦理獨生子女證,也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有關待遇。
F. 我兄弟兩個,但是他前幾年去世了,並且沒有子女,我能算獨生子女嗎
不算,是否獨生子女,由父母一代計算。你父母有二個子女,所以你不是獨生子。
G. 原有兄弟二人,其一死亡後,能被認定為獨生子女,領取「獨生子女證」嗎
您想知道什麼
H. 兄弟姐妹已夭折算不算獨生子女
不算,按規定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並且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才算獨生子女,因兄弟姐姝夭折的不符合獨生子女條件規定所以不算。
I. 兄妹二人,哥哥死了算獨生子女么
確切的說兄妹二人哥哥去世時要是沒有成年成家、那麼妹妹還是算的,要是哥哥死以前已經成年成家了,那妹妹就不算獨生子女
J. 上面有一大五歲的哥哥,在他一十七歲時意外死亡他兄弟算不算張獨身子女
如果兄弟是在哥哥死亡之前就出生了的話,那麼兄弟不算獨生子女;但是兄弟是在哥哥去世之後才出生的話,那麼如果以前沒有領取過獨生子女證的話,那麼是算的,否則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