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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子女無恩論胡適

發布時間:2023-01-16 01:41:43

㈠ 胡適:父母於子無恩

《胡適:父母於子無恩》

這是【意安安廢影舊文】的第19篇文章

1.自古忠孝難兩全

適逢又有一大撥青少年攢著拳頭,緊閉雙眼,狂奔著流向社會的大海洋,可是在高歌「敢問路在何方」的同時,細膩的小心臟里也嘹亮地響起了耳熟能詳的《論語》教誨:父母在,不遠游。

於是 你便有了麻花式的健碩糾結:都說小年輕志在四方,二十幾年的寒窗苦讀,什麼毛線都沒有成就就要回老家去蹲著嗎?要是不回去老爸老媽在家就成了四方盒電視的公益廣告裡面的「空巢老人」怎麼辦? 爸媽為你操勞了半輩子,一旦他們堅持要你回去「務實安分」地生活,你是要殺死你對這個世界還懵懂年幼的求知慾和狂妄沸騰的漂浮夢想,還是要殺死你對這個世界還懵懂年幼的求知慾和狂妄沸騰的漂浮夢想呢?

問題一旦出現,你好像完全沒有選擇? 自古忠孝難兩全。不回去就是不孝,回去就不能再忠於自己的內心。 這是似乎是一個永遠博弈不出結果的「倫理難題」。所以要麼,你選擇徹底妥協,要麼,你選擇拖延逃避。總之,你找不出真正對症下葯的良方。

除了「你回去還是留外「,還有」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生小孩」這些個問題, 只要父母持否定態度明確表態,從小被教育「百善孝為先」的你,是不是都要為難得分分鍾哭出來呢?

2.父母於子無恩

一個出生於距今124年的中國「自由主義」先驅胡適就在和友人的書信中明確表達過:父母於子無恩。他認為父母在沒有徵求孩子意願的情況下,或是有意或是無意地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首先,可能是帶孩子來世間受苦,其次,如果孩子長大有種種陋習,對社會造成危害,那麼生為父母也會對社會產生相應的負面影響。所以他主張,要教他養他,但是絕不居功,絕不市恩。 孩子將來如何待他,那是他自己的事,胡適身為他兒子的老爹,這些卻通通都是不管的。

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是來這世界上進行自我實現的。 父母不應該以「愛」為名綁架孩子的思維,影響孩子的選擇和生活方式;而子女不應該以「孝」為名,或是懦弱地主動妥協,或是被動的抑鬱求和。

無論是哪種,都是對自己人生的不負責。因為就短淺的眼光而言,當前的妥協似乎是最安全的選擇,不用冒天下之大不韙去折騰,去成全自己可能成也可能不成的所謂理想。只要往自己的心裡退一步,就不用冒著背棄主流的風險去投資一項「看上去很懸「的方案,正確答案似乎呼之欲出,無需多言。但是! 代價就是此後多年,你將永遠隱忍著自己蠢蠢欲動的慾望,左手疊加右手地按耐住胸膛左側的勃勃野心,記著是自己」自願吻別心上人,糊塗換來一生淚印,何故,原是痛苦傷心。「 (陳百強《等》)

而如果因為父母的外力,我又想起來胡適在這其中說道的一句話。他說, 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

何謂之「堂堂」,我想大概脫不了「坦然、磊落」的意思。 對自己坦然、磊落,就是要對自己的意願正常表達,努力實現,而不是倒幫助著外力自行扭曲;對外面的世界坦然、磊落,就是一旦有機會有能耐,我們就要做一些格局大一點的事兒,不只是為了自身吃喝拉撒,榮華富貴操勞本生,而是要想辦法為人類社會,為這個世界做點好事。 那麼這些,歸根結底其實都是你自己的事。除非你就是立志於做個殺人放火的反社會人士,那麼就請警察叔叔把你抱走,要不這些都是你自己的生活規劃,你的人生選擇,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來指手畫腳,就是你的老爸老媽也不行。

