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外地怎麼辦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4、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橡畢內審批寬哪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1)如何辦理異地獨生子女光榮證擴展閱讀:
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2. 異地戶口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獨生子女證現在已經停辦了哦!國家政策放寬了,准許二胎,開始放寬三胎了!
3. 異地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你好,關於您問的異地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嗎是這樣的,可以,但需要回到戶籍所在地辦理三級證明。具體政策規定如下: 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地,在孩子申報戶口後,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經雙方單位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 結婚證 原件)後,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合格,會發給《獨生子女證》。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 離婚 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 離婚證 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4. 獨生子女證異地需要怎麼申請領錢
目前不能在異地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只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會向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銀行帳戶自動轉戶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子女到14歲不能再領取此費用。在異地都可以領取銀行上的錢。
一、申領條件:
雙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單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茄信源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二、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坦陵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三、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顫態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5. 獨生子女光榮證怎麼辦
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俗稱獨生子女證,法律只概括的規定的,由當地相關的單位具體執行,每個地區都有不同的要求與辦理的機構。有些地區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光榮證。
以四川省為例,流程: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一般是在當地的鄉鎮計生部門領取,領取後要到夫婦雙方所在村委會或所在單位蓋章,及鄉鎮計生部門、政府或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蓋章。二是准備所需證件,其需要的證件有戶口簿(一家三口的),結婚證,壹孩生育證,女方的節育手術(上環證),婦檢證,小孩的出生證,及准備一張一家三品的證件照合影。三是帶齊資料到縣、區計生局申請辦理,其資料齊全的可以現場辦理發放其《獨生子女光榮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 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子女的夫妻,已採取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由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核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式兩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
6. 離異家庭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現在沒有獨生子女證了,因為從2016年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辦理獨生子女證要求如下:
1、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三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2 、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7.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怎麼辦理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要先到女方所在單位或居委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填寫完畢後提交到當地街道辦審核,再往上一級的計生委申請審批,在審批通過後就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如果需要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辦理。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需求:
通過手機APP客戶端或網上辦事大廳申請的,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簡訊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可以從網上辦事大廳自助列印《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也可到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領取制式的《光榮證》。通過窗口辦理的,材料齊全即時辦結,現場發放《光榮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8. 已經55歲了,一直在外地只生了個女兒,能申領獨生子女證嗎
可以,前提是孩子已經入戶,未滿16周歲!
條件和程序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
(一)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停止生育,且子女未滿十六周歲的;
(二)夫妻按照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十六周歲的;
(3)夫妻有兩個計劃外子女,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未滿16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子女未滿16周歲的;
(5)離婚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子女被判由本人撫養,且子女未滿16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從未生育過子女,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16周歲子女的;
(七)再婚前,再婚夫妻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其中一方由另一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未滿16周歲子女的;
(8)經批准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放棄生育,且家庭中的子女未滿十六周歲的。
無法獲得許可證:
(一)照顧生育二胎的;
(2)父母均在國外,子女留在本市;
(三)生育未婚子女後不結婚的;
(4)單身人士(包括離婚者)收養子女;
(5)所有兒童均已死亡;
(6)再婚夫妻已生育兩個子女,離婚時各撫養一個,與第一次或從未生育的一方結婚,現已在家庭。
只有一個子女(如本細則施行前已領證[1990年10月11日],可換證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一)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自願領取《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父母必須申請,不申請的不得領取。
(3)不會向16歲以上的兒童發放證書。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開證明。
獲得「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均為本市農村或城鎮戶口:
(1)由女方到單位(無單位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無單位的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憑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十五日內完成審核,並報所在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生委應在收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後30日內完成審批。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配偶的許可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一方到單位(無單位的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提供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十五日內完成審核,並報所在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復印件)。
(3)區縣計生委應在收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後30日內完成審批。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許可程序:
(一)夫妻雙方常住戶口在本市,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均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許可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9. 離異家庭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離異家庭獨生子女證辦理程序如下:
1、先由獨生子女父母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式三份,並附上申請人結婚證、戶口薄、身份證、獨生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有關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獨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張;
2、辦理許可權進行審核,由父親或母親一方單位予以辦理《光榮證》;
3.《申請表》由加具意見的村(居)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街計生辦或廳、局級單位各留一份存檔;
4、獨生子女父母工作單位調動時,應在調令上註明已領此證;
5.《光榮證》如有遺失,經本人向原發證機關報告,並登報聲明後,可按辦理程序以補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