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親原先說賣房和後娘分錢,現在反悔不分了,兒子們可以告他嗎
您好,為您解答如下。
1.告不了。
2.父親原先說賣房和後娘分錢,現在反悔不分了,這是人民內部矛盾(家庭矛盾),兒子們告不了。
3.如果房子是父親的,他有處置自己財產的權利,現在他不想賣了房子,既沒有犯法、又沒有違反道德准則,兒子們告不了。
㈡ 父親把房子賣了給給孫子買房做兒女的不知情我們能要回屬於我們的那份嗎
不能,你父親自己的房子他可以做主,想給誰都可以,並不是子女就一定能得到多少的,他不給你就不存在「屬於你的」
㈢ 哥哥做生意失敗欠債五十萬,父母瞞著我賣房,一年後他們後悔不已
父母一共生了我們三個孩子,一個女的,兩個男人。
大姐比我們大四五歲,早早出嫁外省,大哥年紀跟我差不多大。
不過小時候我們三個人關系可不算好,經常打架,有時候甚至會打出血來,父母在外打工,爺爺奶奶也管不了我們。
大姐初中畢業之後還想上學,可是她既沒有考上高中,也不想去技校讀書,在家裡哭了好幾天之後南下打工。
大哥到時乾脆,初中畢業之後自己說什麼都不上了, 說要跟大姐一起打工去。
父母對我們的學習也不是很關系,無所謂我們到底學不學習,每個月固定時間把錢打給我們,然後一個月打一個電話回來問問情況。
我比他們強,也比他們聰明。
初中的時候我就明白一個道理,咱們這種家庭,出去打工大概率一輩子都只能打工。除了打工之外,最好的出路恐怕要屬上學了。
所以為了以後能過上好日子,初中我就玩命學。當時農村初中管理很差,大部分孩子都喜歡玩,經常輟學不上課,反正初中畢業之後也是去打工,無所謂到底學的怎麼樣。
可是我不同,我還想考高中。
事實上,我也考上了高中,在高中里,我成功考上了大學。
雖然不是啥好學校,可我也算是脫離了農村。而且考上大學那一刻我就發誓,這輩子我一定要混出個人樣來。
父母打工十幾年,也不是什麼都沒有,在做的最好的那幾年,他們轉到了不少錢,成功在現成買了兩套房子。當時很便宜,加起來只要四十萬,說是給我們兄弟倆當婚房。
也正是這個房子,讓我們家爆發了很大的矛盾。
我上班之後,工資很少,但是我肯努力肯鑽研,最終也拿到了高工資。
可大哥卻混的不盡如人意,父母身體不好了之後就沒有再出去打工,後來又生了一場大病,光是醫葯費就花了十萬左右,這筆錢全是我一個人出。
再後來,大哥女兒出生了,我光是紅包就給了一萬,父母也經常補貼大哥。
這些我都不是很在意,畢竟親兄弟,這點小錢我還不放在心上。
可是過年的時候,我們家發生了一件大事。
大嫂要離婚,她要跟我哥離婚。
說真的,她嫁給我哥之後,日子過得並不好,我哥賺不到錢,也沒有辦法給他好生活,還要靠她去幫別人帶孩子補貼家用,可也沒鬧到要離婚的地步啊。
後來我回家一問,這才明白是怎麼回事。
原來大哥不知道怎麼的,說有幾個兄弟要做生意,他想一起做。但是沒本錢,他先是把家裡和老婆的嫁妝一共十萬塊錢投進去,又去借了高利貸四十萬。可那生意根本就是騙人的東西,現在他欠下了五十萬巨款,還不知道怎麼還。
我當時身上也沒錢,而且我也談了女朋友,正在商量結婚的事情,光是買房子就足夠讓我頭疼了。
之後的事情我就沒在管,只是給他留了兩萬塊錢,也算是仁至義盡。
可是等到過年回家的時候,父母卻去了鄉下,以前他可是住在現成那棟給我的房子里的。
父母直接說,房子已經賣了,給大哥還債,讓我不要介意。
我當時掉頭就跑,並且發誓以後再也不來往。
結果一年後,父母打電話給我,說大哥又欠了不少錢,這次要賣他自己的房子,讓我去幫幫忙。
我表示無能為力,然後掛掉電話。
㈣ 父母房子賣給子女還能要回嗎
法律分析:父母房子賣給子女,以買賣方式過戶,有了子女名字房產證,住房產權發生轉移,屬於子女合法擁有的財產,父母不能收回住房產權。子女沒有付錢購買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張債權,可以要求子女歸還買房子錢款。如果父母是以贈與方式過戶給子女,子女在違反贈與協議規定的條件下,父母可以申請收回已經贈與過戶給子女的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准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㈤ 父母把房子賣給子女需要付法律責任嗎
父母房子賣給子女要付款。父母與子女應當簽訂買賣轉讓合同,共有房產需要父母雙方簽字;提交申請材料後,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㈥ 父母私自把房子賣給一個子女怎麼辦
法律分析:對於父母私自把房子賣給其中一個子女這個問題。是這樣的。父親不能將房子賣給其中一個兒子。因為房子是父母(夫妻)兩人的共有財產,父母(夫妻)各佔一半。如母親過世後,屬於她的那一半房屋產權應該由父親和他們的幾個子女平均分成幾份。父親除了擁有自己的那一半房屋產權之外,還有繼承母親(他的妻子)的那幾分之一。父親不能剝奪其他子女繼承母親房屋產權的權利。所以,按照法律遺產民法典,父親無權擅自主張將房子賣給其中一個兒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㈦ 母親把房子賣給兒子,兒子沒給房錢,還能要回來嗎
能。
父母將房屋賣給子女,子女未支付對價父母可以起訴強制要回。父母過戶給子女的房產,以買賣方式過戶,有了子女名字房產證,住房產權發生轉移,屬於子女合法擁有的財產,父母不能收回住房產權。如子女沒有付錢購買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張債權,可以要求子女歸還買房子錢款。
房子是母親的,其有權將房子過戶給兒子,付不付欠款都是她的自由處分權。如果你是這個母親的債權人,其惡意轉移財產為的是躲避債務,那你做為債權人可以起訴。
㈧ 父母把房子賣給兒子還能要回去嗎
法律分析:父母把房子賣給兒子後,是否能要回去,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父母與兒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已經完成過戶登記的,父母就不可以將房子要回去,實在想要回去的,只能讓兒子自願去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過戶登記;簽訂合同後,還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可以和兒子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合同被解除後,父母無需將房子過戶到兒子名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㈨ 母親把房子賣了錢都給兒子了女兒一分沒得怎麼辦l
按照上次的法律規定,其實兒子和女兒享有相同的財產繼承權,但是這個時候就是因為是母親的決定,所以女兒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辦法,只能認了,但是你還可以告訴你的母親,本來你們享有相同的權利,也有相同的義務,但是既然他把錢都給了兒子,那麼以後他的養老就都歸兒子管了,向母親說明你之所以這樣,並不單純是因為錢的緣故,而是因為在他的心裡,你本來就和兒子不一樣,當然,如果你足夠大氣,不計較這些金錢的得失。那心胸更寬廣,更孝順,但也不是說說了就不夠孝順你陳述的,其實是一個事實,相信如果你這樣說了,母親也會重新思考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