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界定
既然,學界普遍認同第一代獨生子女是緣於我國計劃生育政策而產生的第一批獨生子女人口,那麼,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就可以理解為生育這些「第一批獨生子女」的父母們。(風笑天,2009)但是,與第一代獨生子女年齡段的劃分困難相似,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的年齡段劃定也莫衷一是。譬如,就已有的研究看,2006年「北京城市獨生子女家庭風險和制度性規避」課題組將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操作化為「夫婦雙方年齡在50歲以上,且夫婦至少有一方退休」的獨生子女家庭。(尹志剛,2008)而同年也是對北京首批獨生子女父母的調查則將其界定為「其子女為1984年以前出生且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父母」(王樹新 等,2007)也有人根據研究的需要將其界定為「出生於1952-1959年的獨生子女父母」。(趙莉莉,2006) 風笑天將我國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的范圍界定為「1948-1960年出生且只生育了一個子女的夫婦」。而在研究第一代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和同齡的非獨生子女父母時,根據調查和研究的需要,則將第一代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具體界定為「有當地農村戶口,出生在1955年-1965年的已婚已育者」。(風笑天,2009,2010)可以看出,對於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的年齡劃分確實跨度較大。(僅供參考)
Ⅱ 2019年河南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標准
根據《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領取二孩生育證時需要退回獨生子女獎勵的人員范圍,應為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規定而選擇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獎勵費的夫妻,即退回獨生子女獎勵費的前提,應當是知曉自己符合再生育條件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獎勵。而「雙獨」夫婦、「農村獨女戶」、「單獨」夫婦是國家和省統一調整生育政策後才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規定。在此之前,他們不符合再生育的規定,更不存在知曉自己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可能性。他們所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獎勵費,系基於對《條例》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適用所有獨生子女夫婦的規定所取得的,屬於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賴並且遵守了法律才取得的利益,因而是合法權益。根據第二十條的立法精神及「信賴保護」的法律原則,他們在生育政策調整前領取的獎勵費可以不退回。《條例》修改後,這些夫婦符合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如果選擇生育第二個子女,也就符合了退回獨生子女費的前提條件。
《條例》的兩次修訂分別在2011年11月25日、6月3日公布施行。因此,在適用時,應根據修改決定生效實施時間來劃定節點,即「雙獨」夫婦、「農村獨女戶」在2011年11月25日之前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其他獎勵不需退回;「單獨」夫婦在6月3日之前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其他獎勵不需退回。之後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其他獎勵仍按照《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執行。這與國家衛計委今年初發文《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中「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的規定並不矛盾,並且兼顧了合法與合理的統一、國情和民意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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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程序及獎勵政策如下:
一、辦理機構: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二、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日
三、辦理流程:
(1)發放對象:
①一對夫妻只生育1個子女的;
②一對夫妻按規定有兩個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個子女的;
③獨生子女死亡後,再生育1個或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
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
(2)申領程序:
①由夫妻雙方申請,到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如實填寫;
②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30日內予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③夫妻戶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①從發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獎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十元以上,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是財政撥款單位職工的,從財政撥款中列支,其他單位的職工由所在單位承擔;是農村居民的,由鄉(鎮)、村發給,或採取其他獎勵形式;是城鎮無業居民的,從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是城市個體工商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
②在入托、入學、就醫、招生、招工、徵兵、農村劃分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補助。
③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給;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時給予優待;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扶貧、救災、貸款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④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應給予表彰,並獎勵二千元以上獎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獎勵百分之五十,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獎勵。
(政策依據:《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及《實施細則》,豫計生政字〔2001〕16號文件《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工作規范》)
從2009年開始,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利益導向機制進一步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要求提高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標准。《意見》指出: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在子女滿14周歲前,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原來的每人每月5元以上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20元
Ⅲ 兒子27了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詳情請咨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以吉林省為例。如果孩子在18歲之前沒有申請,可以補辦,孩子18歲以後就不能申請了。以山西省為例,要求女方在20-49歲之間,對孩子的年齡沒有規定。
吉林省補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沒有時間限制。 2015年12月31日前只有一個孩子的,仍按生育時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激勵政策執行。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未滿18周歲未申請者,可補發。
夫妻申請《一孩父母光榮證》,應當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配偶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的證明審核辦理。
1、我國是人口大國。早在1970年代,我國就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少生育、優生育。獨生子女開始享受各種獎勵和福利,包括經濟補償、優惠政策和許多其他特殊待遇。
2、在土地徵收過程中,獨生子女也可享受特殊照顧。例如,《湖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分配集體經濟效益和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又如《長沙市征地補償安置條例》、《長沙市征地補償安置實施辦法》、《長沙市征地補償安置若干問題暫行規定》規定,如果被征地的農業人口是獨生子女,計生部門的「獨生子女證」將增加一人住房補助費。
3、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劃定農村宅基地,獨生子女優先。為了照顧獨生子女家庭,各地還規定實行宅基地優惠政策。例如,四川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只有一個孩子的農村家庭可以多分配一處宅基地。
4、一般來說,獨生子女家庭在宅基地分割上享有優先權,在征地補償費分配上享受多點等優惠政策。具體而言,在拆遷過程中,獨生子女有權按照兩個人的比例獲得一個人的拆遷補償。當事人可向當地政府拆遷征地管理部門咨詢,或參考對方的拆遷政策公告。
已經停辦了,但是我還是講一下怎麼辦理,拿著你的戶口本,結婚證,一胎准生證孩子的出生證明去計劃生育站填表,到村委會負責人,和計劃生育專干簽字蓋章。貼上夫妻的合照,交到計劃生育站,就發給你獨生子女證和銀行卡。銀行卡是領補貼用的
Ⅳ 關於獨生子女獎勵新政策
關於「新政策」問題政策解答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新政策是怎樣的?
