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房產如何過戶父母與子女過戶房產的3種方式
1、生前的買賣過戶房產。
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房產就是以交易形式傳給子女。按照目前的房產買賣政策,過戶費的金額是會根據房屋面積、房產數量和產權時間幾個方面來定的。買賣過戶過程中需要交付的費用就是包括契稅、個稅以及增值稅、登記費。登記費是固定的80元,至於個稅繳納,是按照普通或者非普通住宅來繳納的,分別是百分之一和百分之二的交易價格。房產增值稅就是按照房產持有期限,是否已經滿2年及以上,是的話是免交的,如果是否,繳納金額比例是交易價格的5.6%,如果不只一套房產過戶,契稅是交易總價的3%,只有一套房產,並且面積不滿90平米,契稅是交易總價的1%。
2、生前贈與過戶。
房產不像是一般的禮物,直接贈送皆就可以,如果是父母無償贈與子女的話,契稅是這個過程中必須要繳納的費用,繳納比例是房產評估總價的3%,至於房產評估費用也是要支付的費用,房產總價1%繳納公證費和0.25%繳納評估費。這類過戶方式,最重要的還是看房產的總價,房價越高,交的費用就越多。現在房價這么高,一般還是不建議這種過戶方式。
3、身後繼承房產。
這是絕大多數人的過戶方式,在父母去世之後,作為遺產由子女繼承。相比前兩種的過戶方式,這種方式比較簡單,沒有什麼個稅、契稅等費用,過戶花費較少,只需要繳納公證費和登記費,一般幾百元,也是會根據房產價值有所不同,房產總價高的,也需要幾千元。辦理流程是最簡單的。但是這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如果繼承人不止一個的話,這個過戶就必須要其他繼承人都放棄房產繼承,才能順利過戶給某個人。
⑵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新規2021年
2021年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新規如下:
1、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
2、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於贈與行為,應收契稅;
3、法定繼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房產過戶手續如下: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房產過戶流程如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⑶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新規定
房屋過戶有幾種方式,如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契稅稅率為3—5%,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根據新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或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徵契稅,父母和女兒之間變更房屋權屬的,如贈與、買賣的仍要按照規定繳納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⑷ 子女與父母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要看是採用哪種過戶方式,不同的過戶方式需要的手續不同。繼承房產過戶:1、繼承人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2、繼承人需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區公安局辦理自己的繼承人證明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⑸ 子女房子過戶給父母2022新政策
子女房子過戶給父母的手續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按規定,房屋贈與時一定要採用書面的形式。房屋贈與的當事人要憑原房屋權證、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
2、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公證費一般為總房價千分之一。辦理房屋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子女房子過戶給父母攜帶哪些材料
1、子女和父母的身份證;
2、戶口簿;
3、子女結婚證;
4、土地使用證;
5、關系證明。
⑹ 父母的房子怎樣過戶給子女
房產是家庭的重要財產之一,多數父母會選擇把房產過戶給子女。房屋過戶給子女可以採取買賣過戶的方式,也就是直接由父母轉讓房產給子女。具體的流程如下:
(1)父母和子女簽訂房產轉讓合同。房產轉讓合同應當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成交價款及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
(2)繳納相應的稅費,包括了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
(3)雙方攜帶房屋的產權證,買賣合同,身份證等材料,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房產變更登記。完成了過戶手續,那麼法律上房屋就已經是屬於子女所有的了。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拓展資料:可以通過買賣、贈與、繼承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
房產贈與子女,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⑺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的手續如下:
1、簽訂轉讓、贈與或繼承合同,父母雙方簽字;
2、提交申請材料,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
4、領取完稅憑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條件
房產過戶需要的條件如下:
1、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一致;
2、房產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產證,產權明確;
3、房產過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無抵押貸款或已注銷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⑻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最新規定2022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最新規定2022,具體如下:
1、父母與子女簽訂訂房屋贈與合同,約定將房屋無償贈與給子女,贈與書交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2、父母與子女攜帶相關資料,如戶口本、身份證、公證書、評估材料、鑒定材料、房產證等有關證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進行房屋贈與過戶手續辦理的登記;
3、不動產登記部門核定應繳納的稅費,由贈與人或者受贈人向稅務機關繳納;
4、將納稅憑證交不動產登記部門審核後,不動產登記部門核發變更後的不動產權證書,取到新的房產證。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⑼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產變更份額
如今,很多家長在購置房產時出於種種考慮,把未成年子女作為產權共有人,或者直接將房子的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其實這樣的做法是存在法律風險的,比如父母離婚後房產無法分割等。
一、父母選擇把房產證寫在孩子名下的原因
1、規避稅費
如果孩子不滿18周歲,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也不能選擇商貸,只能選擇全款。因為貸款只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滿18周歲是硬性條件。
2、財產分割麻煩
夫妻雙方如果離婚,就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該房產屬於孩子所有,只是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監護人代為管理。
3、不能隨便出售孩子名下房產
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不能隨便賣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滿18周歲後,經其同意才能被出售。如果必須要出售,則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簽署保證書:出售孩子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
4、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雖然父母是實際出資人,但房屋已經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贍養糾紛欲收回房屋。律師表示,這種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三、父母將房產留給孩子的方式還有哪些?
1、贈與方式
先到公證處做贈與公證,再帶公證書和房產證到房管局辦轉移登記。需要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
贈與費用:
公證費2%,契稅3%,交易手續費每平方6元,登記工本費。受贈的房屋出售要追繳20%個人所得稅。
2、買賣方式
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理轉移登記。
買賣費用:
可能涉及到契稅、個稅、增值稅及附加,交易手續費每平方6元,登記工本費。具體繳稅情況還需考慮房屋的面積、區域指導價格和產權年限等。
3、繼承方式
首先需要進行房屋評估,然後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繼承公證書(攜帶證明資料: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遺囑)、房屋測繪、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四、繼承費用:
只需要繳納繼承公證費。
具體上述哪種方式更劃算,還需要看具體的情況。
1、做公證
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
2、進行房產份額變更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
3、從房產證上去名
這個辦法比較簡單,可以說也是最實用的辦法。增減產權共有人,等同於買賣,即把一半的產權份額轉讓給你,繳納稅費按照這個份額來交就可以。
綜上所述,用孩子的名義購房有利有弊,但是風險也是不小的,到底需不需將房產登記在自己孩子的名下,大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來選擇。
⑽ 父母的房產子女怎麼過戶
父母的房屋過戶給子女流程是:簽訂轉讓、贈與或繼承合同,父母雙方簽字;提交申請材料,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領取完稅憑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兩種辦法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一、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契稅;按房價3%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二、按房屋買賣辦理過戶;
1、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