涉及自己的人生原則大問題,不妥協不退讓,不要再心理層面就首先覺得自己理虧,自己不孝,這點尤為重要。但是細節的具體情況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胡適也說,那麼既是「堂堂」的人兒,自不會打爹罵娘,對自己的爹娘毫無感情。 凡是還有點人性的,怎會對自己的爹娘沒有感情,如果不是害怕傷害了自己的爹娘,小年輕又有什麼為難之處呢?大可肥著膽兒去做不就是了嗎?這一大篇的文章也自然無從談起。 所以這就要考驗我們作為兒女的機智能耐咯。

最後,用羅胖說的一段讓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的話來結束這篇又臭又長的文章唄。

作為我們這一代,我們有這樣的歷史使命。我們既要堅定地用我們的身體,我們的善意去抵擋我們的父母對於我們決定的干涉。而對於下一代,我們又要放過我們的孩子,讓他們擁有屬於他們自己的人生。

哦,對了。子曰:「父母在,不遠游,遊必有方。」方的意思是原由,道理。

㈡ 如何理解父母無恩論

「父母無恩論」近些年很多人在不斷提起,此處的恩特指生育之恩。傳統的孝道指的是,父母只要把子女生下來,就對子女具有了恩惠,子女就必須報恩。

「父母無恩論」意指父母生育子女只是人類繁育的本能,父母撫養子女則是自己的義務,是自己的責任,因為是父母選擇把子女帶到這世上的。

「父母無恩論」最早是孔融提出來的。

沒錯,就是那個讓我們從小背誦的讓梨的孔融,他的原話是「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

譬如物寄瓶中,出則離矣」。意思是父母情動,所以有了子女,孩子在母親腹中,猶如在瓶中,瓜熟蒂落,孩子就出來了。曹操一直都看不慣孔融,他發表了如此驚世駭俗的言論,曹操抓住就把他殺了,他的妻子兒女也未能倖免,與他一起共赴黃泉。

一千多年後,胡適和魯迅也說了相似的話。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說,「生育也是常事,卻以為天大的大功……前前後後,都向生命的長途走去,僅有先後的不同,分不出誰受誰的恩典。」

