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麼看一胎化被廢止周四(10月29日)公布將正式終止獨生子女政策,這一飽受爭議和國際指責的政策終
一胎化被廢止是來應對我國自現階段人口老齡化、生育率降低的對策之一,也是個與時俱進的決定吧。計劃生育幾十年,對人口的控制的作用是肯定的,當然也有它帶來的種種傷痛,現在應該去想去做的是如何慢慢撫平它,就盡量不要再多揭開傷疤了。單靠廢除一胎化並不能解決低生高率、人口老齡化問題吧,還要社會的改革進步和經濟架構的調整發展,以至人們的觀念跟上來才可以。二孩政策對防止我國人口以後像很多發達國家那樣走問負增長,和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保障國家民族持續繁榮有積極的作用吧。
❷ 退休獨生子女費單位不給,勞動仲裁判決了,單位還是不給,該咋辦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專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屬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據此,員工與單位就勞動爭議經勞動仲裁委裁決後,雙方都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單位不履行裁決義務,員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可以查封對方的車輛、設備、廠房等資產,會凍結企業的銀行賬戶。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申請人需要盡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信息,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盡快執行。
如果此時企業法人拒不執行並有消極拖延或暴力抗拒行為,法院可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其收押。
3、用人單位承擔執行費。
❸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卻無法繼承房產為何引起巨大爭議
萬物之始,大道至簡,衍化至繁,對於法律尤其是民事法律當中涉及婚姻、繼承方面的規定,其背後往往都存在著根植於傳統文化的法理。
只是因為,很多時候被撲朔迷離的案件復雜話了而言,以此案而言,其實這個案件並不是新法的案件,文章也是舊文重發,但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情隔三差五的發生。
所以如果我們刪繁就簡,撥開紛繁復雜的表現,就可以看清,其實背後的道理很簡單,相關法律的規定也符合常情。
理解的關鍵在於,這個50歲的倒霉孩子死的那一瞬間,他的遺產就已經被他父母各自分去了四分之一,他父母是他的至親,分給他父母沒有人有異議,那麼遺產已經是他父母的了,以後他父母分給各自的繼承人,其實也是一樣的。
曾經滄海,你送給她一台蘋果七,交付以後,這台蘋果七的所有權已經轉移,從此以後這就是她的財產,與你再也沒有關系。即使,轉瞬間你們就反目成仇,你都沒有要回來的權利,因為你送給她是自願的,既然是自己的行為,自己就應該負責任。如果允許你要來要去,市場經濟還怎麼運行,社會秩序還怎麼維護。
繼承也是這樣。對於自己的遺產,如果生前沒有訂立遺囑處置,那麼死後就交給法律處置。所以,同志們,未雨綢繆,適時寫一份遺囑很重要。
❹ 農村獨生子女分宅基地與人有爭議時可以優先嗎
可以優先。
《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三條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村民
,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勵的具體辦法由當地人
民政府規定。
在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劃分宅基地、享受集體福利、接受扶貧、培訓等方面應當
對獨生子女父母給予優先照顧。
❺ 獨生子女費訴訟需要勞動仲裁嗎
根據國家稅法以及財政部相關規定,獨生子女費可以作為企業福利費列支,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福利所引發的糾紛可以作為勞動爭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