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買的房子寫子女名字算誰的
法律分析:房產證上寫的子女的名字就屬於子女的財產,子女可以自由處置,但是鑒於房產是比較大宗的財產,一般需要子女年滿十八周歲才能完全處置。你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登記在你一人名下,房屋屬於你個人所有。如登記在你們一家三口名下,屬於三人共同所有,原則均分。如果孩子不滿18周歲,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也不能選擇商貸,只能選擇全款。因為貸款只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滿18周歲是硬性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② 父母全款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
法律分析:房產歸屬:
1.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資,剩餘房款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並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並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資時一般只能決定其出資份額贈與何方,鑒於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自己子女名下,將父母出資部分認定為只向自己子女的贈與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
4.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5.雙方父母婚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個人贈與,那麼雙方子女用該贈與資金購買房屋行為自然等同於個人出資行為。相應的,不管事後雙方子女有無婚姻關系抑或該房屋所有權登記者是誰,都應視為子女雙方按各自出資份額共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6.雙方父母婚後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給一方。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③ 父母全款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算誰的
房產為第三人即其父母借自己名義購買,房屋所有權歸第三人享有。如果父母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如果父母與子女沒有特別約定,通常情況下應理解為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屬於贈與,而非借用子女的名義買房。相關法律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④ 父母買的房子寫我名下算誰的
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產權歸子女所有。因為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的,如果說房屋的產權證上登記的是子女的名字,那麼就應當是屬於子女所擁有。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的話,可以說是贈予。
如果真實意思確實是將購買的房屋贈與未成年的子女,離婚時應將該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由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暫時管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⑤ 父母買的房子寫子女名下房子算誰的
法律分析:(1)父母購置、建造的房屋,產權登記子女名下,如父母在登記前或登記時明確表示贈與的,如在房產證上或房管部門的檔案中有贈與的明確記載,有經有關部門證明的贈與書或房產的公證證明,或者有其他足以證明贈與事實成立的情形,該爭議的房產權就應歸登記人所有;
(2)父母購置、建造的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雖然登記的原因不明,但沒有充分確鑿的證據否定登記的,產權應該屬於登記人所有。
(3)父母購置、建造的房屋,登記在部分子女名下,父母去世後,子女之間引起房產糾紛,進行房產訴訟時,除了應考慮上述兩種情況外,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登記人僅作為產權人的代表進行了登記。例如房屋產權雖然登記在部分子女名下,但房屋產權一直由父母親掌管使用,在這種情況下,應認定爭議的房產權仍應歸原購置、建造房屋的父母所有,作為父母的遺產,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原則,由全部法定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九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人員資格認證制度。
《建設部、新聞出版總署、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印發〈房屋權屬證書印製管理辦法〉的通知》 房屋權屬證書是房屋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
⑥ 父母買房可以直接寫小孩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可以寫小孩的名字的。不過只有全款購房才能寫未成年人的名字,如果是按揭購房的話就不行。 房產證寫孩子名字的優勢: 房產證直接寫成孩子的名字,可以避免日後過戶時的麻煩和相關稅費。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所以可以登記孩子的名字,成年後過戶即可。
⑦ 父母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算誰的
1、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子女那部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離婚後一方父母買的房產如何分割
父母出資為子女買婚房的情況不同,離婚後的處理辦法也不盡一樣,下面就為大家詳細分析一下五種離婚後對父母買的房子的分割方法。
(一)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額購買的,並且產權登記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離婚時房產是認定為出資方子女擁有的個人財產。其實這個判定大家都應該能理解,父母為子女買房就是為了讓子女能過上更好的生活,即使是婚後的財產,但是也是出資方一方的個人財產。
⑧ 父母買房房產證寫孩子的名字
如果子女還是屬於未成年人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也就不能自己購買房子,但如果是父母買的房子的話,其實是可以寫自己兒女的名字的,父母用子女名字買房,還可以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有些父母擔心婚姻不可靠或者是自己經商風險大,就給不了子女穩定的生活,這種情況下買房子寫子女的名字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⑨ 父母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算誰的
屬於子女房產。如父母在登記前或登記時明確表示贈與的,如在房產證上或房管部門的檔案中有贈與的明確記載,有經有關部門證明的贈與書或房產的公證證明,或者有其他足以證明贈與事實成立的情形,該爭議的房產權就應歸登記人所有。父母購置、建造的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雖然登記的原因不明,但沒有充分確鑿的證據否定登記的,產權應該屬於登記人所有。
一、父母選擇把房產證寫在孩子名下的原因
1、規避稅費
將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贈予、繼承等既省錢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稅費,還不用擔心將來會徵收遺產稅。
2、規避家庭破產風險,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有些家長從事商業經營活動,如果面臨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等風險,還能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3、夫妻感情出現危機,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夫妻之間產生矛盾時往往互不相讓,誰也不願在財產上吃虧,此時有些夫妻會共同出於對子女的愛護,協商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二、房本直接寫孩子名字的風險
1、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滿18周歲,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也不能選擇商貸,只能選擇全款。因為貸款只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滿18周歲是硬性條件。
2、財產分割麻煩
夫妻雙方如果離婚,就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該房產屬於孩子所有,只是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監護人代為管理。
3、不能隨便出售孩子名下房產
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不能隨便賣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滿18周歲後,經其同意才能被出售。如果必須要出售,則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簽署保證書:出售孩子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
4、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雖然父母是實際出資人,但房屋已經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贍養糾紛欲收回房屋。小編表示,這種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