㈢ 胡適說,怎麼對待孩子

胡適說,怎麼對待孩子
五四先賢怎樣對待孩子
紅星照我去奮斗

又要到孩子們的節日了。記得胡適曾經說過,看一個國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三件事,第一看怎樣待小孩子,第二看怎樣待女人,第三看怎樣利用閑暇的時間。那麼,胡適自己又是怎麼看待孩子的呢。這得從1919年談起,這一年,胡適的長子胡祖望出生。「升級」做父親的胡適寫了一首詩,題目直白得令人叫絕,就叫「我的兒子」。
而詩的內容比題目還要白。詩曰:「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你。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我待你的恩誼。將來你長大時,這是我所期望於你: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順兒子。」雖然是詩,但話說得很清楚,父母並無恩於子女,養兒教兒只是盡義務,自然不應也不能期待子女有什麼回報。這無疑是給了以父慈子孝為天理的中國傳統倫理文化一記當頭棒喝。
不過,這些想法並非胡適首倡。漢代的王充早就說過,「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後來,還有人把話說得更絕,「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物寄瓶中,出則離矣。」用現在的話來說,懷孕不過是情慾沖動的結果,母腹不過是孩子暫時寄居的容器,孩子出生就好比一件東西從容器中倒了出來,從此就不應與容器再有任何干係了。這位高調宣揚父母於子女無恩論的高人,就是那個據說三歲時就知道讓梨的孔融,這是不是令有些道學君子大跌眼鏡呢?一千多年後的胡適,其實只是發揮了王充、孔融的思想而已。
1919年,另一位五四大咖魯迅也探討了類似的問題。他在《今天我們怎樣做父親》一文中,力挺王充、孔融。他說,社會代際更替乃自然現象,父母生兒育女不過是人類社會延續的「經手人」罷了,並無什麼恩義可言。不過,魯迅的深刻之處在於,他否認父母對子女有恩,並不是主張子女和父母應如陌路之人。相反,他覺得,人們所謂的「恩」,實質是把子女作為個人私產,內里還是貪圖回報的念頭作怪。而只有擺脫了蒙著「恩」字面紗的利害考慮,才能回歸到代際關系的真正本質,這就是源於天性之「愛」。又只有以「愛」重塑代際關系,方能正確地看待孩子以及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系。魯迅是這樣說的,「往昔的歐人對於孩子的誤解,是以為成人的預備;中國人的誤解,是以為縮小的成人。直到近來,經過許多學者的研究,才知道孩子的世界,與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蠻做,便大礙於孩子的發達。所以一切設施,都應該以孩子為本位」。以孩子為本位,就是要讓孩子像一個人那樣被對待,讓他一個人那樣去生活、去發展。而父母對待孩子,只應將天性之愛更加擴張,更加醇化;用無我的愛,自己犧牲於後起之新人。
我們知道,魯迅也好,胡適也罷,當他們做孩子時,深受傳統家庭倫理之束縛,而且,兩人均早年喪父,備嘗孤兒寡母、寄人籬下的心酸和窘迫。但是,賢人的偉大之處就在不讓後人復制自己的人生,在於身體力行地改變那些世人習以為常的錯誤觀念。當胡適和魯迅自己做父親的時候,他們沒有讓孩子復制自己的成長經歷,而是給孩子以充分的發展自由,去做一個獨立的人。胡祖望10歲離開父母,到蘇州去讀書。胡適給他寫了一封信。信中說,「你這么小小年紀,就離開家庭,你媽和我都很難過。但我們為你想,離開家庭是最好辦法。第一使你操練獨立的生活;第二使你操練合群的生活,第三使你自己感覺用功的必要。」在信中,胡適語重心長地講了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告訴孩子「志氣要放在心裡」,為人要謙和。他還嘮嘮叨叨地說,「不要買攤頭上的食物」「不要喝生冷水」「不要貪涼」「有病趕快尋醫生」等等,並說「這幾條都是很重要的,千萬不要忘記」,一片父愛,溢於言表。當孩子學習不用功,又沾染了一些壞習慣時,胡適有些失望和傷心,但他沒有打罵孩子,而是反省自己「人道的義務」沒有盡到,並告誡妻子,對兒子總是責怪,這是錯的,應該以鼓勵的態度對待孩子,引他們向上向善。

㈣ 辯論賽,主題感恩父母

西漢建國初曾經以道家的黃老無為思想為策治理國家,使民眾得到了休養生息的機會,漸而鼎盛。自西漢武帝開始大興儒家思想後,董仲舒系統化的「三綱五常」就開始被統治階級灌輸到民眾思想里。至東漢末年政治動亂時期,則是「三綱五常」大行其道之際。但是孔融這個儒家的正統後人卻率先反對起祖宗的學術思想起來了,他的這一番驚人言論,足可以把根深蒂固擺在神壇上的儒家思想掀翻在地。

《後漢書》記載孔融「又前與白衣彌衡跌盪放言,雲「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
這番「大逆不道」的觀點在當時真可謂捅天之過了,尤其是從他這樣的儒家正根嘴裡說出來,更是不能讓深受「三綱五常」影響的民眾所接受。就是這番言論從孔融嘴裡堂而皇之的說出來了,被一個「四歲讓梨的人」大義凜然的說出來了。孔子的思想真的高貴了嗎?孔子死的時候讖語「不知何一男子,自謂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之床,顛倒我衣裳。」孔子只能想到他死後200多年後的事情,他卻沒想到真正的把他「衣裳顛倒」了的人是他的子孫孔融。

孔融最後被政敵曹操謀害了,而曹操加給孔融的最大罪證就是「父母於子無恩論」。孔融是站在父親的立場上發表這樣的言論的(請記清這一點,也是我寫此篇時所站的立場),同時他對自己的一雙兒女也是這樣對待的,不受半點恩德。被抄家的那一刻,他固執的反問子女「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於是把本來「寄它舍」有望逃脫厄運的子女也都赴刑了!這種「父母不與子女恩」的行為也印證了他的思想言論。只是過於殘酷了些。