答:2009年1月1日後女性年滿55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
2、新的獎勵政策與舊的獎勵政策有何區別?
答:一是改退休時獎勵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獎勵;二是改給予一次性獎勵為每月兌現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單位單位支付為各級財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蓋無子女人員;五是兌現舊政策獎勵時無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新政策則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對象是哪些人?
答:該夫婦所生育的子女屬無同胞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的均屬於獎勵對象。
4、如何認定撫養關系?
答:以再婚時帶進現家庭的子女是否達到18周歲來界定:超過18周歲(含18周歲)視為沒有形成撫養關系;沒有達到18周歲視為形成撫養關系。
5、個別到退休年齡但未達到女性年滿55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獎勵年限的,認為舊政策退休時就能拿獎勵金,現政策還要等5年,提出異議。
答:新舊政策獎勵方式有所不同,舊政策是一次性獎勵,退休時兌現獎勵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領取獎勵金,由於退休時間存在差異,如企業女職工50歲退休,退休時就按月領獎勵金的話,算下來就比55歲退休的女職工多拿9000元,同樣是獨生子女父母,同樣是公共財政兌現獎勵,享受的獎勵政策也應當是一致的。因此新獎勵政策按年齡時間劃定,為的就是體現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婦生育了一個子女,小孩9歲因車禍死亡,該夫婦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領取獎勵?
答: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或收養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確定前,可按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扶助政策確定後按其執行。
7、某夫婦咨詢他們一直沒要孩子,也算是為國家作出了貢獻,能否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答:獎勵是一種利益導向機制,計劃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子女,國家沒有倡導不生育,實際上不生育對國家和家庭並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無子女的人員不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8、「城中村」轉制居民轉制前領取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金,轉制後享受何種獎勵?
答:屬獨生子女父母的,轉制前領取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金,轉制後可依申請享受每月150元的獎勵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時終止;屬純二女家庭的,原獎勵政策不變。
9、某人咨詢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終身沒有結婚,能否享受獎勵?
答:不能享受獎勵。因非婚生育是違法行為。
10、為什麼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獎勵政策覆蓋了無子女人員,而新政策沒有覆蓋,是否政策前後不一致?
答:政策的變化是以省條例為依據,原省的獎勵政策包含了對無子女的補助,但新修訂的《省條例》修改了原獎勵辦法,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獎勵獨生子女父母,廣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規定,明確適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執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執行,也就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11、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後戶籍發生同城遷移,在遷移期間如何發放獎勵金?
