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6年獨生子女將被取消哪些優惠政策
凡是以前已經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照常享受以前應有的優惠政策,按中央規定精神,不得取消。新的《計劃生育法》也是規定按原政策繼續享受,沒有取消。
【如理解,請採納一下,不明白可追問,謝謝】
❷ 獨生子女新規定2016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孩子是2OO3年出生的,第一次辦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辦出來嗎?
❸ 2016年獨生子女有什麼新政策
沒啥,也就是取消所有獨生子女的優惠罷了
恩,現在國家不支持晚婚晚育了,提倡早生多生
這不,現在連晚婚晚育假都取消了~
❹ 2016獨生子女證新規定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6: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❺ 領獨生子女證2016新規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和獎勵政策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經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生育一個子女,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遺失的,一直可以補辦。必須出具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材料或享受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的證明。
(4)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經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再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廢,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5)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遺失補辦
補辦對象
1、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轄區的;
2、已遺失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證機構是本轄區的;
3、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
4、原家庭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夫妻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者,可以單方申請補辦。
補辦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2、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3、夫妻雙方戶口簿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4、夫妻雙方單人1寸證件照各3張或雙人2寸合影證件照3張;
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1份;
6、已離婚單方或離婚再婚的夫妻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7、已喪偶單方或喪偶再婚的夫妻還需提供喪偶夫妻的結婚證(或結婚證明)和對方的死亡證明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提交;
8、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材料或享受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的證明材料有四種情形:一是個人檔案資料中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復印件;二是個人工資表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復印件;三是由本人書面承諾並提供戶籍所在社區或工作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內容含曾經辦理過已遺失);四是現戶籍所在社區不了解情況無法出具相關證明的,在本人承諾的基礎上,由社區(或工作單位)內3人以上知情群眾證明並公示7個工作日群眾無異議(以上證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種即可)。
辦理流程:申請人攜帶申請資料到街道申請,街道審核通過予以補辦。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收費標准:不收費
辦理機構:夫妻一方現戶籍所在地或原發證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工作機構。
❻ 2016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之前領過獨生子女證的
沒有再生育子女的
繼續享受之前的獎勵
2016年出生的獨生子女不獎勵。
❼ 2015年的獨生子女政策2016年會取消嗎
復2016年1月1日開始,新的計劃生育制全面二孩政策就要實施。那麼,獨生子女政策全面停止和取消。但實行的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以前獨生子女戶的獎勵政策不變,繼續執行。今後不再出現獨生子女戶,也不在對獨生子女戶實行獎勵政策。
❽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6
蘭山區要求部分已退休人員到政務大廳辦理手續是幹啥的?
❾ 2016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獨生子女費多少錢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如果自願只生育一個孩子,還能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優待?王培安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