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犯罪父母受牽連嗎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子女是否成年判斷。子女如果不滿18周歲未成年,父母監護人就會受到牽連,責令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法律上,成年人犯罪屬於個人行為,只要父母沒有參與,就不會牽連父母,父母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條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❷ 成年人犯法,是否由其父母承擔賠償責任
成年人犯法,不由其父母承擔賠償責任。成年人,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其父母沒有責任。除非父母對其行為進行了包庇等。父母也不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其願意替其子女向受害者承擔賠償。人只要符合法定年齡,有獨立行駛權利和義務的能力,受法律保護的同時也受到法律的制約,所有違法行為都必須自己承擔。
法律分析
成年人是有民事形為能力的人,兒子對外有欠債,而其沒有還債能力,那父母就不用償還。相關法律規定,一個獨立的成年人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對於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只要子女有能力且年滿十八周歲,父母沒有給子女做過擔保人的,子女都應該自己償還,父母沒有義務替其償還。父母願意替子女償還債務,那就必須獲得子女的債權人的同意,可以將債務轉移由父母來償還。債務轉移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務人將合同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父母為子女做擔保的,當子女要求父母為自己的借貸行為進行擔保時,老年人要量力而為。擔保人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一般擔保是指當子女因欠債被債權人起訴到法院,經過法院執行程序,子女依然還不出錢時,為子女進行一般擔保的父母就要替子女還債。連帶擔保則是雖然錢是子女借的,如果父母為其做了連帶擔保,那麼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子女償還,也可以直接要求父母償還,或者要求子女和父母一起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❸ 成年子女犯罪父母需要承擔賠償嗎
成年子女犯罪父母不需要承擔賠償。18歲的成年人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