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1)要求單位或者是社區出具一份補辦獨子證證明,證明符合獨生子女證資格。 (2)需要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還需要孩子的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去原獨生子女證發證機關進行申請補辦即可。
辦理條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4、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溫馨提示: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遺失補證或者換證的娃兒爸媽注意:
1、對於7月31日截止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時間限制,只是針對初次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過去已經領過的沒必要換證了
2、遺失補證的在7月1日之後也是可以辦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Ⅱ 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材料,有什麼手續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Ⅲ 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1)要求單位或者是社區出具一份補辦獨子證證明,證明符合獨生子女證資格。
(2)需要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還需要孩子的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去原獨生子女證發證機關進行申請補辦即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Ⅳ 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證件:1、需帶補證證明一份(證明格式另行列印),有單位的單位開,無單位的社區居委會開。2、需帶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需帶結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4、孩子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Ⅳ 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應該提交的資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 身份證 》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2、夫妻雙方的《 結婚證 》原件和復印件1張 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 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 二、辦理的主要程序: (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Ⅵ 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1)要求單位或者是社區出具一份補辦獨子證證明,證明符合獨生子女證資格。
(2)需要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還需要孩子的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去原獨生子女證發證機關進行申請補辦即可。
對於實行二孩政策以前已經獲得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遺失獨生子女證之後可以進行補辦,對於實行二孩政策以後的獨生子女家庭,以及二孩政策以前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是不能補辦,原因在於實施二孩政策以後已經取消獨生子女證。
一、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流程如下:
1、申請人到其戶籍地村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份,填寫後交雙方單位加具意見;
2、申請人將《申請表》及1項規定材料交雙方戶籍地村委。村委對材料齊全的應即時進行初審;
3、申請人持審核過的《申請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撫養子女的男方戶籍地鎮、街道計生機構,鎮、街道在材料齊全時應於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准;
4、對經核准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及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對不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書面告知當事人,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當事人。
綜上所述,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的手續是由父母雙方單位、或居委會出具介紹信,並進行蓋章;帶上父母以及小孩的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父母的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等到發證單位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如果丟失的,應當保證其法律效力等同於原件,並寫明丟失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Ⅶ 獨生子女證丟了怎麼補辦需要什麼手續
所需材料:1、需帶補證證明一份(證明格式另行列印),有單位的單位開,無單位的社區居委會開。
補辦獨子證證明格式樣本
ⅩⅩⅩ是我單位職工,Ⅹ年Ⅹ月出生,與ⅩⅩ在Ⅹ年結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領取了《獨 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不慎遺失,要求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2、需帶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孩子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補辦流程: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具體程序如下:先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最後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補辦獨生子女證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Ⅷ 深圳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具體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全家戶口本。
(四)特殊情況另需提供以下材料:離異或再婚者提供離婚證(包括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前配偶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未再生育的書面證明;收養的提供收養證或收養公證;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申領程序:
(一)領表地點。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申請表》也可在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自行下載。
(二)初審部門。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戶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說明情況,取消男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外市戶籍的,由各自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 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二、申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具體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全家戶口本。
(四)特殊情況另需提供以下材料:離異或再婚者提供離婚證(包括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前配偶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未再生育的書面證明;收養的提供收養證或收養公證;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三、申領程序:
(一)領表地點。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申請表》也可在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自行下載。
(二)初審部門。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戶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說明情況,取消男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外市戶籍的,由各自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 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