事隔1700年以後,兩個公認的文學思想家也引用了這樣的言論。第一個人是魯迅,他站在父親的立場上論證父子之間的關系。在他的文章《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里引用了孔融的「父母於子無恩論」的思想,來表達自己對父子恩情之間的看法。文中最為重點的一句話,也是我認為最精髓的見解是「中國舊理想的家族關系父子關系之類,其實早已崩潰。」

第二個則是胡適。在他的兒子出生時寫了一首名為《我的兒子》的詩。站在父親的立場上他在詩中寫到:
「樹本無心結子, 我也無恩於;你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
這種言論自然引用了孔融的「父母於子無恩論」思想。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貶斥之聲紛至沓來。彷彿踩了道德衛士的尾巴。胡適的反映在答汪長祿的信中表述的很清楚:
「我們生了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們種下的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台灣學者李敖特地在他的一篇文章里記錄了孔融與胡適這場歷經1700年的思想對話,而且還表示對孔融的思想深為佩服。
這三個人都是眾所周知的文學家、思想家。他們的言論卻同樣的如出一轍,同樣的引發了一場思想地震,讓某些人難以接受。他們都是站在父輩的立場上考慮對子女的責任。這種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能夠清醒認識倫理關系,放下「老子為天」尊嚴的思想家,我看不多見。看這三人所處的時期,都是中國思想沖擊,豺狼當道的政治動盪期。能有這番思想高度自然是高人一籌了!
胡適的說法我到是很贊同的。以我的觀點來看,男女結婚之後,自然都會說「我們要個孩子吧」。但是這只是父母的意願,誰會去站在孩子的立場上想後果呢?肯定沒人這樣想,因為孩子還沒出生!每對父母要生育之前,會考慮孩子出生後將要面對多少災難嗎?應該不會的,因為他還沒出生!這樣的災難或許是戰爭、或者是疾病、亦或是生存環境等等。他(她)生下來會面對多少苦難和痛楚,誰又替他們想過這樣的問題。
古代有「溺女嬰」這樣的惡習,就是把生下來的女孩子溺死。《韓非子.六反》記載:「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此俱出父母之不衽,然男子受賀、女子殺之者,慮其的便,計之利也。」
再而言之,有的父母見生下孩子是天生缺陷,就把孩子棄於荒野。難道這樣也算是恩嗎?如果這個棄嬰造化大得而存活下來,長大之後的他(她)也要報答父母的生育之恩嗎?如今我也有自己的女兒,也站在父親的立場上看待這個問題。既然我們生育下來她,同時也就擔負起教養她的責任。這種責任的最初存在理由不是我們要施恩與她,而是我們必須對她的出生負責。按佛家的說法生育她是我們種下的因,教養她則是我們必然擔負的果。
我很贊同古語「養不教,父之過」這樣的說法。既然把子女生下來,就有責任教養。教養就是「教育和養育」,教育他(她)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養育他(她)成長到能夠自食其力,而不是成為一個靠別人養活的軟弱無能的人。不養育倘若也不教育,日後他(她)可能夭折;可能殘疾;或者成了強盜、惡人。於家於國於人於己都無益,這樣的過錯應該算在誰的身上呢?民間俗語「養兒不教如養豬」這樣的說法又是在提醒誰呢?那些生了孩子卻交於別人教養的人,對孩子是毫無恩德可言的。也就無從談起「父子為綱」了!再想從子女那裡得到回報顯然是有點無功受祿了。

