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0年出生的孩子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根據法律規定抄,如果符合條件還襲是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具體條件包括:
(1) 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 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 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 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2. 現在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一、國家優惠政策: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家庭,夫妻雙方年滿60周歲後,每人每月享受政府獎勵扶助養老金50元。
二、省優惠政策:1、農村、城鎮居民、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免費享受查孕、查環、查病的「三查」服務;免費享受在規定標准之內的上取環、結扎、人流、引產、皮埋、等避孕節育技術服務。2、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自領證之日起至孩子14周歲止,憑證領取不低於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3、農村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可一次性獎勵2000元。4、在發展地方經濟的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享有優先獲得政府資助、扶持和優惠的權利,在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招工和組織勞務輸出方面,享有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的權利;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等方面,有優先獲得照顧的權利;在由村民出錢出工的鄉村公益事業中,免去一個人十年的負擔;分配集體資產收益和財物時,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分配份額,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分配份額。5、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接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職工達到晚婚年齡而未婚的,在參加集資建房和分配住房時,與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農民和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市優惠政策:1、農村獨男戶的保健費每月不低於10元;農村獨女戶的保健費每月提高到20元,自領證之日起至孩子14周歲止。2、農村雙女絕育戶由原來每戶投保600元改為一次性獎勵1000元。農村獨女戶主動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的,一次性獎勵不低於2000元。3、在市、縣區所屬的各類學校招生中,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下延20分錄取;城鎮獨女戶的女孩下延10分錄取。4、在全市各類就業招聘考試錄用中,城鄉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在同等條件下下延10分錄用。5、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中,獨生子女、雙女絕育戶個人籌資部分縣區要給予適當補助。6、農村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女戶和雙女絕育戶5歲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級醫院免收門診掛號費,減免20%的檢查費和手術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3. 辦獨生子女證年齡限制
辦理獨生子女證對父母沒有年齡的限制,但是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從2016年1月1日起,取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了。上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對符合政策、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家庭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獲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現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優先優惠政策。實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後,原來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如果再生育,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即失效,應該主動退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4. 有獨生子女證,孩子滿10周歲,父母不滿49周歲,雙方可以各領500元嗎
《獨生子女證》簡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國家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父母的獎勵,凡是男到60周歲,女到55周歲,就可以領取國家的養老補貼。獨生子女父母健在的話雙方都要辦《光榮證》,一方離異或死亡辦一方也可以,一個人辦就領一個人的養老金,二個人辦,夫妻雙方都可以領取養老金。凡是申辦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可享受下面的待遇。一、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男到60周歲,女到55周歲可以領取國家計劃生育養老金,每人每月80元,全年共960元,年底一次性付清。父母雙方均可以領取。二、獨生子女家庭,子女發生傷殘的,父母可以領取傷殘補貼,每人每月270元傷殘補助金。三、獨生子女因病或者意外死亡的失獨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可領取死亡補血金340元。四、獨生子女父母建房可增加一個人口指標。
5.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好處和壞處
獨生子女證的好處有:
1、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位置;
2、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
3、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4、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5、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6、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6. 我兒子十歲了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可以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
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7. 獨生子女證有效期
獨生子女證沒有有效期限制。
獨生子女證並沒有過期的這種說法,只要本人持有獨生子女證,符合條件享受政策的情況下,就可以享受相對應的政策。所以,對於獨生子女證有有效期的這一說法,並不需要過多的擔心。如果你所在的省份,完全開放了二胎政策,並且已經產下二胎。那麼,這樣的情況獨生子女證,將自動失效。原因十分簡單,因為你已經有兩個孩子,對於整個家庭來說,並不是獨生子女家庭。
2016年1月1日之後,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符合政策領證的朋友無需擔心以前的證件會過期或失效。凡是持有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優待證等全國各個時期頒發的獨生子女相關證件,均持續有效,可依法享受應有的各項福利,不需要重新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8.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補貼和待遇
獨生子女證有的補貼和待遇: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可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國家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法定產假外,增加35天的產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護假,假期工資照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父母育兒假。
9. 獨生子女證的最新政策
到2022年,獨生子女的政策已經廢除,現在開始實行二孩的政策。符合條件的一方需要到所在單位領取一根《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經過單位初審同意後,送到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常住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當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該要在十五日內完成審核,上報給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進行批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2022年獨生子女新規定主要是針對獨生子女的補貼政策,首先是獨生子女父母獎金補貼,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以領取補貼,補貼的金額因為地區而異。其次是獨生子女有教育補助,國家補貼金額也因地區而異。最後是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這要經過審核批准,年滿60歲後申請,具體條件全國有差異,要去問當地部門。
獨生子女六大補貼:
1、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為止。
2、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3、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塊獨生兒女嘉獎費。
4、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全文》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10. 2010年出生的孩子可以辦獨生子女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因為從2016年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就算那些已經印刷好的獨生子女證件大概也都已經銷毀,不可能再給印刷一兩本,而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也已經封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