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刑事犯罪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父母刑事犯罪對子女的影響有:
1、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其他沒有犯罪的家庭成員有偏見;
2、可能會影響公務員的考試。一般來說,他們可能在政治審判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3、刑事犯罪留下的案件可能會影響子女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的政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 父母受過刑事處罰對孩子的影響
父母受過刑事處罰對孩子的影響為,孩子參加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等,政審會不合格。受到過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政審通過。3. 父親被判過刑對子女的影響
爸爸坐過牢會影響孩子的部隊文職政審,不能參軍、考公務員、應聘銀行和國企、報考警校軍校,會導致政審不合格,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父親受到刑事處罰的,將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對子女以後出國或者其他相關的情況可能會受到影響,特別是涉及到國家安全罪等嚴重罪行。
爸爸坐過牢會影響孩子的部隊文職政審,不能參軍、考公務員、應聘銀行和國企、報考警校軍校,會導致政審不合格,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父親受到刑事處罰的,將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對子女以後出國或者其他相關的情況可能會受到影響,特別是涉及到國家安全罪等嚴重罪行。
一般來說,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入黨時,政審通不過,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已經服刑完畢的,其子女在公務員政審、選調生政審一般是不會受到影響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並且正在服刑。
如果直系親屬犯有重大刑事犯罪,如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國家安全罪、嚴重暴力犯罪等被刑事犯罪的,即便是直系親屬服刑完畢,考生也不能報考公。
父母被判刑,會影響子女的政審,使子女很難進入國家單位工作,而且報考軍警學校也有限制。
坐牢後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的、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很難通過政審、國家單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審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會影響子女的前途。
刑事犯罪的種類主要分為
1.危害國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法律依據】
《政審規定》
第四條規定,考核和政審的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缺點和不足、迴避的關系以及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旁系血親的情況等。
4. 如果父母有案底,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父母有犯罪前科對子女是有一定影響的,子女一般可能不能參軍、考公務員、應聘銀行和國企、報考警校軍校。父母受到刑事處罰的,將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如果有案底會對直系子女今後的政審造成影響。父母有一般行政違法記錄案底,則對子女影響不大。犯了刑事罪的人,本人會受到刑事處罰外,對子女未來的影響也很大。刑事案件留下的案底,可能會對子女的公務員考試,國企單位等等職位的招聘有一定影響。對於有刑事犯罪前科或父母有留下刑事犯罪案底的檔案資料的,都會影響到相應職位的招聘和學校的報考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5. 父母刑事犯罪對子女的影響有什麼
父母刑事犯罪對子女的影響有:
1、有可能會影響孩子的入黨、參軍、考公務員,入黨政審主要考察入黨對象本人的政治表現,一般來說,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入黨時,政審通不過。
2、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已經服刑完畢的,其子女在公務員政審、選調生政審一般是不會受到影響;
3、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 父母有犯罪前科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
父母有犯罪前科對子女是有一定影響的,子女一般可能不能參軍、考公務員、應聘銀行和國企、報考警校軍校。父母受到刑事處罰的,將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十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 第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第十一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檢察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七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第四十九條 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第四條 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鑒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證員:(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吊銷執業證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7. 父母刑事犯罪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父親犯罪對子女前途是會有影響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直系親屬有違法記錄將直接影響本人及家庭成員政治權益,子女報考公務員、當兵、考軍警學校、入黨都會因直系親屬的違法犯罪而受到限制。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線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錄用。 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則會導致政審不合格。
影響孩子的條件有
1、會影響孩子的入黨、參軍、考公務員,入黨政審主要考察入黨對象本人的政治表現,一般來說,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入黨時,政審通不過。
2、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已經服刑完畢的,其子女在公務員政審、選調生政審一般是不會受到影響;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並且正在服刑或者正在被立案調查的,其子女不能參加公務員、選調生考試;
3、如果直系親屬犯有重大刑事犯罪,如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國家安全罪、嚴重暴力犯罪等被刑事犯罪的,即便是直系親屬服刑完畢,考生也不能報考公務員和選調生考試。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法律依據】: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九條
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
第七條、第八條
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
1、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組織或者非法活動的
2、收聽、收看境外反動廣播、電視等傳媒,傳看過反動宣傳品、淫穢物品,思想受影響,是非界限不清的
3、有偷竊、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
8. 父親被判過刑對子女的影響
父母被判刑,會影響子女的政審,使子女很難進入國家單位工作,而且報考軍警學校也有限制。坐牢後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的、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很難通過政審、國家單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審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會影響子女的前途。
一、犯罪到判刑流程
犯罪到判刑的流程為:
1、立案。有偵查權的機關接到報案、控告或者舉報等經過初查予以立案;
2、偵查。由偵查機關搜集有罪和無罪證據以及定罪量刑證據;
3、審查起訴;
4、偵查機關在法定期限內將案件整體移送到公訴機關;
5、審判。
二、被法院判刑了還有退休金嗎?
要分服刑期間和刑滿釋放後兩個階段分別說。
1、被判刑,就沒有權利享受養老金了,服刑期間,一律停發。服刑期間,只發給生活費。什麼時候出獄了,恢復了自由身,也就恢復了政治權,就可以繼續享受養老金了。
2、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