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嗎
法律分析:是的。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主要是因為繼承法的新法規有明確要求,法定繼承是按照親屬關系,而實行的順位繼承製度。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Ⅱ 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所有財產嗎
一、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所有財產嗎?
1、獨生子女在正常情況下是可以繼承父母財產的。可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孩子並不是唯一的繼承人,而且在父親或母親當中的一個人去世以後,夫妻之間彼此有繼承權,而且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等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父母的遺產兒媳能繼承嗎?
一般媳婦不能作為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公公、婆婆的房產或財產,但是喪偶媳婦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除外。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其根本目的在於保護私有財產的穩定性。在繼承中子女的繼承權要優於配偶的繼承權,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血緣關系,而配偶之間不存在血緣關系,其繼承權是以婚姻為基礎的,婚姻關系不像血緣關系那樣永生存在。這一點可以從代位繼承的規定中得驗證。兒媳婦要想繼承公婆的遺產,一般而言,可以以以下原因請求繼承:
1、以有困難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幫助、照顧的身份參加;
2、以盡到了主要的贍養老人義務的身份參加;
3、以其他法律上認可的理由。
Ⅲ 為什麼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子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否繼承房產,要看具體情況
獨生子女並非一定能或一定不能繼承父母的房產,是否能繼承父母的房產關鍵要看父母是否留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配偶、子女、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獨生子女並不是父母財產的唯一繼承人。根據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法定繼承人包括子女,如果父母過世,並且父母沒有生前沒有擬寫遺囑的情況,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根據法定繼承,獨生子女是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Ⅳ 為什麼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留下的房子
即使是獨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後,對於繼承父母房產的事情也是有規定的。我們首先說一下公有住房和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農村宅基地這樣的土地是歸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共有的,所以子女以及其他配偶都沒有辦法繼承,宅基地不能算十個人的遺產。對於一些公有住房來說,我們的個人只是想有了使用權,而具體的產權是歸國家和單位所有的,如果我們將共有房產改為產權房,那麼獨生子女就可以繼承了,但是所繼承的份額是可以另當別論的。 不論如何,想要繼承父母留下的房子,就一定要對房子以及法律等有清晰的了解,這樣才可以明確一些問題,所以獨生子女在很大的可能性下是可以繼承自己父母的房子的,父母在世時,也可以去公證處進行公證維護自己子女的合法利益。
Ⅳ 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遺產嗎
法律分析:是的。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主要是因為繼承法的新法規有明確要求,法定繼承是按照親屬關系,而實行的順位繼承製度。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Ⅵ 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主要是因為法律有明確要求,法定繼承是按照親屬關系,而實行的順位繼承製度。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比如:家庭中的父親去世,母親、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也都健康,父親的遺產應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這樣獨生子女就不可能直接繼承父母的所有遺產。但是如果提前寫了遺囑,就能夠有權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Ⅶ 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是不是真的
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是真的。獨生子女不一定能夠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因為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如果在世,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如果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都不在世,獨生子女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與獨生子女一樣,具有繼承權,可以繼承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Ⅷ 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房產嗎
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房產。但是如果沒有遺囑的話,需要與配偶以及父母共同繼承,配偶以及父母需要辦理放棄繼承,之後獨生子女便可以獨自繼承父母房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