古時的「父子為綱」都是給子女的約束,在這樣的思想大環境下,嬰兒剛一出生就要面對的是欠父母一份生育情。於是就是報償一生的生育之恩。然而卻沒有人站在父親的立場上考慮是否虧欠孩子什麼!在給他生命的同時是否也給他(她)帶來了傷痛。為了避免他(她)的這些傷痛,就應該教養他(她),從而讓他(她)有能力保護自己,同時也服務於他人。所以我說真正有恩德的人應該是教育和養育自己的人。當然承擔這份責任的主要是父母,父母這種教養之恩是我們應當回報的。如果單只是生育而從來不教不養,溺死或者荒棄孩子而與他們生死無關的父母。則沒必要去回報他們什麼了。

寫完此篇,想起了胡適先生在給汪長祿的信中結尾的一句話:
「總之,我只說了我自己承認對兒子無恩,至於兒子將來對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
我倒是想借胡先生這句話做此文的結束語:
「總之,我把自己的思想寫下來了。至於別人怎麼評議這篇小論的價值,怎麼評價我的人品,那是他們的事了,我不管了。」 《三字經》中有「融四歲,能讓梨。弟於長,宜先知」的句子,說的即是「孔融讓梨」的典故。《增廣賢文》中,「座上客常滿,樽中酒不空」也出自孔融之口。在中國史籍典章中,記述孔融的主題詞多與聰慧、曠達、傲慢、刻薄相關。

孔融是孔子的第二十代孫,生於公元153年,卒於公元208年。他是被曹操殺死的。曹操在判處孔融死刑的《列孔融罪狀令》中,陳述孔融的罪行是「違天反道,敗亂倫理。」 《後漢書》孔融本傳記載,孔融曾與好友禰衡議論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缻(一種瓦罐)中,出則離矣。」以現代漢語翻譯,這段話的意思是:「父親對於兒子,有什麼親情可言,論其生子的本意,不過是發情的結果。母親對於兒子,又做了什麼呢,就像東西存放在瓦罐里,東西出來了,與瓦罐也就沒什麼關系了。」 說穿了就是——孩子無非是父母發情的產物。

這就是後世「父母於子女無恩論」的由來。

實際上,「孩子是父母發情的產物」最早出於東漢王充之口,王充在《論衡》中說:「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今人李敖追捧「父母於子女無恩」的說法,作《孔融「父母於子無恩論」申義》一文,把古今中外能夠證實「父母於子女無恩」的材料搜集起來,洋洋灑灑,頗為可觀。

胡適也是「父母於子女無恩論」的推行者,他曾經說:「我們糊里塗地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挪威劇作家易卜生有一出話劇名為《群鬼》,父親阿爾文荒淫縱欲,死於花柳病。兒子歐士華受其遺感測染 ,最終也發病身亡。劇中有這樣的對白——牧師對阿爾文的夫人說:「一個孩子應愛敬他的父母?」阿爾文夫人問:「歐士華應該愛敬阿爾文先生嗎?」

就像儒家宣揚的「父為子綱」一樣,基督教也有孩子必須敬愛父母的信條,胡適對此懷疑道:「假如我染了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該愛敬我嗎?」

依我看,胡適的本意並非是說父母於子女無恩,他只是質疑父母要求子女報恩是否合理而已。將來要生孩子的男女們,希望也想想「父母於子女無恩論」這一說法。 順序可能有點亂,但是大概意思應該能看得懂。總之就是從孔融的思想出發,加上魯迅胡適之類的想法。網上去查查看,整理整理就行。

㈤ 為什麼小時候讓梨的孔融長大了卻宣揚,父母無恩論

「孔融讓梨」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詳了,不過關於「父母無恩論」,倒是鮮為人知了,更少有人知道孔融的死也跟這個「父母無恩論」有關了。


歸根到底,「父母無恩論」所宣揚的主要是在生育的過程中,父母是主動的,孩子是被動的,所以父母不應以此為恩。


事實上,從古至今,很大一部分人都會認為「 生育之恩」不如「養育之恩」,也有這方面的意思。至於說孔融的「父母無恩論」跟他的代表作「孔融讓梨」之間,是否有「人設」上的矛盾?水一白想,看懂了「父母無恩論」,自然也就不會覺得孔融「人格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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