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老人的宅基地怎麼給子女
法律分析:宅基地可以通過贈與轉讓給子女。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㈡ 父親的宅基地地皮怎麼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
規定是農村住房和宅基地,只有土地所屬村委會農業戶籍人員才可以享有,不對外部戶籍人員辦理過戶手續。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八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㈢ 宅基地房屋可以贈與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如果農村宅基地要轉讓給子女,要求子女也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戶口沒有外遷出去,是農村戶口而不是居民戶口,如果子女戶口外遷到城市,屬於居民戶口,即使存在直系親屬的關系,農村宅基地也是不能轉讓給其子女的。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自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對宅基地享有的佔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由於宅基地是集體所有的土地,原則上說,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成為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城鎮居民是無權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宅基地流轉的路徑中並未提到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贈與這一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㈣ 農村宅基地贈與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一、農村宅基地過戶給兒子手續
1、戶口簿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A4紙)
2、當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證明
3、申請書一份、委託書一份
4、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表
5、原土地登記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證原件
6、更正後填寫的土地登記卡三張
二、農村宅基地過戶給兒子流程
辦理手續必須經過、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一)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二)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三)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四)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五)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因此,在此打算將農村宅基地過戶給兒子的朋友們需要准備雙方的身份證明和戶口本還有其他的相關資料在法律規定的去辦理相關的手續之後就可以轉讓了,了解一定的流程和條件,希望對要過戶宅基地的朋友有一定的幫助。
㈤ 宅基地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費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過戶手續費一般是工本費。但注意農村宅基地過戶有限制的,只能轉給本村集體的人。只有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才能夠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益,所以父母如果想要將農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贈與子女,則需要子女的戶口與父母的戶口屬於統一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如果子女屬於其他農村集體組織或者戶口遷入到城市,則不能夠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㈥ 父母的農村房贈送女兒可以嗎
法律分析:農村房屋可以贈與女兒,但子女與房屋所有人都是同一村集體的成員,戶口必須在同一村,其次是需要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贈與才能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㈦ 農村宅基地可以贈予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可以贈與,但贈與人需要符合法律的要求,要求如下:1、贈與人必須是本村村集體成員;2、符合一宅一戶的條件;3、受贈與人原本沒有宅基地或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4、受贈人原來宅基地面積加上受贈面積不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㈧ 父親的宅基地可以轉給女兒嗎
法律分析:如果農村宅基地要轉讓給子女,要求子女也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戶口沒有外遷出去,是農村戶口而不是居民戶口,如果子女戶口外遷到城市,屬於居民戶口,即使存在直系親屬的關系,農村宅基地也是不能轉讓給其子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㈨ 父母的宅基地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不可以,但是建設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根據法律規定,宅基地不是個人私有財產,不能以財產的方式繼承,但是建設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個人所有,可以繼承。根據農村宅基地繼承中地隨房走的原則,如果繼承了房子,也是可以繼續使用房屋所佔有的宅基地。
一、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二、遺產繼承有以下條件:
1、屬於法定繼承人或者是遺囑繼承人或者是遺贈撫養協議人;
2、能夠作為繼承人的必須是於繼承開始時間生存的人;
3、未喪失繼承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㈩ 農村宅基地可以過戶給未成年的孩子嗎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子女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根據《土地管理法》以及《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只有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才能夠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益,所以父母如果想要將農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贈與子女,則需要子女的戶口與父母的戶口屬於統一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如果子女屬於其他農村集體組織或者戶口遷入到城市,則不能夠辦理過戶手續。2、滿足「一戶一宅」條件近幾年在宅基地改革工作中,國家明確提出要嚴守農村「一戶一宅」政策,而無論是在宅基地轉讓還是在宅基地的贈與的過程中,購買宅基地以及被贈與人都需要滿足「一戶一宅」的條件,否則宅基地將不能夠過戶,同時也不能夠進行宅基地的確權登記。3、必須要簽訂贈與協議在進行農村房屋贈與時候,父母與子女還必須要簽訂贈與協議,在簽訂好贈與協議之後,需要由贈與人和受贈人帶著這份協議進行公正,即找村委會以及鄉級部門蓋章,才能夠到宅基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轉移登記手續。對於將宅基地轉讓或者贈與子女或者他人的農民朋友需要注意,尤為宅基地是農民朋友的固有權益,如果將宅基地轉讓或者贈與他人之後,就相當於放棄了宅基地的資格權,所以在贈與他人之後,根據《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將不能夠在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