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婚前給兒子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父母婚前給兒子買的房子,在離婚時無特別約定的,父母婚前給兒子買的房子,應當屬於兒子的婚前財產,在離婚時,不用分割,該房子應當歸兒子所有,有特別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處理,約定房子是屬於共同財產的,在離婚時,應當達成分割協議,不能達成協議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然後由人民法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② 婚前買房父母出資產權歸誰
1、婚前一方父母出資全款買房,房子登記在父母出資一方的名下,則該房屋為父母出資一方的個人財產。2、婚前一方父母出資全款買房,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沒有按份約定,則為共同財產。3、婚前一方父母出資首付款,房子登記在父母出資一方的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③ 父母為子女婚前買房屬於誰
法律分析:父母為子女婚前買房屬於子女婚前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④ 兒子婚前父母買房是兒子的財產嗎
兒子婚前父母買房不一定屬於兒子的財產,要看情況而定:
1、父母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這種情況屬於父母的個人財產。如果父母去世,有遺囑約定房子給兒子個人,那麼屬於兒子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買了房子給了兒子,但是在兒子和兒媳結婚的時候就寫下了兩個人的名字,那就屬於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3、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兒子的名下,就認為是對兒子個人的贈與,也就是屬於兒子的婚前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⑤ 婚前父母買的房子歸誰
法律分析:如果房子是你婚前你的父母為你買的,那結婚後,房子只算做你父母贈予你個人的財產,和你愛人沒關系。如果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你的,也只算作你個人的財產。但是如果寫上你和你愛人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⑥ 婚前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子算誰的
父母婚前給兒子買的房子,並且登記在兒子的名下,那麼該房子離婚時歸兒子。如果名義上是贈與兒子的,但是登記的卻是父母的名義,那麼房子屬於父母的,只是給兒子使用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⑦ 婚前父母給兒子買婚房,房產證寫兒子的名字,房是誰的
你好,婚前父母給兒子買房需要根據不同的出資情況進行分析;
1、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房,房子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並登記在出資方子女的名下,該房屋視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因此屬於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買房,男方父母給了首付後,男女雙方共同還貸款
實踐中房子會被認定為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女方對房租進行了裝修,女方只能獲得兩人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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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29 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⑧ 婚前父母付首付給女兒買房,房子屬於誰的財產
法律分析: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若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相反的約定,另一方無權主張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⑨ 婚前父母為子女買房子屬於子女個人財產嗎
父母為子女婚前買房一般是屬於購買一方父母的子女個人。但若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雙方結婚登記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