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考試中考加分政策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
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考加分是為了給三好生、特長生、高危軍人子女等考生一定的加分鼓勵,通常情況下是按照文化課科目每科加1分的標准來進行加分,也就是加5分,特殊也有加10分、20分的情況,不能累計加分。
中考加分政策規范
(1)區縣級先進對象(先進對象包括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規定,在畢業學年獲這些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願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
(2)市級先進對象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分錄取分值調整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和華僑子女、台灣省學生、歸國留學生等人員在規定的語言適應期的子女降分錄取的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政策不變。
(6)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一至四級殘疾、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照顧中考總分的5%。
(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照顧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僑眷高知子女、台灣省籍青年;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照顧10分: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農村戶口;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考生本人為農村戶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年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⑵ 湖北獨生子女中考可以加分嗎
這個應該沒有這一項吧,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這幾個項目是沒有的。
⑶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的證件:申請表,戶口簿,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父母結婚證。父母一方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證明及1份復印件。各地中招辦的文件對於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詳情應參照當地教育局及計生局文件執行。
⑷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目前,並不是所有地區都有關於獨生子女中考加分的政策規定。與此同時,在針對獨生子女中考加分的情況下,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通常來說,中考獨生子女的加分政策只限於具有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
中考獨生子女具體加多少分,各地區的加分分值都是不相同的,一般會有5分和10分兩個標准。也有的中考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必須滿足下面這三個條件:
1.雙方父母或者是母親一方是農村的戶口;
2.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
3.另外考生本人也是農村戶口的。
法律依據:《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獎勵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⑸ 獨生子女證中考加分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的證件:(1)申請表;(2)戶口簿;(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4)父母結婚證(若為離異家庭要有離婚證和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以及非監護人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是喪偶家庭的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5)父母一方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證明及1份復印件。強調:各地中招辦的文件對於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詳情應參照當地教育局及計生局文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⑹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2.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3.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照顧10分: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農村戶口;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考生本人為農村戶口。
法律依據:《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 第六條 改進中小學校評價。義務教育學校重點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營造和諧育人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以及學業負擔、社會滿意度等情況。國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標准,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加強監測結果運用,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普通高中主要評價學生全面發展的培養情況。國家制定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准,突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發展指導、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有序推進選課走班、規范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
⑺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的證件:
(1)申請表
(2)戶口簿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
(4)父母結婚證(若為離異家庭要有離婚證和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以及非監護人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是喪偶家庭的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
(5)父母一方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證明及1份復印件。
各地中招辦的文件對於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詳情應參照當地教育局及計生局文件執行。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⑻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嗎加多少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
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年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8)湖北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2015年擴展閱讀
中考加分規范:
(1)區縣級先進對象(先進對象包括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規定,在畢業學年獲這些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願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
(2)市級先進對象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分錄取分值調整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和華僑子女、台灣省學生、歸國留學生等人員在規定的語言適應期的子女降分錄取的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政策不變。
⑼ 2015年中考還有農村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嗎
有的地區有,有的地區沒有。下面是河北省的加分政策。
依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現將2015年農村獨生子女中考、高考加分辦理事項通知如下:
辦理時限:2015年3月15日-5月18日
獨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具體要求:1、父母雙方或者母親一方為農業戶口;2、父母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依法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3、考生本人為農業戶口。
辦理加分手續需提供材料:1、《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附件1)一式四份(貼考生2寸照片處必須加蓋鄉級計生辦公章)。2、考生本人及其母親戶口頁復印件和戶口簿首頁復印件。3、村委會開具的《農村居民身份證明》( 附件5)。4、《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5、婚姻變動的家庭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復印件。6、考生母親亡故的需提供派出所相關證明。7、早育的提供《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結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