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獨生子女土地補償分配
法律分析:在征地補償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是否給予優惠補償,在有關征地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面都沒有該項內容,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有的地區的實際政策是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家庭,享受下列獎勵與優惠: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可以咨詢當地政府徵收部門,或者查詢當地發布的補償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❷ 有獨生子女證的人在農村分宅基地,可以分兩份嗎
不可以吧,獨生子女一般都是和父母在一起,在戶籍上屬於一戶,按照宅基地的分配原則很難再分一塊。
我國實行開放第二胎的政策之前的計劃生育。當時每個家庭只能生一個孩子。在那些日子裡,選擇撫養孩子一生的父母應該已經獲得了唯一孩子的榮譽證書。今天,我將討論與獨生子女家庭有關的政策。現在,根據計劃生育期間獨生子女的光榮證書,我可以獲得三筆補貼。農民朋友可以來看看。
3.獨生子女生源地貸款
許多獨生子女家庭可能沒有聽說過這項政策,因為該政策僅在他們上大學時才使用。我們都知道讀完大學要花很多錢,而且農村家庭非常供不起孩子上學的費用,這項政策將能夠為您提供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而且這筆貸款的利率非常低。如果您畢業後不能一次償還清楚,則可以選擇多次還款,只要您帶上獨生子女證,錄取通知書和貧困證明可以向村委會索取證明,。
❸ 生產隊的地款獨生子女可以分到兩份嗎
不可以.沒有賦予特別的權利.
❹ 農村獨生子女父母是否可以分雙份責任田
農村獨生子女父母是否可以分雙份責任田,關鍵還在於在該村的村規民約或自治章程中是否有這樣的規定。
計劃生育的許多優先優惠待遇,都是根據本省地方性法規的授權而由當地政府制訂出台的,涉及村級的,還可由村民委員會這一自治組織制訂若干獎勵制度。因此,農村中如果有獨生子女父母可以分雙份責任田的獎勵規定,本就說明了該村村委對計劃生育政策的支持。
這就如同一些省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出台了「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審批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時,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 的獎勵政策一樣。
但該村村委在村規民約或自治章程中沒有這樣的規定,那也就意味著即使是農村獨生子女父母,也無法享受雙份責任田的分配待遇。
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4)獨生子女能不能分生產隊的田地擴展閱讀:
一、能夠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且可以分雙份責任田的: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二、無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無法獲得雙份責任田的: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
❺ 獨生子滿18歲後雙份田地規定要取消嗎
獨生子滿18歲後雙份田地規定要取消。土地是按人頭分,和是不是獨生子女無關的,只要是的當地合法戶口的居民都應該同等對待。
法律沒有獨生子雙份田地的規定。獨生子女可以獲得獎勵,但不應以分配雙份土地的方式給予獎勵,而且,如果真的是以這種方式進行獎勵,那也是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才能決定的。 但村民大會的決定不能大於國家政策。
獨生子女政策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❻ 獨身子女婚後戶口未遷移,生產隊利益分配是否有份
一,外嫁女一般是不能享受娘家村生產隊的利益分配的:
1,這和當事人的戶口戶口有沒有遷走,一般沒有什麼關系,要以當地的村規民約為准;
2,如果當事人的娘家村其他未遷戶口的外嫁女,都能分配生產隊的利益,那麼當事人也能,反之亦然;
3,當事人是獨生子女的,可以和男方協商,通過招婿上門(特指對方戶口隨遷至女方)的方式參與娘家村生產隊的利益分配;
4,如果一個村的外嫁女戶口都不外遷;而媳婦遷進來後都要享受村裡利益,將導致村裡空掛人口增加,集體利益受損;
5,村裡會以大部分人的利益為主,而小部分人的利益,只能接受調整。
二,村規民約:
1,是村民會議基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授權而制定的,因此,只要其遵循了法定程序且內容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換句話說,村民都應當受其約束;
2,村規民約,不僅是村民自治的依據,也是村民會議或村民委員會對當地農村進行管理的依據,因此,那些駐在農村的機關、團體、部隊、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人員,以及不屬於村辦的集體所有制單位的人員,雖然不參加村民委員會組織,也應當遵守有關的村規民約,自覺地約束自己的行為;
3,村規民約的法律效力並不是無限的,而是受到限制的,並不是規約中的任何內容均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4,村規民約是基於法律授權而制定的,是用來填補法律空白的,而不是用來替代法律的,更不能與已有的法律相沖突;
5,村規民約中的內容,凡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或與現行法律相沖突的,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夠用來約束村民。
❼ 返還地分面積獨生子女是雙份嗎
農村土地確權獨生子女不是雙份,土地三十年都不變,獨生子女只有一份土地,即使確權也只有一份
該項優惠政策屬於地方性規定:獨生子女是否能享受到雙份子女的待遇,應根據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相應政策(如: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權等)而定。
❽ 徵收土地獨生子女有雙份嗎
法律分析:不一定,要看地方的具體規定。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獨生子女在征地拆遷中應當給予特殊待遇,但是,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對此有規定,比如湖南省的《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就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享受下列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照顧。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就業以及就業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待。
(四)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❾ 獨生子女是否可以分雙份土地
應該不能,土地是按人頭分,和是不是獨生子女無關的,只要是的當地合法戶口的居民都應該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