答:戶籍遷出後當月辦理遷入手續的,遷出當月仍由遷出地發放,次月起由遷入地發放。如遷出後未及時辦理遷入手續的,遷出當月由遷出地發放,遷入當月由遷入地發放,期間戶籍空檔期無法發放獎勵金的責任由其本人負擔。
Ⅳ 獨生子女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獨生子女沒有加分政策。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級招委會可根據本地投檔錄取辦法決定,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3)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考生。
47.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分值不得超過10分。
48.同時符合第46條、第47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
各省(區、市)應貫徹落實中央有關部署,依據法律法規,充分考慮近年來基礎教育發展情況,精準確定加分資格條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根據各地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實施方案,有關省(區、市)地方性加分政策僅適用於向本省(區、市)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且分值不得超過20分,同時不得與其他項目分值(包括第46條、第47條規定的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凡符合第46條、第47條有關情形和有關省(區、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顧項目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網上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還須按有關規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
49.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Ⅵ 中考獨生子女加分么
各地中考加分政策不一樣。有的地方規定中考獨生子女加分,有的地方不加分。
具體情況請咨詢孩子所在學校,或致電所在區縣教育局招生考試辦公室。
Ⅶ 生育一個孩子後又收養了一個孩子,那親生孩子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引言:在這個時代當中,生育一個孩子後又收養一個孩子是十分正常的現象。但是親生孩子是否還算是獨生子女是要根據情況而定的,獨生子女是這一個家庭的一個小孩沒有兄弟姐妹。所以親生孩子是否還算獨生子女?要根據實際的情況嚴格劃定,是不能夠一概而論的。
收養孩子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尤其是在已經生育了一個孩子後又收養孩子。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要求辦理《收養證》,沒有辦理的則為私自收養是違反法律的。所以在兩個孩子都健康成長的情況下,收養孩子後親生孩子是不屬於獨生子女的,也不會再享有獨生子女的法律待遇。如果選擇了收養孩子的話,就一定要對這個孩子負責,否則的話會給孩子的身心造成很嚴重的創傷,倒不如不收養。
Ⅷ 雲南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2022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中考加分政策規范為:
(1)區縣級先進對象(先進對象包括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規定,在畢業學年獲這些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願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
(2)市級先進對象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分錄取分值調整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和華僑子女、台灣省學生、歸國留學生等人員在規定的語言適應期的子女降分錄取的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政策不變。
(6)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一至四級殘疾、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照顧中考總分的5%。
(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照顧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僑眷高知子女、台灣省籍青年;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照顧10分: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農村戶口;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考生本人為農村戶口。
雲南中考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烈士兒女、獲公安部表彰的一級或二級英模兒女、駐艱苦邊遠四類以上地域部隊現役軍人兒女照料12分:因公犧牲的軍人或人民警察兒女照料10分;駐艱苦邊遠三類地域部隊現役軍人兒女、駐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現役軍人兒女照料9分: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或人民警察兒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現役軍人或人民警察兒女.駐艱苦邊遠二類地域部隊現役軍人兒女照料6分;榮立個人二等功的現役軍人或人民警察兒女照料3分。對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兒女的加分照料。獲省政府或國家相關部委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兒女照料12分;獲州(市)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兒女照料9分:獲縣(市)區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兒女照料6分。對少數民族的加分照料戶籍在民族自治縣、其它縣(市)區的民族鄉並在當地初中就讀的少數民族照料6分。對農業人口獨生兒女的加分照料,雲南省內農業人口獨生兒女照料6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條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Ⅸ 獨生子女費最新規定
一、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3、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4、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5、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7、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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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征地補償標准2017是什麼?
我國實行的是計劃生育政策,鼓勵少生優生,獨生子女開始享受各種獎勵、優惠,包括經濟補償、優惠政策等多個方面的特殊待遇。獨生子女征地補償在土地徵收中,獨生子女同樣也可以享受特殊照顧。
目前,國家和省、市在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政策中,均無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家庭戶給予優惠政策照顧規定。獨生子女證拆遷補償在征地拆遷中,《社居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補充辦法》規定:「夫妻雙方均為征地轉戶在冊居民,持有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拆遷公告發布之日,子女年齡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可照顧增加一人按建築面積30㎡進行補償安置。
二、其他
如《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5條第1款第2項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又如《長沙市征地補償安置條例》、《長沙市征地補償實施辦法》、《征地補償安置若干問題暫行規定條例》中規定,被征地的農業人口中是獨生子女的憑計生部門的《獨生子女證》增加一個人的購房補助費。
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在劃定農村宅基地時,獨生子女享有優先權。各地為了照顧獨生子女家庭,也規定落實宅基地的優惠政策,如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多劃一人宅基地。
總體來看,獨生子女家庭在宅基地劃分上享有優先權,在征地補償分配上享有多分等優惠福利政策。具體來說,有獨生子女證的獨生子女在拆遷中,是享受一人按兩人的份分配拆遷補償的,當事人可具體咨詢當地的政府拆遷徵收管理部門,或者參看對方的拆遷政策的公示。2017獨生子女征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對於獨生子女的征地補償,我國各地沒有統一的標准。因為其中涉及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如市場價格、當地政策等等。當然,對於征地補償各個地區肯定會事先制定好標準的,並且一般都會符合相應的規定的。
首先可以明確的告,獨生子女費用發放是有時間規定的,一直發放到14周歲,並且是每個月發放十元的保健費用出自之外,小編還給大家介紹了一下獨生子女的其他政策,比如說征地補償的政策。
Ⅹ 關於獨生子女界定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回律。但兄弟姐妹答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