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異後孩子判給前夫後再婚生育一孩子屬於獨生子女嗎
不屬於,按照獨生子女政策規定一個人一生只生育一個孩子才是獨生子女,離婚後,再婚又生育一個孩子不屬於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認定條件:雙方申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貳』 離異後孩子判給前夫後再婚生育一孩子屬於獨生子女嗎
不屬於,
你屬於有兩個孩子,
雖然離異孩子判給前夫,
孩子也屬於你們兩個人的,
所以你不屬於獨生子女。
『叄』 父母離婚一方又有個孩子還算獨生子女嗎
法律分析:不算。獨生子女是指在家庭里是否就一個小孩。父母離婚後你是跟誰的。要是你跟的人家裡有一個未滿16歲的孩子在的話,你就不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肆』 二婚的孩子算獨生子女還是二胎
法律分析:二婚再生育不一定算獨生子女,孩子在未出生前,就已經有了一個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哥哥或姐姐的事實不容改變,因此孩子是不可能算獨生子女的、不過如果再婚未生育過的一方,如果婚後只生育了這個子女,並除這個孩子之外未育其他子女,到年滿60周歲時,單方面是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帶來的一切優惠政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伍』 離婚了,然後再婚生了個孩子,算獨生子女
您好,離婚後再婚的孩子是否算獨生子女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您離婚前有一個孩子並且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我們國家現在全面放開了二胎的政策。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陸』 父母離異後母親再婚並且有了孩子,我還是獨生子女嗎
父母離異後母親再婚並且有了孩子那你就不算是獨生子女了。因為她是你的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所以你就不算是獨生子女
『柒』 獨生子女父母離婚一方再生還是獨生子女嗎
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婚姻不能再繼續下去,最終會選擇離婚,離婚後有的人會選擇再次成家生孩子,那麼如果是獨生子女父母離婚一方再生還是獨生子女嗎?下面給大家來解答,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來看看了解一下,希望能幫到大家。
這個要看情況的,父母離婚你是判給了誰,判給的這一方如果再生,那你就不算獨生子女了。如果判給的這一方沒有再生孩子,而且新家庭裡面本來也沒有帶來孩子,那麼就算獨生女,如果判給的這方組成的新家庭里另一個人本來帶著一個未滿16周歲的孩子,那就不算獨生女。獨生子女的判斷標准就是看家庭裡面是否就有一個孩子。
以下情況都可以算作是獨生子女,且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離婚,判給了本人,孩子未滿16周歲,算獨生子女。
2、再婚夫妻,其中一方帶來一個未滿16周歲的孩子,沒有再生,現在家裡只有這一個孩子,算獨生子女。
3、夫妻放棄生二胎,家裡面只有一個孩子的,算做獨生子女。
4、夫妻生育了兩個孩子,但是其中一個死亡,家庭裡面只剩一個未滿16周歲的孩子,算是獨生子女。
5、夫妻收養了一個孩子而且不再生育,家裡只有一個孩子且未滿16周歲,算獨生子女。
『捌』 離異再生孩子算獨生子嗎
法律分析:不是。所謂獨生子女指的是家中只有一個獨生子或者是獨生女兒,無同胞兄弟姐妹,也沒有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是家庭收養的兄弟姐妹,因此離婚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也不算是獨生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玖』 離婚後孩子還算獨生子女嗎
法律分析: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孩子可以為獨生子女,根據當前的政策,獨生子女享受一定的待遇,所以如果是帶著孩子再婚,或是再婚後生育有子女的,將會產生獨生子女的認定問題。但是,再婚子女是否能夠認定為獨生子女,直接關繫到子女的兄弟姐妹組成,甚至前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都將產生一定的影響。概念上,「獨生子女」是指獨生子或獨生女,無同胞兄弟姐妹,或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收養的兄弟姐妹。因此,婚前夫妻雙方都沒有生育孩子,再婚後生育的孩子就算作獨生子女。而按照最新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規定已經被刪除。但是,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法律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拾』 離婚後又有一個孩子屬於獨生子女嗎
離婚後又有一個孩子不屬於獨生子女。獨生子女戶的界定如下:
1、一對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