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條件符合獨生子女
符合以下條件才算獨生子女: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符合以下條件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需要了解的是,領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還可以再生第二個孩子,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辦理登記,符合規定條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總而言之,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然後憑證去領補貼,這個補貼可以按月領,也可以按年一般補貼金額都不會低於2000元每年,最多發放到孩子長成大18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B. 獨生子女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C. 獨生子女具備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並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
D. 申請獨生子女證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獨生子女證的條件:具體如下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E. 領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一、辦理獨生子女證應該提交的資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
二、獨生子女證的作用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
3、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三、辦理獨生子女證還能生二胎嗎
辦了獨生子女證還能生二胎的,應注意生二胎時需要把獨生子女證注銷掉。生育二胎需要做以下審批:
(1)由夫妻雙方向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核實簽注意見,報送女方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城鎮街道辦事處審查。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從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並報縣(市、區)計生局。
(3)縣(市、區)計生局的政策法規股(科)對報送材料進行全面審查,提出是否批準的書面意見及依據,交局審批小組集體討論,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決定,個人審批的無效。
(4)縣(市、區)計生局將是否批準的書面決定委託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送達當事人。
區計生局應在接到材料的之日起60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是否批準的書面通知,逾期視為批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F. 什麼條件符合獨生子女
符合以下條件才算是獨生子女: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
2、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3、申請人持社區工作站加具意見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證;
4、經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發放條件,材料齊全無誤的,即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在本省《計劃生育服務證》中登記,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G. 什麼條件算是獨生子女
符合以下條件才算獨生子女: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然後憑證去領補貼,這個補貼可以按月領,也可以按年一般補貼金額都不會低於2000元每年,最多發放到孩子長成大18歲。獨生子女的養老確實是因此這幾年國家開放了二胎政策,另外有些地區對於獨生子女
父母,出台了補助措施,但是補助是要到60歲之後才可以領取,且要經過層層審批。對於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還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或者現金補貼政策,高考加分政策各地承認度不一,但是補貼金額一般在1000-3000元。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H. 獨生子女的條件是什麼
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是: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尚在世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夫妻雙方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子女,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其他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